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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中,李毓秀轻轻吐纳,嘴角泛起一个并不明显的弧度,笑意转瞬即逝。
她伸出一只手,轻轻拥住星罗,平静道:“睡觉,乖。”
李毓秀很冷淡,也很迟钝,她从来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但她知道,星罗对她而言是独一无二的。
十三岁那年的中秋之夜,欲界仙都彻夜灯火齐明,那是李毓秀第一次去朝凤楼观赏金丝雀,中途喝醉了酒,醒来时已是半夜,匆匆忙忙地往驿站赶。
就在那时,她在欲界仙都门口的角落里,捡着了一身是血的星罗。
那时的星罗不叫星罗,他还没有名字。
他穿着一身凌乱的、血红的衣裳,面上敷着细腻的白粉,唇上点着丹朱,细长的眼尾染了一抹艳丽的桃红,乌发如云,杂糅了这个年纪最青涩的美丽和属于风尘的艳丽。
李毓秀以为他是个遭人凌、辱的少女,心下一软,便将昏迷的星罗捡回了家,治好了他的大部分内伤,唯有身下那处最严重的伤,他死都不让人碰,谁碰他便发了疯似的要杀那人。
大夫说:“这孩子被强行去势了,心里的伤痕要大过身体,所以才讳疾忌医。”
听了这番话,李毓秀才隐隐觉察出不对劲。
那‘姑娘’依旧裹着那身血污的红衣裳,睁着一双怨毒的眼打量着她,牙齿咯咯发抖,神情戒备。李毓秀的视线落在他平坦的胸膛上,顿时明白过来了。
原来她捡回来的并不是个‘姑娘’,而是个过于好看的少年。
而现在,这个可怜的‘少年’失去了男人应该有的东西,也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少年了。
“你不用怕,我是来帮你的。”李毓秀朝他走了两步,说道,“你流了很多血,再不救治,就没命了。”
“让我……死……”少年声音暗哑,艰难地吐出这几个字,每个字都带着彻骨的仇恨。
“死,是天底下最简单的事。你的死,除了白白便宜了那些伤害过你的仇人们以外,没有任何意义。”
说着,李毓秀解下腰间的佩剑,丢到那少年面前,平静地说:“现在我们要给你治伤了,若你接受不了,可以选择用此剑自裁,亦或者,杀了救治你的恩人。”
就这样,她毫无芥蒂地握住了少年的手,示意大夫清理伤口。
清理上药的时候,钻心的疼痛让少年生不如死。他攥着李毓秀的手,力度大到几乎要将她的指骨捏碎,几度想要挥剑自尽,皆被李毓秀拦下。
“别怕,忍忍就好了。”李毓秀下意识抱住了少年的身子。
她的怀抱很软,很暖。
那时正值深夜,天地暗淡无光,少年却觉得,仿佛有一束强光冲破黑暗的桎梏,照亮了他的生命。
李毓秀给了他一个很璀璨的名字,叫做星罗。
“你为什么救我呢?我一无所有,已经不能和你交欢了。”伤好后,星罗睁着凤眼,满脸的疑惑。
所有人都在贪恋他的身子,他以为,李毓秀也不例外。
然而,李毓秀只是面无表情地收回剑,屈指在他脑门一弹,说,“以后不要将这些淫词挂在嘴边,会被哥哥罚的。”
“哦。”星罗捂着额头,又问,“可是,究竟是为什么要救我呢?他们都骂我是太监,是残废……”
“我不觉得你是残废,星罗。在欲界仙都见到你的时候,你虽然满身是血,可我总觉得你的眼睛,”李毓秀指了指他的眉目,继而道,“你的眼睛像星星一样,是会发光的。”
星罗一怔,继而狂喜,涨红了脸道:“真的吗?”
李毓秀郑重点头,“我向来是个冷情的人,生老病死都激不起我半点波澜,唯有那夜遇见你,我却心生恻隐。或许,这就是缘分罢。”
最后一句,几乎成了低不可闻的喟叹。
“郡主,我不会发光,是你的光芒照亮了我。”星罗露出一个艳丽的笑,如此说道。
那一瞬,李毓秀心弦一动,被他过于艳丽的笑容照得睁不开眼。
“星罗,你以后想干什么?”
“跟着郡主,死也要报答郡主。”
“除此之外呢?你总要有一技之长罢。”
“服侍人算不算一技之长?虽然我不能人道了,但有很多技术还是可以用得上的,保证郡主你……”
“淫词艳语。”
“哦,你不喜欢这样?那,我可以跟着你习武么?”
闻言,李毓秀回剑入鞘,问道:“为何要习武?”
“强大起来,杀了我的仇人。” 星罗趴在雕栏上,笑眯眯地说,“再杀了你的仇人,保护你。”
“我没有仇人。”李毓秀执剑走过去,抚了抚他柔软的黑发,说,“哥哥说你根骨不错,是可造之材。这样吧,你随我出门一趟,我给你介绍一个高手,看看你适合练什么兵器。”
星罗立刻竖起耳朵,“高手是谁?”
李毓秀淡淡一笑,“姓裴,你见了便知道了。”
……
醒来的时候天还未亮,客栈外淅淅沥沥地下着大雨。
李毓秀缓缓起身,扭头一看,睡在旁边的星罗已不见了身影。她下意识摸了摸身侧,被褥冰凉,软剑也不见了,星罗显然是偷偷离开她出门去了。
这么大的雨天,他竟是一个人上山剿匪去了?
李毓秀拧眉,摸黑下床,擦燃了油灯,屋内亮堂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