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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在左下角,残破不堪地挂着,随风摇荡。
招牌上写了三个字:
「失乐园」。
我打量那玩偶许久,总觉得它有点奇怪。
忽然,有人从后面拍了拍我肩膀:「怎么不进去?」
我回头一看,是那个运动系妹子二十五号,一挑眉:「风?」
她有点惊奇,道:「我就随口一说,没想到你记住我名字了。再次自我介绍一下,乘风。哪俩字不知道,系统这么叫我的,但我觉得应该是『乘风而上』的乘风。」
我回敬:「灵图。」
「零鸭蛋的零?」她追问。
「生灵涂炭的灵吧?」我顺口胡扯,说完,我愣了愣。
二十五号没意识到我的呆愣,随手一拽我,哥俩好地道:「走,我看到他们好几个熟人的影子了。喏,那是三十三号,还有三十四号,那个老先生也在一起。」
我们走过诡异的招牌和大门,跨入五光十色的游乐园。
出乎意料的是,相比于大门的残败不堪,游乐园里面倒是崭新干净。
宽阔笔直的马路上一张纸屑都没有,旋转木马、冲浪滑板、碰碰车、海盗船、过山车等等这些设备,都光亮如新。
我走进去的时候,一百三十七号和其余几个小姑娘正围绕在一个机器的周围,冯兰也在里面。
我本来以为是冯兰这家伙长相太出众,招惹了桃花,没想到走近一看,他正在勤勤恳恳用竹签棒给旁边等着的人缠棉花糖。
我:「……?」
冯兰见到我,笑了笑,道:「灵,要不要来一个?」
说着,他朝我递了一个蓝色的棉花糖。距离我有段路,一百三十七号见了,屁颠屁颠地拿着送来,塞我手上,说道:「可甜了!哥这个本来该是我的,给你了。我好吧?」
我:「…………」
我忍不住笑了笑,抿了口,的确入口即化,丝滑甜美。
我看了看黑漆漆的远处,和灯火辉煌热热闹闹的近处,轻叹:「嗯,很甜。」
一百三十七号又去蹲棉花糖了。
这像是暴风雨前最后的宁静,在人数还没有到齐的游戏开始前,极有默契的宁静。
又过了会儿,忽然,我听到有沉闷的脚步走来。
回头一看,一只很大的玩偶熊从高塔上爬了下来,它毛茸茸的耳朵,毛茸茸的手,举止笨拙但可爱。
它边走,边道:「Happy!Happy!Are you happy?!」
一百三十七号见了,两眼放光,恨不得立刻上去摸一把。我谨慎拦住她。
那只熊很快走到了众人面前,它还在重复那句话,做了个捏着裙角屈膝的公主礼。
但就在它再次站起来的时候,异变突生——
那只软糯可爱的大熊,硕大的头颅横空掉下。
鲜血从它的身体里喷涌出来。
而那只毛茸茸的头颅上,沾染了鲜血,滴溜溜在地上滚了几圈,滚到我们面前不足一米的地方,还在喊道:「Happy!Happy!Are you happy?」
它漆黑的眼死死盯着我们,声音小了几度,变得幽深诡异:「My dear, are you happy?」
3、
站在前排的人首当其冲。
喷洒在脸上的血还是热乎的,一百三十七号傻傻地摸了摸沾上的血,僵住了。
连快要被熊头撞上都一动不动。
眼瞅着那尖牙利齿的熊嘴快要咬住一百三十七号,我将她往后一扯,和还在地上翻滚的熊头对视。
鲜血顺着它的眼溢出,熊笑得不怀好意,嗓音越发尖锐,还带着欢乐的节奏:
「Dear, dear, dearing!」
「Happy, happy, so happy!」
我眯了眯眸,听到二十五号在一旁骂道:「Happy 你个大头鬼,头大了不起啊?」
说着,她随手抄起路边一块系着气球的砖石,向熊头砸去。
童话城堡里的那种粉红墙砖,稳稳砸在熊的头上。
它咕噜了下,停止了滚动,头套里的夹杂了血的棉花从切面飞撒而出。
红色的棉花飘得漫天都是。
只剩外壳的空熊头最后张大了嘴:「Kill, kill,killing!!!」
这一连串的「Kill」让人汗毛直竖。
头皮发麻的「杀死」声里,飘飞的棉絮化为暗金卡纸,降落在每一个人面前。
几乎同一时间,那电子机械音再次降临,这次,不知道是不是为了契合氛围,它变得童真了几分:
「第二关卡共有一百一十六名选手存活,六人弃游,剩余一百一十名选手已全部到齐。开启第三轮游戏。诸位,欢迎来到童话乐园,请拿起你们的通行证门票。」
有一部分人蹲下去捡起地上卡片。
也有小部分人犹豫不决。
电子音催促道:「请拿起你们的门票,30 秒内未领取者,视为放弃游戏。」
那小部分人也迟疑着,拿起了边框血红的暗金色卡纸。
我看着自己的这张硬卡纸,它有点像塑料,左上角是我的头像,旁边写着编号「32」。
在卡纸的下方,是游乐场的地图,一连串的游乐园项目,应有尽有,项目后面,是打卡用的黑圆圈,能够被打卡机打上圆孔,表示项目完成。
电子机械音愉快地解释:「所有人有 6 个小时,去完成游乐园项目。在黎明前夕,未能玩三个项目者,视为游戏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