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见家长(二更)
兰少的呆萌纨绔妻 作者:九序
兰少的呆萌纨绔妻 作者:九序
第四十七章 见家长(二更)
“兰花儿,那我大学的事怎么办?如果老妈要我去香港,我们就要分开了。”
兰仲文没说话,摸了摸她的头,见她神色不安,柔声安抚她,“不着急呢,慢慢来,你也别太难过了,还没决定的事,就不算是事,知道吧?等发生了,再来解决也不迟。”
兰仲文这么一说,九九就安心了,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特别的信任他。
次日,九九在柜子里翻了半天,换过无数套衣服,还是觉得不满意,总觉得没一件顺眼的。
易珈蓝还在床上睡懒觉,她的听觉极敏锐,听九九在房间折腾了半天,终于微微睁开一条眼缝,指着一条湛蓝色的雪纺裙说:“穿那条吧,去见家长嘛,就要穿得朴素甜美一点。”
“这条?”九九听她给了意见,眉眼一喜,拿着雪纺裙过去给易珈蓝过目,“你怎么知道我今天去他家?”
说到他字,九九脸色又红了。
“你昨晚在说梦话,我听到了呢,你一直在那说,伯父伯母,请喝茶,那规矩的模样,估计姐姐见了都得欣慰。”易珈蓝笑她,“连梦里也在练习怎么讨好未来公婆,不错嘛,很上心。”
两片红霞从九九脸上飞过,她轻声道:“你以前见家长是怎么样的啊?”
易珈蓝凝神想了下,摇头,“我啊?我也不知道,有段时间我失忆了,恢复记忆后,我已经嫁给你姨父了,没试过见家长是什么滋味呢,想想还蛮遗憾的,没试过那种紧张的感觉,但是据我所知,我婆婆很喜欢我。”
“是吗?”九九对她很好奇,坐在床沿问她,“你和姨父以前不是仇人吗?你们怎么会结婚的?”
九九对这位小姨的事迹,也只是听过半桶水,一半靠听说,一半靠传言,可信度不太高。
易珈蓝没说话,眼珠子亮亮的,“这事说起来很长的,一时半会也说不完,以后在告诉你吧,你今天不是要去见家长吗,我帮你打扮一下?”
“好啊。”
易珈蓝一个翻身,爬了起来,从自己包里搜出化妆品和卷发器,她先叫九九坐下,用卷发器把她的头发卷好了,然后拿出一张面膜叫九九贴着。
她一边给九九修指甲一边说,“谈恋爱不要太急切,你要懂得保护自己,要记得,男人只有没有真正得到女人的时候,才会永远那么爱着她,所以,没结婚前千万别跟他发生关系,知道吗?”
九九点头,似懂非懂。
易珈蓝一看就知道九九不懂,把头低了一点说,“我跟你说啊,一个男人只有对一个女人付出更多,他才会越爱那个女人,相反,他为那个女人付出得很少,要什么那个女人都满足他,唾手可得,这样的女人,是最容易被男人抛弃的。”
“为什么?如果这样,证明那个女人很爱那个男人啊。”
“女人喜欢男人靠直觉,男人喜欢女人靠感觉,女人会越来越爱自己选的那个男人,而男人只有永远得不到才会永远那么爱着那个女人。”
九九凝神听着,有些转不过脑筋来。
年纪尚小的她,又怎么会懂成人之间的感情游戏?要说她幸运,那就是因为她遇上了兰仲文这个没情商的超级天才,除了情情爱爱外,没有他破解不了的东西。
而九九的爱,正是羁绊住他的蒲苇,当他遇上她,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
自他们牵缠在一起,便无法在分离。
易珈蓝性感的嘴唇扬起,“你还小,跟你讲了你也不懂,这样吧,你有时间带他来给我看看,我帮你把把关。”
“好啊。”九九眉开眼笑,面膜时间也到了,易珈蓝帮她把面膜拿下来,给她上了一层细细的粉底,九九的皮肤本来就白皙,象白牙粉底抹在她脸上,竟比她的肤色还低了一号。
肌肤嫩得吹弹可破,易珈蓝满意微笑,“年轻就是好啊,脸上一个毛孔都没有,完美。”
九九听她这么说,便笑了起来,易珈蓝又比划着手里的腮红,有些犯难的选着,“粉的好还是橙色的好呢?粉的红润,橙的可爱。”
思来想去,最后选了粉的,按照易珈蓝的话来说,就是见公婆要尽量朴素,橙色比较显眼,会被瞧出苗头的。
