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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狗血的一家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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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臂被托住,容氏顺势被沈天赐扶着一起坐到了长凳上:“今日白天睡得多,所以还醒着。”目光把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没有伤到吧,我刚才在外面看了一眼,好大一只。”
    “没事,多亏了囡囡的药粉,第一次猎大家伙这么轻松。”沈天赐脸上带着爽朗的笑容,“等会儿回房我跟你细说,厨房里大,烧火也不暖和,你先回房,我等会儿就回房了。”
    “嗯,等会儿另外打一桶水回房,我给你放个药包,你好好泡泡脚去去乏。”容氏点头也没坚持要在边上看着,由着沈天赐帮她拢好外套后自己先回了房里。
    沈风正想接着说房子的事情,就听他家爹道:“回头把正屋往前加一圈,免得天气冷了你娘想在屋子里转几圈,都因为地儿小转的头晕。”
    沈风捏了捏手里墨迹刚干的图,无奈一笑:“明日我先去镇上定砖瓦,房子到底怎么加盖我们之后再说。”索性让家里人多琢磨几天,省得他不停改图。
    “行,有事儿明日再说。”沈天赐摆摆手打发大儿子,端着满满一盆面条吃了起来。
    就在这时在外面看熊瞎子的沈华和沈清鸾也进来了,两人一进来就看见自家爹一脚踩在边上的长凳上,整个人埋在大碗里毫无形象地稀里呼噜嗦面,目光停顿了一下互看了一眼,然后再看向自家大哥:他们爹真的是传说中的太元双骄之一,新朝的熙隆太子?
    实在是难以想象。
    要不是话是从他们家靠谱的大哥嘴里出来的,他们是打死也不信的。
    沈风哪里看不出弟弟妹妹在想什么,不然他上辈子为什么这么难以置信呢?还不是他家爹是真的深藏不漏,叹口气道:“时间不早了都回去睡了。”
    “对,都去睡。”沈天赐有些含糊地摆摆手,一口面没吃完,筷子已经接着捞了。
    沈风率先捂脸出了厨房门,他两辈子都觉得,他爹失忆的时候,一定把自己世家贵公子的那一部分忘得一干二净,只留下了他当兵打仗时的糙汉习惯。
    第二十一章
    昨晚上太晚了,匆匆洗漱的沈天赐也没有怎么打理自己,钻了山里几天头发胡子都杂乱的很,特别是他这人毛发旺盛,几天的时间胡子就已经和鬓角连城一片了。
    这不一大早,沈天赐就洗头洗脸准备对着自己的胡子下手了。
    只是刮胡子的小剃刀刚拿出来大儿子就进来了,接过了他手里的剃刀:“爹,我帮你剃吧,正好昨天我才和你说了一半。”
    “你成吗?”沈天赐眼中带上怀疑。
    大儿子虽然一贯稳重老成,但十六岁的小子胡渣都没怎么开始冒呢,哪有什么剃胡子的经验。
    “成不成爹试试不就知道了?”沈风也不说什么保证,只是面带微笑地坐到了沈天赐对面。
    “好小子你是要拿你爹练手是不是?”沈天赐到底是知道一点大儿子肚子里有些焉坏的,不过自己的儿子能怎么办,大手一挥,“行,动手,爹舍脸陪君子。”
    在宠孩子这一块沈天赐仅次于妻奴女儿奴。
    “儿子先谢过爹栽培了。”沈风像模像样的拱手一礼,不知道的还以为父子俩达成了什么大事呢。
    “就知道你个坏小子。”沈天赐撇了撇嘴,“动手动手,利索一点,那熊瞎子还要收拾呢。”
    “爹放心,儿子有数肯定乱来。让爹做个风度翩翩的美须公。”沈风拿起剃刀的手被沈天赐握住:“啥美须公?我是要剃干净。”
    “爹……你到了留胡子的年纪了。”沈风似乎有些无奈,“若是换了别的时候也就罢了,但儿子估摸着就这几天那谢家就要上门了,到时候会面一看爹眼看着就要四十而立了,还没有续上胡子,心里恐怕有想头。”
    沈天赐摸了摸自己的大胡子,他是不太习惯留胡子的,倒也不为别的,就是打理起来麻烦,而且还扎人,他家娘子皮肤嫩稍稍碰一下就蹭红了,他心疼,然后习惯了就一直没有留胡子。
    但想想其实却是对外形象不够稳重,儿子不提也没有注意,乡下人也不在意这个,但来起来他也确实到了该留胡子了的年纪了。
    而且他胡子长得快,两三天就能长上一圈,平日刮干净,有什么重要的会面就留一留倒也便宜。
    “而且,不瞒爹说,儿子看好那谢家大郎,想要弄来给爹做女婿,爹作为未来岳父,第一次见女婿总要显得稳重一点。”沈风的话让沈天赐微微瞪起了眼睛:“什么,什么女婿?你个坏小子打什么主意?”
