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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菱生的太好,阮绣棠也是姝色,就算是盛世里外出,他都担心两人是不是平安,给两人按了伤了他的名头,要是直接抓死的,或者出了别的变故他就没办法了。
第一个主意否决,脑中自然而然出现了第二个主意。
叶菱的父亲在世,不如让叶菱的父亲出一张婚书,让他纳了叶菱。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就算是从村长的口中知道,叶菱从头到尾都是阮家养大的,叶家人也就是逢年过节的时候,会送点东西过来。
但是毕竟是她的父亲,又是行商之人,若是捏着了婚书,就算是阮绣棠给叶菱许了人家,对方敌不过他的身份,他想要叶菱,便可以光明正大地拿下叶菱。
郑瑾让人收拾好了屋子,不急着离开,默默地等着叶家人的过来。
“世子,我们要等到什么时候?”染墨等了三日,有些坐不住了,世子受了这么重的伤,早些回到京都里,才好让太医看诊,看看有没有恢复的可能性,而不是在村里空耗着时间。
“再等两日。”郑瑾说道。
两日时间,郑瑾等到了叶菱的父亲,如果人再不来,他便要去叶家了。
一番交涉之后,也拿到了一张婚书,上面有叶菱父亲的手印。
叶菱可以说是他的妾室了。
可惜的是,这上面缺了叶菱的生辰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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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月光6
苏玲珑通过Y121看到了叶合仲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容, 就毫不犹豫写下:爱女叶菱, 其母阮氏, 秉性温柔云云, 与永乐侯之长子郑瑾为妾, 卜他年瓜瓞绵绵, 尔昌尔炽。
不仅让叶菱遵守本分,还让她早日开枝散叶。
看得Y121鼓鼓囊囊念着无耻, 玉质小脸都涨成了红色,也不知道是说叶合仲, 还是说郑瑾。
也难怪前世阮绣棠不解, 为什么叶家成了皇商。
那时候阮绣棠已经去了, 那叶合仲就是叶菱的生父, 由他在叶菱的为妾书上按一个手印,再稳妥不过, 无论叶菱逃到天涯海角,都挂着他郑瑾的名头。
这一世,苏玲珑带着叶菱离开,让他没有安全感, 所以直接让叶合仲写下了婚书,而不是上辈子那样, 先哄着叶菱, 拿到了叶菱的生辰八字让叶菱自己在婚书上按了手印。
苏玲珑也曾想过,要不要先去解决了叶家隐忧,考虑到叶菱性情天真, 只有郑瑾还好,就连亲生父亲性情也如此低劣,两桩事连在一起,心中难受,承受不住。
现在虽说有了婚书,但……
“没有生辰八字的婚书,算什么婚书?”苏玲珑安抚Y121,这话也不是无的放矢,先不说这婚书的效力要打折扣,只要位置站的比郑瑾更高,这份不合格的婚书算什么。
苏玲珑就越发明白,为什么阮绣棠自己不选择重生,而是委托人替她护住女儿。
无耻如郑瑾者,当真是世间罕有。
把叶菱当做了自己的私有物,方方面面都霸占着她,佳人都不知道去了哪儿,手里仍要握一张婚书。
还口口声声,叶菱是他的救命恩人,能够这样对待叶菱,心性凉薄到了极点。
“再说了,你看这位小姑娘。”苏玲珑的手指勾了勾,想着外面的叫做蓁蓁的小姑娘。那是几日前救下的。
***
小姑娘叫做陆蓁,是晋安王府的郡主,被人捧在心尖尖上。
陆蓁被娇惯到有些任性,所以赏花灯的时候也不老实。
不让人抱着,看到了一顶顶漂亮的莲花花灯,就挣开了丫鬟的手。
就那么一瞬间,就被人捂住了口鼻,直接抱走。
因为生得好,粉嫩肌肤,水汪汪的杏眼,可见将来的绝色,想着要卖去苏杭之地,养做瘦马。
拐走了之后,陆蓁的身份高,到处都是张贴了告示,那伙人是干得熟练的,干脆把小姑娘剃成了光头扮作了男童,又把她的下巴给卸了,好不让她说话,要不是因为可以卖高价,只怕就剪去舌头了。
锦衣玉食的陆蓁哪儿招架得住这样的架势?
这样的经历让陆蓁发了高热,眼见着脸上开始生水痘,那伙人吓了一跳,再漂亮的小姑娘也没了要继续带着的心思。
这是天花,是要命的病。
把烫手山芋扔到了驿站外的一个小亭子里,还特地用一个破麻袋往人给装了起来。
“还是把脸漏出来。”胖一些的拐子说道,“毕竟是生了天花,这样装着丢到那儿,指不定别人还以为是个好东西,上前把麻袋弄回去,也染上了病。”
“我们别染上这病了,你对别人还这么心善。”瘦高个子的那个嗤之一笑,在把大麻袋扔到小亭子里时候,最终还是按照同伴的意思,解开了一个缝,往下一扒拉,露出了陆蓁起了水痘的脸。
苏玲珑和叶菱到了这附近的驿站,正好前一晚的时候,陆蓁被扔在了不远处。
早晨洗漱,就听到了外面议论有个小乞丐生了天花,让人都避开那个亭子。
原本的委托人生过天花,又是行医者的身份,苏玲珑便去看看人还活着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