“最高级的化妆技术就是化完像没化,但气质和美貌提升了不止一百倍,见公婆嘛,话不用说太多,注意举止优雅,谈吐得体就好了。”
九九受教的点了点头。
易珈蓝化完妆,帮她把头发的卷发器取下来,一头蓬松的长发从头顶倾泻而下,衬着她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简直就像个灵钟秀毓的中国娃娃。
又漂亮又有文艺范。
易珈蓝不禁感叹,“都说我们易家人个个是俊男美女,果然不假。”
九九望着镜中的自己,眼珠如洗过的碧空一般澄净,她开心地笑了,换过衣服,她一蹦一跳地下了楼。
到了兰宅,因着他们是高干世家,房屋不能大建特建,住的房子是40年代广州的豪宅,历史色彩浓重,斑驳悠久。
门口的铁门也有点生锈了,兰仲文领着九九走进去,院子跟萧老太太的宅子也不太一样,萧老太太把院外铺满草坪,还建了奢侈的喷泉,整体奢华端庄。
而兰宅铺满沙石,停着十来辆军车,看起来很像是个操练场,壮观威严,九九看得吃惊,“门外看起来那么破,原来里面暗藏玄机。”
兰仲文笑忍俊不禁,“别把我们家看得那么扁好吗?”
九九哈哈大笑。
兰宅的主屋被一道金色大门隔着,站着两个保镖把守。兰仲文领着九九走近,两个保镖为他打开门,恭敬道:“少爷。”
兰仲文淡淡点头,带着九九进屋。
屋内设着一套大型的田园风格茶几,简雅大气,一个可爱的女孩正坐在沙发上玩洋娃娃,见兰仲文进来,甜甜地唤了一声,“哥。”
兰仲文点点头,眼神温柔,“乖。”
“哥,我作业写好了,等下你帮我看看吧。”小女孩立马缠上来,两只大眼睛扑闪扑闪的,很是可爱,她应该就是兰仲文同父异母的妹妹了。
这女孩看起来很是敬重兰仲文,兰仲文也很喜欢她,摸着她的头说,“好,晚上我帮你看看,现在去玩吧。”
女孩得了话,就像得了糖一样高兴,一蹦一跳地跑走了。
九九大囧,看作业有什么可高兴的啊?居然开心成这样,她怎么就那么讨厌兰仲文检查她的作业呢?每次都被他损,弄得心情郁闷死了。
女孩走后,九九才发现沙发上坐着两个中年女子和三个中年男子。
其中一个中年男子长得和兰仲文有几分相似,眉宇间携着丝凌驾人心的威严,俗称官威。
他四平八稳坐在主位上,举手投足间有说不出的威风凛凛。
这人应该是兰仲文的父亲兰睿,他旁边坐着一个美艳妇人,头发盘得很端庄,一身黑色长裙,衬得她高贵优雅。
其他几人,应该是兰睿的幕僚或者亲戚。
果然是个庞大的家长会。
九九脚步一顿,有些发憷,兰仲文的手掌扶住了她的腰,适时安慰她,“都是自己人,别怕。”
于是九九深深吸一口气,平复了一下紧张的情绪。
她抬头挺胸,跟着兰仲文的脚步来到几人面前,面容含丹,一字一顿道:“见过几位伯父伯母。”
看似得体淡雅,其实她紧张得背脊上都是冷汗。
她一说完,几人都笑了,兰仲文稍稍低下头,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说,“喊错了。”
“啊?”九九懵了。
“我来给你介绍。”兰仲文这样说,逐一给九九介绍,“这位是我父亲,母亲,这位是三叔公,二舅爷,还有我大姨。”
每介绍一位,九九就跟着兰仲文的话头乖巧打招呼,“伯父好,伯母好,三叔公好,二舅爷好,大姨好。”
说到大姨,九九特别留意了一眼,也就是安岑的妈妈,跟安岑也长得有点像,兰家人也一样是净出俊男美女啊。
“乖。”几双眼睛同时聚在九九身上,细细打量着她。
所有人都是好奇的,兰仲文这小子从小就聪颖过人,极有主见和目标,从来不需要长辈们操心,就算家境优渥,也年年拿奖学金,是真真的争气优秀。
又因为长得绝对的帅气,早是军院中所有小女孩们争先恐后抢嫁的对象,但他一直淡淡的,没什么反应。兰睿也看出来了,这个儿子是十足十的优秀,到哪都给他挣面子,但是他对情这一块很是淡泊,就好像天生不会爱一样,对任何人都是淡淡的,冷冷的。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他,那就是天生冷漠,年轻的时候兰睿常常想,会不会是因为他的母亲,所以他封心绝爱,冷漠到骨子里?
