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速度与基情_分节阅读_11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速度与基情 作者:清简

    从他脸上,完全想象不出来他刚刚那么嚣张跋扈。

    祁山眯着眼睛,目视前方,一脸的镇定自若。

    “我刚刚看见沈昼也踹了你一脚,是吗?”教导主任试图用循循善诱的方式问他。

    “没有,您看错了。”成宇擦了擦额头的血,“刚刚我是自己栽的。”

    他们这些平时不学好的小混混打架,最怕的就是学校插手,只要学校一插手谁都别想脱身。所以无论怎么问,成宇也不可能说实话。

    问了半天也没人承认,教导主任也有点儿烦了,手一挥说:“你们仨,周一的时候一人交一份一千字检讨过来。”

    于是这才作罢。

    放了学,沈昼就在二十九班门口把庄凛给截了,上来揽住他的脖子说:“凛子,帮哥个忙呗。”

    “写检讨?”庄凛刚出班就把校服脱了,往腰上一系,“我都听说了。”

    “好事儿不出门,坏事儿传千里。”沈昼啧了一声,这传播速度真快。

    “你告诉我,你能干出点什么好事来。”庄凛瞄了一眼他的脸,见基本没什么大伤,也就放心了。

    “那好,敢情我就该不干好事,从明天起,上学别坐我摩托车了。”沈昼撒开胳膊,瞥了他一眼。

    “你车修好了?”

    “没错。”沈昼打了个响指,“还是那个外卖小哥帮我修的。”

    “哪个外卖小哥还会修车?”庄凛挺惊讶。

    “会修车的外卖小哥。”沈昼勾唇一笑,觉得还挺神奇,这祁山到底是个什么人?

    修车,送外卖,而且居然还是个学霸?

    真正的学霸不应该天天除了学习啥都不想,一天到晚的趴那儿写作业,谁不让他学习他跟谁急眼的那种吗。

    祁山竟然成天见儿的飙车,打架,还抽烟,估计连自己都干不动他。

    而且成宇还说什么祁山被他家龙哥揍得服服帖帖,不管这话是真是假,沈昼对于这个什么龙哥有点儿感兴趣。

    到底是什么人能把祁山这块硬骨头给收拾老实了,他很好奇。

    “我爸昨个儿刚盘好两个串子,方宪挑了一个。还剩下一个。”庄凛从兜里掏出来一串子白色菩提珠,颗颗饱满,色泽明亮,白色的珠子被一条条红色的丝线缠绕着,“这是血丝菩提,盘的时间越长,这个红色的丝线就越红。”

    沈昼接过来,指尖拂过一颗颗凹凸不平的白色珠子:“您真有心。”

    “爷爷我关心你,怕你撸太多伤身。盘这个,可以暂时解放你的双手。”庄凛摸了摸菩提珠说,“这个平时可以用搓澡巾来回搓,用手盘更好。”

    汗液和珠子表面接触,会形成一种油脂的香气,干了以后会自动包浆,越盘越好看。

    沈昼绕了一圈套在了手腕上:“还别说,真挺好看。”

    “必须好看啊。”

    沈昼有时候还挺羡慕庄凛的,他家做古玩生意的,他也喜欢这个。能做自己喜欢的事,庄凛有时候在店里坐一天都不带烦的,手边放着一碗清茶,捧着一本武侠小说看,活像是古书里走出来的少年。

    “今天我不去上晚自习了。”沈昼转了转珠子说,“淮与哥找我有点事儿。”

    “又是乐队的事儿?”庄凛拍了拍他的肩膀,“阿姨……她不是最不喜欢你跟淮与哥一起掺和这些吗……”

    “她不喜欢的东西多了去了,她连我这人都不喜欢。”沈昼有点儿烦躁的皱起了眉头,踢了一脚路边的石子说,“只要我喜欢就成,压根轮不到她来管。”

    “那你就真没打算再找个钢琴老师?”庄凛戳了戳他的胳膊。

    “不找。”沈昼抄着兜看着前方抬起脚,狠狠的踢了一脚石子,看着它飞了好远,声音沉沉的说,“全都见鬼去吧。”

    沈昼从初中就开始接触重金属音乐,摇滚。

    那会儿戴着耳机子天天放的是SLAYER,走在路上面无表情的看着过往的路人,他耳朵里却是一群人在嘶吼尖叫。SLAYER沙砾感的民族唱腔,把杂音都给去除了。那种歌声就像是一枚坚硬的核,在他心脏中央,向四周辐射。

    听了就如同中毒,腐烂一样,他无可救药的爱上了摇滚。

    因为只有在那种喧嚣的旋律中,他才会感觉到一种奇异的放松。

    陆淮与是个酒吧的驻唱,沈昼上初中时认识的。

    曾经还跟他一起组过乐队演出,跟着一起跑过几个场子。但是因为这音乐比较小众,所以一直都是在地下。

    那会儿到外地演出的车马费都得自己出,不仅没演出费还得倒贴钱。

    不过他们因为热爱这个,所以感觉很快乐。

    但是后来沈昼他妈知道后,去闹了一阵,弄得大家都很难看。陆淮与让他好好学习,暂时别碰这个了,后来沈昼就没再跑过乐队。

    这次淮与哥突然说要请他来救场,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

    沈昼走到小广场的时候,给他打了个电话。

    “哥,你人呢?”沈昼往开阔的广场上走了几步,“我在那坨什么雕像旁边呢,看见我没。嗨,这儿呢。”

    老远走来一个穿着铆钉皮衣的青年,冲沈昼挥了挥手:“阿昼。”

    “噫,可别这么叫我。”沈昼摸了摸胳膊,“起一身鸡皮疙瘩。”

    “我还想跟你来一出子言情小说戏码呢,你特么一出口就破坏气氛。”陆淮与看了一眼他身上的校服外套说,“你等会儿就穿着这个上台?”

    “不行吗?”沈昼笑了笑,“开嗓就是让我们荡起双桨,小纯真,小清新。”

    “净臭贫。”陆淮与拍了拍他的肩膀,“把外套脱了,你先去练练手,那么久没打鼓了,手肯定得有点儿生。”

    沈昼一扬手把外套脱了,扔在广场旁边的石墩子上,走到舞台后的架子鼓旁边。捡起地上的鼓锤,向空中抛了两下,掂了掂。

    沈昼敲了几个简单的旋律,总算是找回了点感觉。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