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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仞淡淡道:“他无耻在先。”
意识到这句话不应该当着她的面说,他立刻转移了话题,“下去吧,原路返回,就说你进来抱狗,其他我会处理。”
怀里的小动物动来动去,热情得不像话。
阮莺把泛酸的感觉压下去,低声道:“我走了。”
她踮脚在他脸侧亲了一下,低头抱着狗往下走。一只手突然从黑暗里伸过来,准确的抓住她的手臂,把人重新带回了那个温暖的怀抱。
手机的震动已经停止了,秦仞压着语调说:“再呆两分钟。”
他拿出手机在她脸侧照了照,“现在出去容易露馅。”
指的是她的嘴巴。
阮莺摸了摸怀里的狗,“我就说是狗啃的。”
秦仞凉凉道:“它敢。”
……
阮莺先去一楼前台登记了一下狗,“号码我留在这里,如果有主人来找,让他直接联系我。”
弄完她便抱着小狗往电梯口走去,同时把厉凌风的电话播了回去。
“晚晚,刚刚——”
“刚刚我在找狗,不小心把手机掉在消防通道了,没听到你的电话。”
“狗?”
阮莺“嗯”了声,不知道是不是有秦仞的滤镜在,第一次见这狗虽然被它颜值征服,但也没有多柔情的想法,现在是越看越乖,“捡到的狗。”
从电梯出来,厉凌风就站在她房门口,看到她手中的狗,他抬眉,“品种狗,谁丢的。”
阮莺点点头,“看着很乖也很干净,应该是有主人,我刚刚去前台登记了一下,主人找来就还给它,不来找我就把它带回去。”
看到她发亮的目光,厉凌风倒是没有说什么。
有个小东西来转移她的目光,倒是不错。
“下次进消防通道前跟我说一声,里面太安静没人走,我不放心。”厉凌风道,目光有些意味深长,“你在里面有没有撞到什么人?”
阮莺摇摇头。
厉凌风打量了她好几眼,收回目光,状若自然的说:“我待会让人送点狗粮过来。”
“好,谢谢。”
等阮莺进入房间,厉凌风也回了自己的房。
刚把门关上,他就拨出一通电话,“你不是说看到秦仞了?他刚刚在哪,我要知道行程。”
摸了一会狗,阮莺去卫生间洗手,不经意的朝镜子里一看,她呼吸陡然一顿。
脖子里衣领处的位置,有个十分明显的红痕。不用说,一定是秦仞不小心弄的。
阮莺摸了摸脸,回想刚刚厉凌风看她的眼神,整个人仿佛被过了一遍凉水。
她四下看了看,目光在一盆植物上定住——对有些特别的植物,她会过敏。
摘了片叶子在脖颈上擦,然后她把这片叶子丢进马桶冲掉。没过多久,脖子上开始起红疹,阮莺抱起狗出门,敲开厉凌风的房间。
这是她第一次主动来找他,厉凌风有些意外,脸上仍挂着笑容。
他和秦仞是两个极端,秦仞是极端冷酷,而他则是在性格的另一端,脸上始终挂着笑。
但是真诚的笑还是皮笑肉不笑,那就要仔细分辨才能看透一丝了。
“晚晚,你找我什么事?”
阮莺把狗递给他,“我想下去一趟药店,它先放你这,我怕它在房间里乱来。”
“药店,你怎么了?”
阮莺伸了伸脖子,忍不住又伸手抓了两下,“好像是过敏,刚开始只有几个红疹我没在意,现在越来越多了,都不敢露出脖子。”
厉凌风一看,她细长的脖颈上布着大大小小的红点,跟他在她房门口见到的那个差不多。
只是……过敏么?
他心头一松,直接拔了房卡走出来,“把狗带着,我陪你下去。”
两人到下面,厉凌风本想跟着进药店,手机突然震动起来。
他看了一眼,顿住脚步接听。
“厉总,刚刚已经查过监控,秦仞从下午出去后在你和沈小姐之前回到酒店,但因跟人动手发生冲突去了趟警局,之后就没回来了。”
厉凌风望着药店里女人纤瘦有致的身影,“嗯”了一声,随后掐断了电话。
……
在这里玩了两天,把脖子上的过敏红疹养好了,阮莺便回了帝城。厉凌风当然不会允许她去别的地方,说服与强势同上,把她带回了自己的别墅。
这次她再来,他的心里预设很明显不一样了。
之前和魏承志的那通电话,虽然他嘴上否认,但潜意识还是被影响,对阮莺起了那么一丝怀疑。
现在经过她一番“强行离开”的操作,他这点怀疑便消失无影了。
阮莺在他这里每日不怎么出房门,只有遛狗时会下去逛一逛、在公园里散散心。
小狗尤为活泼,阮莺摸着它的时候总有特别安心的感觉。
如此过了两天,她开始在他书房里找书看。
只要她不提出离开,做什么厉凌风都觉得很好,书房完全对她放开。
开始几天,阮莺在里面拿了书就回自己房间,后来变成在书房里拿书就在书房看,在无人看见的时候,她已经把厉凌风的书房翻了个遍。
毫无收获。
她以为这么多册书,至少能在里面翻到一点跟过去有关的东西,就像之前在仓库里发现那张照片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