兰睿这么想是有道理的,都说孩子三岁定终身,三岁之前他是什么性格,将来就永远是什么性格。
兰睿自认英俊潇洒,年轻时候也是风流的性子,在十六岁的时候早就开过荤了,还是父亲特许的,父亲是这样对他说的,男人开过荤了,才会真正变得成熟,有男人味。
不然忸忸怩怩的,就像个大家闺秀似的,畏手畏脚。
他觉得父亲的话很对,没开过荤的男孩子,大部分腼腆害羞,兰仲文这样优秀,他不希望自己的儿子腼腆或者木讷,于是早早就暗示过兰仲文,但兰仲文对女人始终不感兴趣,这可愁坏了兰睿,真害怕自己儿子有什么心理创伤,或者有什么不能言说的隐疾。
他是个开明的人,整个中国都在进步,他也不能墨守成规,要做一个思想先进的人,只有思想提升了,眼界才能放得更远。
他一直在担心兰仲文,直到上个星期,兰仲文突然来找他,跟他说,他跟一个女孩子发生了关系,要和她结婚。
兰睿当时的第一反应是心里松了一口气,幸好自己的儿子没有隐疾。
其实打从兰仲文提的那天起,兰睿就同意他了,兰仲文是个很有主见思想的人,兰睿知道他的婚姻不会掌握在父母手上的,并且也相信他挑的女孩一定不差,毕竟他向来有眼光。
民主时代,他们对媳妇的要求只要兰仲文真心喜欢,人品好,善良,家境一般,就可以了。
然后两人好好去在一起,细水流长。
兰母细细看了九九很久,转过头低声跟兰睿说了几句话,兰睿点头,于是两人都满意地笑了。
兰母跟兰仲文不亲,这是两人的性格使然,兰母性格文静,兰仲文冷漠,两人坐在一块,一天都说不到十句话。
但两人虽不亲,却也相敬如宾,结婚这事兰仲文自己有主意,兰母就是替他把把关,其他的,也就是随兰仲文自己喜欢了。
整体来说,兰家人都是很开明的,80年代中国改革开放没多久,许多人还没跟着经济的脚步,所以兰家挑媳妇要求也不是很高,而且萧家很有名望,他们早就听说了,之前自家儿子跟萧九九走得很近他们也是知道的,两人门当户对,若是成了一对,倒也不失为一桩美事。
这头,几人看到萧九九本人,小脸蛋精致,模样乖巧,看起来很是讨喜。
所以第一关,九九成功了,兰家人对她的印象很好。
午饭九九是在兰仲文家吃的,一道道美味佳肴被端了上来,主要以海鲜为主,九九其实不太喜欢山珍海味的,她总觉得有股怪味,但为了未来的幸福着想,凡是给她夹菜的,就算不喜欢她也照单全收了。
兰母一边给她夹菜一边询问她的家庭情况,“你们家现在定居在广州了吗?还是说不定会回香港去?”
“我爸爸的生意已经迁到广州来了,短时内不会回香港。”这倒是实话,萧爸的生意都集中在广州了,因为他看准了,现在国内是最好的发展时期。
“这样啊,那挺好的。”兰母慈眉善目,“你父母对你和仲文的事是怎么看的?”
九九差点被呛到,低低咳了几声,按捺下喉咙中的麻痒感,“我爸妈都同意,说伯父伯母们如果有时间了,就一起出来吃个饭。”
兰母对她乖巧的模样很是满意,笑着说,“好,等下个星期仲文从上海回来,我们就过去拜访。”
“好。”
一顿饭下来,九九累得差点散架了,吃饭要注意礼节,不能发出声音,脚不能乱伸,要放直,禁忌斗腿。
这一个小时内,九九觉得比在泳池游了十圈还累,午饭后,兰家的亲戚们还在高谈阔论,九九还处在高度紧张中,没回过反应来。
兰仲文从沙发后弯身,靠在她肩上,眼珠湛然,“你要去我房间看看吗?”
