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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的勤恳只棋差一招,只再添上今日的暮光就能臻于圆满。
他修的是至上无情刀意,需要日日以暮光温养锋刃,才能显露出最加锋利的刀芒。
相隔不远的金都城偏郊,桂子飘香十里的尽头,有座二层竹楼,小巧精致,别有风趣。
最为稀奇的是,远远看过去是一番景致,可临到跟前儿,睁眼一瞧,空空如也,只是片不生寸草的空地罢了。
大家都说那竹楼里住着的,是那只在天上有,不曾下人间的仙人。
“诶呦,诶呦,那仙人不还是下人间来了。竹楼这不就是在人间里嘛!”
金都城熙熙攘攘的酒楼里,一个嗑瓜子的行脚客翘着二郎腿,听说书的老人闭着眼睛瞎扯。
听的人都一拍大腿,这老头说的前言不搭后语,估摸着以前的说书也是信口开河,忽悠人,为了赚银子的。
白发老头无奈的轻轻叹一口气,如今世界上,哪里还有那风清月白的剑仙呢。
天下大势,无不是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片土地分崩离析得太久,以至于濒临聚合的苗头刚刚窜起火星,就被寒霜一样的剑光冻了个彻底,没人不胆战心惊。
传说仙人有排山倒海之能,翻天覆地之势,一个挥袖就能倾覆一个国度。
世界上出现了如此的大人物,谁能独善其身?
可自从婆娑剑仙玄柘的道侣,在他飞升当日身归天地后,那仙人就消失了。
大家战战兢兢了没多一会,就发现剑仙是个不顶用的,死了老婆之后一蹶不振,只在一个角落里隐居,不怎么见人。
百年过去,你平庸,我也平庸,领头的人跟死了没区别,知道他在哪儿呆着,呆着就呆着,反正也不出来。
堂堂一代郎艳独绝的谪仙人,如今都已经沦为酒后杂谈的笑话。
没人知道,剑仙玄柘不能说入魔,也差不多算半个疯子了。
可此等秘辛,又怎能为外人道。
竹楼,三尺冰封。
遥遥站着个白衣胜雪的男人,眉眼艳丽,虽美的极致,却因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仙气冲淡一些,五官恰到好处的精致。
谪仙般的人手上,掐着个纤细的脖子,有血滴滴答答沿着手骨往下滴,汇成一个小小的血坑。
“你说,有他的踪迹了?”白衣人的声音看似不慌不忙,可要是仔细听,能听出细微的颤抖来。带着某些说不清,道不明,孤注一掷的东西。
“就……就在金都城的边境客栈,剑……剑仙!”那人还没来及把话说完,就咽气了,死不瞑目。
玄柘恍然的撒手,任由沉重的尸体横在地上,他沉浸在无边的回忆里。
这些年来,哪儿哪儿都没那个黑影跟着,旁人做的云吞面总也不是那个味道,熏香里没有那股混着冷铁的味道,周峰……
怎么可能习惯,怎么可能,就一剑那样杀了他?
金都城……一百年了,足足有,一百年了。
玄柘勾起唇角,眯着眼睛伸出手,刚杀完人的那只,还带着血。对着高高天空上的太阳,光线穿插在指缝,骨节分明。
可他只能觉察到深入骨髓的寒冷。浑身克制不住的战栗被他强行压制住,几乎是瞬时,就化为一道流光,去到金都城。
说是流光,可毕竟手忙脚乱,又做了些见不得光的事儿,玄柘赶到时,已经是三天以后了。
三天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要发生什么了不得的大事的话,时间倒也够了。
“大消息大消息,婆娑那个剑仙可算出了他那竹楼了!”
一个书生还背着书篓,也没见读书,八卦事倒是喜欢凑热闹。
“是吗,是吗,自从他死了老婆之后,就一直在那竹楼里带着。我也听说,今晨有人路过时发现,人去楼空,结界都拆啦!”
旁边有个伙计兴致勃勃搭腔,扔一根筷子在桌子上,敲出音律来为这惊天新闻伴奏。
就是在这金都城的客栈里,来往的人们聊的眉飞色舞,恍若身临其境,像也见了那剑仙的传世风姿似的。
一个小和尚竖起一根手指神神秘秘的语气“听说最近某刀魂体又出现啦!你们说,他不是为了要找那……吧!”
大家心领神会又心照不宣的点了点头,一切尽在不言中。
周峰恰好不好就坐在八卦的那堆人旁边,黑衫长袍,腰里悬一把瘦长窄刀,刀柄缠红绳露出点锈色,他的眼皮又窄又薄,垂目喝酒时,浑身的戾气就自然而然的被释放出来,按理说这种打扮很难让人生出来什么特别亲近的想法,可是往来行人都忍不住去瞧他,不知不觉就成了整个酒馆的焦点。
正有些急切的周峰觉察到这些视线,眼尾曳出不耐烦的弧度,轻飘飘的抬起眼皮,剔透深黑的瞳孔凝在一楼探身往二楼瞅的老板娘身上,颇有几分姿色的老板娘被冻了个哆嗦,颤颤巍巍低头去拨弄早就算乱了的珠盘。
他也不多做计较,伸腿蹬上半截梨花木凳,只把刀刃露出来半寸,用刀光去冰酒,指腹扣柄,瞪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
“来干来干,小二,拿酒来。”
青年刀客一副醉态却不显衰颓,腰背挺直如山间雪松。
店家久藏的烧刀,浓而烈,泥塑一开封,满堂都是米粮的香,周峰其实已然醉了,握过刀的手都端不稳大碗,洒了半阙清凉酒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