    “爹说的什么话,救命之恩不得以身相许吗?”沈风一脸理所当然,“错过了这个地儿就没这个店了。”
    “……”沈天赐微微眯起眼睛,盯着自家大儿子打量了一个来回,“你小子在这里给老子耍心眼呢?”
    “……”沈风面带微笑,眼中都是无辜清白,嘴里的话却不是,“北渊谢氏的麒麟儿,就问爹想不想吧。”
    沈天赐猛抽一口冷气,有些牙疼的看着自家的倒霉儿子,抬手虚点了他几下,缓过一口气转而勾了勾手指:“来,爹的好大儿,你给爹细细说说,你都有什么筹码?就那一桩救命之恩可不够分量。”
    他也是昨晚才得知救的是赫赫有名的北渊谢家的老爷,但就这一点想要个普通的谢家子弟还能想想,若是要人家的麒麟儿,完全没有可能,而且他也没有把女儿送去做妾的想法。
    “自然,这只是一部分,是可以用来给别人看的理由,至于其他儿子给你细说。”沈风嘴里低声给自家爹分析目前谢家的形势,以及京都那一边的影响,然后就是他另外知道的一些消息,“爹觉得可能性大不大?”
    “要是真的,那我们家就是给谢氏送枕头了。”沈天赐任由大儿子打理他的胡子,“只不过你这些消息确定靠谱?”
    “自然,爹以为儿子会带上全家去得罪北渊谢氏?”沈风低声一笑,“再说了我们到时候就是一提,若是不愿意我们也不会强买强卖,毕竟强扭的瓜不甜,妹妹进门是他们报恩,是给谢家解决危机的,可不是我们不知好歹挟恩图报。”那说的比唱的都好听。
    沈天赐看着眼前还有些稚嫩的少年郎,忍不住比了个大拇指:“老子从来没想过能生出你小子这么厉害的。”
    “我和爹长得不像,说不定是像外家,万一外甥像舅呢?”沈风上辈子接触过沈家的几位叔伯,包括坐了皇位二十多年的爷爷。
    怎么说呢?
