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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反复,不亦乐乎。
小院里还飘着豆子的余香,洛英坐在椅子上,认真的做着手里的针线。阳光斜斜笼在她身上,渡了层金边。柔和了岁月,恬淡了生活。
李延秀靠在石磨上,嘴角不觉上扬,漂泊的心似乎在这一刻,得到了抚慰。
只是,这美好画卷,注定不会持续太久。
“哎哟我滴娘啊!这鸳鸯终于绣好了,眼都要瞎了。”
她一抖身上红绸,站起身颠颠跑过来,冲着李延秀一扬,眉飞色舞:“怎么样,好看吧!”
李延秀手一抖,酒壶差点没保住。
这么说吧,但凡她能绣的往鸭子那边靠靠,李延秀都能违心称赞两句。
久久得不到表扬的洛英收回大作,自己看了半天,纳闷的很:
“多好看啊,我听人说,新婚之夜得穿鸳鸯戏水的肚兜,这才费力绣的。不好看吗?”
李延秀把目光从那貌似两只炸毛鸡的物体上移开,对上洛英拧成两条毛毛虫的眉毛后,逐渐下移,发出真诚的称赞:
“第一次,绣成这样,很难得了。”
真的,就此罢手吧。
因为害怕,连新婚之夜都选择性忽略了。
洛英深深的看了他一眼,突然手一抖,高兴的扬起笑脸,自鸣得意:
“我知道,你是在害羞呢。放心,咱们什么关系?我连你身子都看过了,给你看个肚兜又有啥的。”
李延秀:.......
你要是再提看过我身子这回事,这婚咱就不成了啊!
洛英才不管他啥心情呢,哼着小曲,把佳作迎着阳光仔细端详。美的浑身都要冒泡了,不时还扭过头,冲李延秀弹个舌,活脱脱个女流氓。
李延秀:......
有点后悔,现在逃走还来得及吗?
当然——来不及了。
好像是怕李延秀会临阵脱逃似的,洛英每天耳提面命,说他要是在敢跑,抓回来就打折他的腿,她养他一辈子。
除了晚上洛英跑去跟贞娘睡一个屋之外,白天里,她都跟拴钥匙似的,每时每刻都得把他挂在身边。
渐渐地,李延秀也习惯了。
卖豆腐时,有大爷大娘瞧见李延秀后,总会打趣她:
“英子,这么俊俏的小伙子,是谁啊?”
这时,洛英总会得意的回答:“崔大爷,陈大娘,他是我男人。”
逛街时,遇到曾经追求过她的壮小伙儿,挑衅的目光打量李延秀后,不服的很:
“听说你找了个文文弱弱的男人,就他啊,钱没一个子,年纪倒是一大把。怎么养活你?”
这时,洛英总会骄傲的挺起胸脯:
“嫁给他,我给他当牛做马都乐意。你呢?就是给我为奴为婢我也不稀得,这就是差距,懂吗?”
然后,故意拿胳膊肘狠狠的将人撞开,另一手挽着李延秀的胳膊,像只小猫咪似的贴上去,顺服极了。
变脸之快,李延秀都不得不称赞。
不过——
他还是压抑住心中暗爽,故意装出一副说教的模样:“即便是真心话,你也不该这么打击人家的。”
而后,温柔的抬起手,轻轻的揉搓着她的发顶。
一匹烈马,却温顺的臣服于他。换做普天之下任何一个男人,想必,都会沉沦于这种快感吧。
岂料,洛英瞪他一眼,附耳过去小声道:
“他给我为奴为婢我的确是不稀罕,不过,你要是胆敢真把我当成牛马,试试?看我怎么收拾你。”
语气是浓浓的威胁,肢体却还演着温顺可人。
李延秀突然想到从前宁墨说过的话:
这天下最可怜的男子,就是娶了个在家母老虎,出外却从夫的女子。试想一下,她在堂前给足了你面子,私下却如夜叉。偏偏这份苦,你无从道来,岂不是天下最可怜?
李延秀疑心自己就要成为这天下最可怜的男人了,却听洛英惊喜的指着不远处:“你看前头。”
她的思维总是太跳跃,让人跟不上。
李延秀顺着看过去,发现就是酒肆的廊下,好像拴了条蓝布条?
洛英美滋滋道:“你不是喜欢喝梨花白吗?我跟酒肆的掌柜说了,让他帮我弄两坛来。要是酒来了,就在廊下拴个蓝布条。走吧,咱们拿酒去!”
说罢,拖着李延秀就往那边走。
低头进了酒肆后,掌柜的一见是他们,乐呵呵的弯腰从柜下抱出两小坛来。仔细的放在柜上:“还是英子知道疼男人,小兄弟,这酒来之不易,可要珍惜呐。”
洛英一挥手,拍下一块儿碎银子,豪爽得很:
“多谢啦!您下回要是再遇到这好酒,都帮我弄来,有多少我要多少。”
老掌柜呵呵一笑,指着桌上的银子:
“小丫头大言不惭,老实说,这银子,是你卖了多少块儿豆腐才赚来的?胡乱骄纵男人,也不怕给惯坏咯!”
洛英得意的很,回身一捞,挽住李延秀的胳膊,冲老掌柜拌了个鬼脸:
“您今儿的话怎么这么多啊,我们走啦,下回有好酒,给我留着哟。”
说罢,用眼神示意,等李延秀抱起酒后,替他扯开门帘,两人前后的走了出去。
看着她欢悦的样子,李延秀不禁问:
“每日都要路过这儿,莫非,就是为了这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