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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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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闲把这边的情况一说,姚天启立刻起身召集人手。想去下水道最深处取证难度颇大,他们不光要给自己裹一层防水,还得给用得上的工具也都包好,准备了好一会才出发。
    云王听见动静出来一瞧,姚天启可算走了,那他也走呗。不抓紧表现表现,他得什么时候才能变回人。
    于是姚天启刚坐上车,身上就压了个软乎乎毛绒绒的东西,他低头一瞧:“宝贝,你上来干嘛?爸爸要去出现场,不能带你去。”
    云王把小耳朵往脑后一折,任由姚天启说破天也绝不动一下。
    全车的人都等着呢,姚天启没办法,只好带着自家的猫一起去。
    这头,梁闲扯扯脏不拉几的衣服,这样也挺好,否则他都没法跟同事们解释自己是怎么过来的。
    “老萧,你先出去吧,我待会跟他们走就行。”
    萧元凌看看他,浑身脏兮兮地坐在管道上,像个被人遗弃的小可怜。在他们那个年月,这种被遗弃的男孩挺多,他见了通常会给几个钱,或是帮着找份谋生的差事。现在他没钱也没门路,那就……
    他展开外套,轻轻披在梁闲身上。
    梁闲瞅瞅瞬间蹭脏的外套,行吧,他刚沾了一身水,挺冷呢。
    “在下先出去了,你在这里多加小心。”萧元凌一步三回头,生怕梁闲不老实又掉水里。不过这小子懂得吃一堑长一智,大队人马赶到前,他绝不打算再下水。
    萧元凌一走,通道里只剩梁闲一个人,除了管道里哗哗的流水声和时不时的滴答声,再无其他声响。
    梁闲坐了会,忽然觉得这地儿挺恐怖的,和周围令人作呕的气味相比,这种与世隔绝的黑暗与死寂更容易把人逼疯。在这里,时间和空间都失去了意义,只剩无穷无尽的绝望,伴随着仿佛永远不会消散的腐臭之气,不间断地攻击一个人的灵魂,誓要将其抨得粉碎。
    梁闲闭上眼,把自己当成不久前某一天出现在这里的那个人——
    如果是孙大刀,他正躲避着警方的追捕,不得已躲进了城市最阴暗的角落。他可能随身带了些吃喝,打算在这里避避风头。人们都是健忘的,除了警察,没人会长久关注他的通缉令,过阵子再出去,他会安全许多。
    可他为什么非要躲在这里?
    新城区那边大把没人的工地,他随便躲在哪不比躲在下水道里强。城市下水路线错综复杂,没点经验还真够呛能找到这么隐蔽的地方。孙大刀来林市没几天,不可能这么快就找到这来。
    不是孙大刀,八成就是凶手了。
    就算凶手和孙大刀一样都是通缉犯,他同样没道理非躲下水道里,所以他来到这个隐蔽的角落,很有可能就像萧元凌玩笑的那样:凶手认为这是个毁尸灭迹的好地点。
    假如孙大刀和杨花的尸体泡在这里,那他们烂成一把骨头恐怕也不会被人发现。
    梁闲想得入神呢,外面突然传来一阵稀里哗啦的蹚水声。
    姚天启他们过来了?
    梁闲看看时间,还不到半个小时,姚天启就算准确定位了他的位置,也很难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通过七拐八拐的地下水道走到这来。
    也不可能是去而复返的萧元凌,人家会飞,犯不着弄一身脏。
    那么来人是谁,就很值得玩味了。
    梁闲立刻关闭手电屏住呼吸,人也紧紧靠在墙壁上,要是情况不对,他大不了再下一次水。
    一道亮光在他所在这条通道的入口处一闪而过,看样子那人没往这头走。
    梁闲松了口气,他悄咪咪站起来,扶着墙壁小心翼翼在管道上行走,来到入口处,他提起口气,慢慢地探出头。
    那道亮光还未走远,为梁闲勾勒出一个完整人形——
    身高一米八以上,全身包裹在黑色的紧身防水衣里,肩膀很宽,是男人,符合管道上那个手印主人的全部特征。
    梁闲全身的肌肉瞬间绷紧,疏通下水的工人作业装他见过,跟眼前这人的完全不同。现在已是半夜,谁没事会跑到这来。
    即使是凶手也不会没事总来这里,难道他又打算动手杀人了?
    梁闲左右瞧瞧,他是来赴萧元凌的约,身上一样能当武器的东西都没有,除了……水靴。
    他这水靴筒很长,灌满水后扎上口,砸人一下特别疼。
    动手前,他用手机拍了张男人的背影发给姚天启,可惜光线太差,拍出来的效果跟鬼差不多,也不知道姚天启能不能看出来这是个啥。
    发送成功后,梁闲又鬼使神差地找出先前萧元凌联系他的号码,把照片传过去,附上两个大字:手印。
    忙活完这些,他把手机往贴身的口袋里一塞,两只水靴灌满水,用手掐住口,试试手感还不错,对准后脑勺来一下不比棒球棍效果差。
    实在砸不晕就把靴子转过来,拿里头的污水泼那人一脸,就不信他受得了。
    梁闲打定主意之后,蹑手蹑脚出溜进水里,贴着墙向前面那人靠近。
    即使刻意放轻脚步,梁闲还是弄出了不大不小的水声,这声音在寂静的黑暗中特别明显,可前面那个人却像耳朵不好使似的,还在不紧不慢朝前走。
    梁闲见状反而犹豫了,万一这人跟案子无关,就是个闲得蛋疼来下水道探险的熊孩子,他把人打坏就不像话了。虽然这种可能微乎其微,他却不能不考虑,谁让他吃公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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