    政治眼光是有的,谋略也不缺,但习惯于大开大合,行事也多是简单粗暴,不愧是传承数百年的武将世家,但是在其他方面真的是略有欠缺的。
    半路出家做皇帝的人家,得位还名正言顺,这就导致了沈家没有经过各种政治危机,同样的也缺少了必要的历练。
    如今的皇室子弟虽然也有大儒教学,但很多事情没有经历过终究是浅薄。
    要不然上辈子,那么多形势大好的叔伯兄弟也不会栽在他手上,只是可惜他虽有城府心机,奈何到底还是天真了一些。
    从小家境简单的他,忽略了身边,以至于最后差点被摘了桃子。
    “倒也有可能。”沈天赐对着镜子照了照,虽然和他以往的形象大相径庭,但不得不说,现在这个样子看着就稳重牢靠很多,像一家之主了。
    “哦?”沈风在边上清洗剃刀,闻言有些好奇地道,“我们兄妹从来没听你和娘提起过外祖家。”
    “你外祖家没人了,老子是怕你们提起让你们娘伤心。”沈天赐和妻子只能缘分天定,他那天就是路过,不过是遇到了熟人搭话停了一下脚步,就撞见了跑出来的妻子,他当时打猎伤到的腿还没有好全,这一撞一扑,两人就直接滚下坡砸进了沟里。
    当时那么多人在,他把人捞起来的时候免不了肌肤相触,在加上人本身就病着,这一落水看着就不好了,那牙婆子怕人砸在手里赖上了他。
    后来他才知道,当时在牙婆那里有不少人看上她,即使她病了他们也愿意花钱给她治,出价最高的是最大的花楼,她不愿意流落风尘就想办法逃了出来,想着能逃就逃,逃不了就一了百了。
    结果撞到了他落了水,被他抱上来,失了清白不算,还病情加重,原来那些买家就不乐意了,牙婆不想降价又怕她直接死了砸在手里,又认识他沈猎户,知道他刚打了老虎领了赏钱,这才赖上了他。
    “那真是爹娘的缘分。”沈风知道自家娘是爹去城里领回来的,自然也能猜到一点娘的身世,爹看着也不像是能拐人家小姐私奔的人,那么只能是爹花重金买回来了的,村子里的说法也是差不多。
    “可不是。”沈天赐从儿子手里接过洗干净擦干的剃刀放回盒子里,“后来你娘养好了病,我就询问过她家里人的消息。”
    “娘怎么说?”沈风有些猜想。
    “你娘说她出身富贵,只不过新旧朝更替,家族落败,你外祖和你大舅都死在了乱军里,至于其他族人都是自顾不暇,不然也不会让她在出门时被流民裹挟,后来还被拐卖了。”沈天赐说到这里叹口气,“据你娘说,你那外祖人品不咋滴,运气好才继承家业,结果自己不中用还不乐意放权,本来你大舅带着家里的管事们说不定能重振家业,结果你那外祖宠妾灭妻,打压嫡长子,想要扶植庶子上位,这家里就乱了。”
    “这样……”倒也和他猜测的相符合,沈风点头,“想来当时舅家确实乱的厉害,否则也不至于让当家人死在乱军之下。”沈家当初大军压入京都,其实遇到的抵抗很少,只在京都的时候战况激烈了一些。
    当时死的很大一部分都是打压太子的皇帝一派,以及想要浑水摸鱼的其他几个皇子一派,普通富贵人家的话,更有可能是被趁机作乱的匪徒冲击了。
    但如果家里人机灵早早关门闭户,受到的损失并不会大,只有家里本身管束不严,下人先乱起来的,才会被人趁机冲开了门。
    “听你娘的意思,你那大舅可是个人物,就是心太软,想着给他们老子体面没有直接夺权,结果没想到他们老子不做人,据说还给你大舅下毒!”沈天赐见儿子猛然瞪大眼,有了一种被人理解的感概,想当初他听说的时候也是这么难以置信,抬手拍了拍和自己一样高的儿子,“好了,你知道就行了,你娘面前别提,免得她想起你大舅难过。”
    “……哦。”沈风确实挺震惊的,但也不至于到震碎三观,就是觉得他外祖家的事儿有那么一点耳熟,仔细一琢磨发现,这不做人的老子和被毒杀的嫡长子,有点旧朝末帝和怡承太子的感觉。
    巧了,他记得他父亲在旧朝时是定过一门婚事的,对方是怡承太子的亲妹妹,旧朝末帝皇后所出的唯一嫡公主,泰昌公主……泰昌公主好像是叫萧长容。
    他娘姓容……
    沈风整个人都僵了一下,但是很快就又放松了。
    大概是巧合,毕竟他娘若真的是旧朝公主,他爹恢复记忆后不会子字不提,当初可有不少人在他爹耳边嘀咕,说他和双胞胎母亲身份不上台面,建议他爹休了母亲,别让他们兄妹三人占着嫡出的身份。
    再说了他爹是失忆了,但他娘似乎没有,现在是二十年过去了,他给他爹留着胡子修一修就能瞒过旧人,但十多年前他爹那会儿和年少盛名的时候可不差多少,没道理他娘认不出人来。
    沈风把自己刚才一瞬间的猜测彻底扔出脑海,完全没有考虑过,他爹和他娘虽然小时候见过不少面,但是后来他爹跑去打仗了,常年都不在京都,大小伙子十几岁一天一个样,战场又是让人脱胎换骨的地方。
    在加上他爹娘还有四五年的年龄差,中间隔了七八年再见面,记忆里京都灯火下的盛世翩翩美少年沈世子,带着时间的滤镜,在记忆里简直天人谪仙一般。
    而失忆后的沈天赐……就,能认出来才有鬼!
