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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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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不会是…黎觉予不想让别人知道,她将真实经历写进书了?
    一位正当红的歌剧明星忽然回国,这种行为就很奇怪,当中会不会有他不知道的隐忧?
    一时之间,周辰溥不知道该拿对面女孩怎么办了。他看着黎觉予,像隔着山里隔着雾里,什么都看不清楚。
    过了好久,他才下定决心,说:“我在霓虹见过你。”
    黎觉予和傅良臣同时惊讶回望,问:“什么时候?”
    “两年前的东京三越百货,看到你穿着一身黄色洋裙,和朋友在咖啡馆里聊天。”周辰溥试探地说,不去提歌剧,而是提起其他时候——好在他和黎觉予的缘分,不只有两三缕。
    “…”
    傅良臣是个傻小子,所以他没发现问题,还在乐呵呵说周叔叔和黎小姐很有缘。
    但这话传到黎觉予耳中,却觉得很怪异——正常人不会记得两年前某个陌生人的打扮,偏生周辰溥还记得那么详细,仿佛在心中回想千百遍。
    这种怪异的感觉,让黎觉予忍不住内心提防,眼神警惕。
    可周辰溥似乎知道黎觉予在想什么,下一秒便用其他话来打消她的疑虑。
    他说“因为眼熟所以上心了,今天知道你的名字才反应过来——我们还是童年玩伴。”
    这下轮到黎觉予吃惊了,反问:“我和叔叔吗?”
    周辰溥面带微笑点点头,内心:谢谢,有被伤害到。
    隔壁傅良成一拍脑袋,想起什么:“哦对,黎家和周家可是比邻而居,关系极好,你们童年肯定经常呆在一起…黎小姐怎么都不记得了?”
    可黎觉予是真的没印象!她怀疑,这位周叔叔在原主黎觉予的心中,压根没什么分量,所以死后才没把这部分的记忆传输过来。
    不过说是这么说,场面话还是要做的。
    黎觉予立刻报以微笑,随意扯谎:“你这样说,我倒是有印象了,周小哥哥。”——这声改口不亏,竹马可比叔叔关系好,能薅的羊毛多。
    而且她还发现,叫哥哥后,周辰溥的表情瞬间明亮许多,人都显得年轻了。
    看来这人,很在乎自己年龄啊?
    黎觉予心中默默记下这个发现。
    不过其实,她觉得周辰溥根本不算老。
    虽然不知道对方年纪,但是外在比她想象的四五十岁模样要好得多。
    按照傅良成日常安利她的话来看,周辰溥作为全资金融机构的所有人,其本身成就远远高过同龄人甚至老一辈人,何况他四五十岁长一副二十八九岁的样子,真的很年轻态了。
    按照现代的说法,就是熟男。
    和老扯不上边叻!
    因为考虑到周辰溥和傅良成可能有要紧事要谈,再加上她的请求也已得到回应,黎觉予便在适当的时候,提出告辞请求,并在傅良成不舍的阳光下优雅退场。
    茶室里两人,不约而同地比肩站立,面朝黎觉予离去的方向。
    直到人点消失后,他们才愿意将视线收回来,心不在焉地各干各事。喝茶的喝茶、放空的放空,两颗心早已跟着人飘荡离去,谁还能想起原本见面是要干什么的。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周辰溥率先打破沉默。
    “啊?”傅良成少了一颗心,学霸脑子都钝化,反应变慢了:“我是在巴黎回上海的邮轮上认识黎小姐的,因为一见如故,所以约好上海再见。”
    …一见如故?周辰溥才不信这话,怎么看都是黎觉予把对面傻小子当工具人了。
    不过,这种手段不坏,在外奋斗的聪明人,就应该有这种脑子。
    “她除了说她在香榭丽舍大街工作,还说什么了?”
    傅良臣认真想了一会,“没有了。”
    通过傅良臣的描述,可以得知黎觉予压根没把她是玛丽的事情告知对方,似乎有意隐瞒,虽然原因未知,但侧面作证周辰溥的做法正确,没有捅破黎觉予的“秘密”。
    想到这,两人视线又不约而同地聚焦在书本上。
    傅良臣是跃跃欲试,想看看黎觉予的作品,好让下次见面时有话题可以聊天;而周辰溥之所以会赴傅家的约,也是为了这些书。
    他说:“先前你不是让我推荐外文书籍引进吗?”
    “我觉得这些书,都很适合引进到上海,翻译。”
    周辰溥拿来的书,有日文英文和法文的,全都是他抽空阅读精挑细选的作品,直到他把手放到《京阪梦》和《巴黎梦》上时,介绍声才稍微顿住。
    似乎在犹豫,要说它是纪实文学,还是日记。
    大约过了两三瞬呼吸,没人察觉到的迟疑后,他才慢悠悠开口:“这两本,多印一些吧。”
    “欸,周叔叔,不用看在我的面子上对黎小姐如此优待的。”傅良成不知道自个脑补什么,红着脸可劲挥手。
    看得周辰溥深呼吸一口气。
    “和黎觉予没有关系。在知道她之前,我早已认同这两本作品很适合供女学生阅读。”
    “多说无益,你亲自看了便知道,是非常难得的作品。”
    第147章 终归上海(10) 她既唱歌剧,又化彩……
    二十年代后半, 正是上海高阶层女性最初接触时尚的时候。
    可即使当下市场需求量大,也要等到三十年代中半时期,蜜丝佛陀、丹琪口红、露华浓这些化妆品才会传入国内,成为上海的时髦畅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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