一句话仿佛能把九九从水深火热之中救去,九九赶紧点头,她早就想离开了。
“跟我来。”兰仲文牵起她的手,对大人们说,“爸,妈,我带九九去楼上逛逛。”
在外人前面,兰仲文都唤兰母做妈,但是私底下,会唤她大妈。
兰母习惯了,点了点头,“好,那你们小心点。”
“好。”于是九九在大人们关爱的目光中上了楼梯,她背挺得直直的,但实际上,她手心里都是汗,颇有几分全家人盯着她和兰仲文谈恋爱的尴尬感。
上了楼梯,九九的肩膀垮了下来,终于觉得轻松些了,连空气都没那么压抑了,她大大呼了几口气,“终于解脱了。”
兰仲文笑她,“我爸妈他们很像洪荒猛兽?”
九九点头,“没错,担心死我了,真怕他们会不喜欢我。”
“不怕,你今天表现得很好,我看他们都很满意你。”
“真的吗?”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啦?”兰仲文领着九九穿过二楼的书房,来到一扇白色大门前,“这里就是我的房间了,还没有外人看过呢。”
九九目露兴奋,“那我不是第一个有幸目睹你闺房的人了?”
“闺你妹啊。”兰仲文点了她的头一下,利落打开房门。
一眼望进去,首先看见了一扇大窗户,窗前植着空中吊兰和一个沙袋,若干运动器材,黑色高床,黑色书桌,壁台上摆着满目琳琅的奖杯,却不杂乱,整体的摆放很有秩序,干净明亮。
空气中有淡淡的兰花香,九九闭上眼睛闻了下,鼻尖的香味若有似无,“这味道闻着好舒服啊。”
兰仲文笑,指着窗前的吊兰说:“都是它的功劳,别看它小小的,能净化空气,也能愉悦人心。”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兰仲文身上老有股飘渺潆洄的兰花香,原来是它的功劳。
九九走进去,壁台上全是奖杯,什么书法赛,作文赛,钢琴赛,她一个个奖杯瞧过去,应接不暇,“得了这么多奖,你好厉害。”
兰仲文站在她身后,眉眼温柔,“还好。”
九九在他房间转了一圈,最后把目光定在他床头的全家福里,照片中有兰父,兰母,兰仲文,兰妹妹,还有一个不曾见过的女人。
九九伸手拿起那张照片,照片中的女人跟兰仲文长得一点都不像。风华绝代,但神态和兰仲文酷似,笑起来一样的温柔,天地同色,九九凝神看着,轻声询问:“这就是你的亲生母亲?”
兰仲文点头,也走到九九旁边看着那张照片。
“你还想去找她么?”九九听见自己的声音轻轻的。
兰仲文摇头,“不想了,她不愿见我,必是有她的理由,既然舍得狠心抛弃我,就没想过在认我这个儿子了吧。”
“不一定,说不准她有不得已的苦衷。”
“也许吧。”兰仲文并不是一个钻牛角的人,对于母亲的抛弃,他没怀恨在心,也许一开始是受伤的,可时日久了,就没感觉了。
他天性就是个独立淡漠的人,对于感受不深的东西,可有可无。
“将来有时间,我们去台湾玩吧。”
“好。”兰仲文摸着她的脸,却没笑,眼珠幽暗,有一缕九九看不懂的情绪。
九九说,“到时候,你可以带我去见见她吗?”
兰仲文没说话,显然是抗拒的。
九九知道戳中他的伤处了,柔了语调道:“我不是要逼你做什么,我只是想看看能把你生出来的人是怎么样的,我要感谢她把你生出来,如果不是她,我们就不会相遇了,也不会在一起。”
兰仲文一愣,紧紧抱住她。
也许,九九说的话是对的。
从前,他总质疑,一个没人要的孩子生出来有什么意义呢?父亲忙碌,母亲抛弃,大妈不关注,很多时候,他不明白生存的意义,活着是为了什么?
这一刻,他似乎明白了,脸埋在九九脖颈处,声音轻轻的,“也许我也应该感谢她,要不是她,我就遇见不了你。”
也许他的出生,就是为了来遇见九九的,不问上一辈的原由,不问上一辈的对错,父母的感情破碎跟自己是无关的,他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需要背负着父母的感情债,他是属于他自己的。
“兰花儿。”
“嗯?”
“你不要难过,因为我觉得能遇见你,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
兰仲文抬起头,眼窝凝成一汪春水,蜷着千古不化的温柔,瞬间就融了九九的灵活。
------题外话------
好累好累!序序要撒泼求安慰!
第四十七章 见家长(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