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第40页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李落落是个聪明人,迅速将以前的那些蛛丝马迹拼成了一幅完整的图。
    她眼睛红得快要滴下血来,声音伴着哭腔道:“难怪,他没事就往这里跑,他的身上还总是出现月娘的绣品......”
    李落落将快要落下的眼泪逼了回去,颤声道:“今天是他娘的生辰,他告假回家,要途径凤绣阁。这些事,总是要亲眼瞧见了,才能死心。”
    天将黑尽之时,李立泽冒着风雪,踏进了凤绣阁,径直向后院的绣房走去。
    李立泽躲在窗户外,丢了一根树枝进去。
    树枝落在了月娘的身侧。
    月娘娇羞的嗔了他一眼,将手中的素绒绣花袄最后一针绣完,走了出来。
    两人一起躲到了一个隐秘的角落。
    月娘将素绒绣花袄拿给李立泽,轻声道:“你一定又没给你娘准备生辰贺礼吧,这个拿去送给你娘吧。”
    李立泽接过花袄,笑道:“我该如何告诉娘呢,儿子送的,还是未来的儿媳妇送的?”
    ......
    宋璃和李落落躲在暗处,目睹了一切。
    宋璃紧紧的抓住李落落的胳膊,害怕她突然跑出去。
    那日在归鸿楼,李落落亲口说过,若李立泽有了其他喜欢的女人,她会将那个女人除之而后快。
    可意外的,李落落一直站着没动。
    半晌之后,她冷静的带着宋璃离开了。
    宋璃怕她憋坏了,柔声劝道:“落姐姐,你要是难过,就哭出来吧。”
    李落落笑容苦涩,道:“我不难过,我只是觉得自己太笨了,竟然一厢情愿的以为李立泽是知道我心意的。我容貌好,家世也好,又能干,我喜欢他,他应该感恩戴德才是。可今日见到他与月娘在一起的模样,我才知道,他把我当做大小姐,当做妹妹,独独没有把我当做女人看。”
    “璃儿,你先回去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嗯。”宋璃离开了后院。
    李落落这人要强,在她面前一直憋着,独处的时候才能发泄出来,哭一场就能松快些。
    宋璃来到凤绣阁,只见铺子里挤满了人。
    姑娘们将一个男子围在中间,争抢着和男子说话。
    宋璃正要从他们旁边离开,一个男子的声音突然响起:“璃儿,我是来寻你的。”
    宋璃驻足,看向那个被众女簇拥着的男子。
    男子模样俊俏,一身白衣纤尘不染,墨发规整的全部束在头顶,插着一根玉白的簪子。
    宋璃正好奇他是谁,只听旁边一个女子嗔道:“江小神医,她是谁呀?”
    宋璃骤然一惊,这人竟然就是原主的心上人,江氏医馆的少东家,江至易。
    江至易温柔的笑着,答道:“她是我的心上人。”
    第二十三章 疑点
    此言一出,四周围着江至易的姑娘们,立刻愤怒的看向了宋璃。
    宋璃紧张的后退了几步,道:“天色不早了,我先回家了。”
    她撒腿就跑,江至易想要追上来,可被姑娘们拦下了。
    宋璃一边感叹江小神医果然受欢迎,一边庆幸自己这些日子吃这么多没有浪费,体力好了不少,她跑了这一路,也不带喘的。
    回到白宅,宋璃躲进屋子里,又将原书的故事梳理了一遍。
    原主喜欢江至易,但不敢表露心意,被迫嫁给了侯爷做妾。
    后来江至易向侯府提亲,想要迎娶侯爷的嫡女夏怀笙。
    若是江至易不喜欢原主,成为侯爷的女婿便没有什么。
    可方才江至易那番话“她是我的心上人”,说明江至易也是喜欢原主的。
    这样一来,江至易再娶侯爷的女儿,原主就成了他的后母,这样不尴尬么?
    按照常理,这个时候,他应该对侯府深恶痛绝,就算不作出什么过激行为,也该避而远之才对。
    他为什么还要巴巴的往侯府凑,做人家的女婿?
    难道想要给自己的岳丈戴绿帽子?
    宋璃情不自禁的抖了抖,都怪青落给她看了那么多狗血小说。
    江至易和夏怀笙的婚事没有谈成。
    夏侯爷对这个唯一的宝贝女儿心疼至极,并不想她以后嫁给王孙高官,只想她能过得好。
    江家出神医,家风是出了名的清正,后宅也一贯只娶正妻,不纳小妾。
    夏怀笙心思单纯,嫁过去不用应付后宅的勾心斗角,正合侯爷的心意。
    江至易提亲的时候,侯爷一口就答应了。
    只是后来侯爷询问夏怀笙的意思,夏怀笙没同意,理由颇有些令人哭笑不得。
    夏怀笙娇憨的认为,江至易是大夫,一看到他就会想到生病吃药,而她不喜欢生病吃药。
    夏怀笙轻飘飘的拒绝,江至易简简单单的接受。
    这桩婚事,一来二去,就似走了个过场。
    唯一的重要注脚,是原主因为嫉妒夏怀笙能嫁给江至易,将夏怀笙推下了水。
    事发后,原主被软禁在了偏院,后来还被侯爷的宠妾给折磨死了。
    除了疯子,大多数人的行为逻辑都是有迹可循的。
    若行为逻辑不通,就可能是哪个环节出了纰漏。
    不管江至易成为侯府女婿,是为了接近原主,还是真的喜欢夏怀笙,他都不该轻易放弃婚事。
    这个明显不合情理的行为,到底是哪个环节出错了呢?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