    第二十二章
    沈天赐自从有记忆以来就跟着义父开始学打猎,如今已经二十年了,处理猎物的手法熟练老辣,一个人一把刀什么都能收拾了。
    当初两个儿子出生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手艺后继有人了,结果不管是打猎还是武艺,两个儿子都没看出来有什么天赋,大儿子这么个聪明的小子在这方面居然是个木头疙瘩,还不如懒懒散散的老二。
    他一度发愁自己这门手艺该传给谁,好歹也是门吃饭的手艺。
    当然了,读书确实是好,但先不说什么时候能吃上皇粮,就算吃上了,自家这小门小户的也不一定安稳,若是子孙争气那还能靠着读书继续吃饭,但万一后代后继无力呢?
    最后说不定还是要灰溜溜回清凉镇来,那到时候这打猎武艺就是养家糊口的本事了。
    而且学了这些以后出门在外家里人也比较安心。
    谁想养的儿子在这里一窍不通,女儿倒是一点就通。
    看了几日他晨练之后小闺女就跟着他一起练起来了,还像模像样,三个月不到就能跟他喂招了,简直是天纵奇才。
    再说这打猎也是,不管是观察猎物动向,分别各种痕迹,还是抓到后收拾,都是一说就懂,上手就会。
    沈天赐不知道多稀罕他家小闺女呢!
    就是吧,这女猎户他就没说过,也不知道闺女学了这一手本事后能做啥。
    如今大儿子看上人家的麒麟儿了,他家小闺女一把打猎好手,总不能去谢家打猎吧。
    沈天赐第一次觉得大儿子有些不靠谱,但,机会在那里,别说大儿子,他也不可能眼睁睁看着溜走,总要试上一试。
    私塾今日之后就放秋假,让孩子们回家给家里帮忙,所以沈风这会儿已经在给孩子们布置功课,顺道做训话,沈华则一大早揣着热包子和水壶上对面山丘上背书去了。
    容氏带着杨嫂和刘嫂,领着小女娃在后院收拾菜地,家里人多了,冬天也快了,要多囤一些菜,这会儿村里人都开始忙了没人有空过来帮忙,家里的活计就要自己动手了,估计要弄上几天。
    院子里挺安静的,只有水声和割肉的声音。
    沈天赐往外头一看就知道自家小闺女已经开始收拾他带回来了熊瞎子了。
    走进了一看,闺女握着刀的那个利索劲儿,真……不愧是他闺女!
    就是有些发愁。
    沈天赐过去上手帮忙,不意外接触到小闺女略带嫌弃的眼神,有些憋气:“你这丫头,这可是你爹我从山里拖来了,还不让我碰了?”这护食的性子也不知道像谁。
    “你想多了。”沈清鸾别开眼继续剥皮大业,她是嫌弃他过来收拾熊瞎子吗?她是觉得她爹这个样子,那京都沈家那边的亲戚是不是也都这个德行?
    也是,她爹这样,大哥都能拖着夺嫡成功,京都那边能有什么货色。
    则!也就遗传自沈家的大力有点作用了。
    今天也是嫌弃老爹的一天,哦,现在可以顺带嫌弃沈家了。
    “……”沈天赐决定不和小闺女争论这个话题,毕竟要是惹了丫头心情不好,她能几天不搭理你,于是挑了自家闺女可能感兴趣的事情开口,“爹这次进山里一路上碰到了不少东西,可惜要拖着这个大家伙,好多都只能看着它们从眼前溜过去。”
    沈清鸾瞬间抬头看向自家老爹:“有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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