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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武令 第10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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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这并不代表什么,真打起来,还要看各人应变,抓住生死之间的那一丝明悟。”
    芥川龙一对自己的实战水平很是自信,却也不敢说,就能小看天下人。
    事实上,街头实战数百战胜绩之中,有几次,他都差点死在对方的奇招妙手之下。
    比如,随意飞来的一个酒瓶,餐桌上的一根筷子,烤串用的一根钢签……甚至,小孩手中的风筝,都可能成为杀人的利器。
    他若是不小心,早就死翘翘了。
    练功是一回事,打架又是一回事。
    芥川龙一并不认为,能打下津门第一,又能在上海开馆,打得各国武夫不敢动手的霍元甲是个实战的弱者。
    所以,他有信心能取得胜利,但绝不会小看对手。
    而这次的对手,是比霍元甲更强一些,更年轻一些的杨林。
    他更是心怀警惧,不敢疏忽大意。
    他明白,历史上总有许多人,不能以常理视之,往往能够在弱冠之龄试剑天下,成为一代宗师。
    如当年的宫本武藏、柳生十兵卫等人。
    一出道即是巅峰,手底下斩杀了不知多少名家,完全不可理喻。
    这种人就像老天爷的亲儿子一样,怎么重视都不为过。
    对于军部玩的一些小手段,他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什么下毒暗算,什么密谋攻心,随便他们怎么玩。
    只要能赢就好。
    其他的东西,在芥川龙一心中,都不重要。
    后人,只会记得胜利者,并不会记得失败者,是如何失败的?
    又会不会公平?
    “但尽全力,死中求生而已。”
    他只能保证,自己把每一战当做生命中最后一战来打。
    面对这样的芥川龙一,秋野医生发现自己什么话也不用多说,因为对方比自己看得更明白。
    他伸手从怀中掏出一支小巧针剂来,递了过去,“这是秋田实验室耗资巨大研发出来的新品,存量不多。
    明天比武,有必要的时候,你可以注射进入体内……
    这种药物,可以短时间之内提升细胞活力,生成奇特的分泌物,让你在一盏茶时间之内,把身体力量和硬度增强三倍以上。”
    咻……
    芥川龙一眼中就射出炙热光芒,直似要将人烧化掉,他握紧手中的药物,沉声问道:“副作用如何?”
    “一个月之内,身体虚弱,力量和速度以及身体活力降低至原来的三成。”
    “多谢。”
    “一切都是为了帝国荣耀。”
    “为了帝国荣耀。”
    两人相似一笑。
    ……
    杨林回到卧室,没有理会外面或担忧,或兴奋的目光。
    他也不想知道日本人到底有着什么样的谋算。
    事实上,以精武门的力量,想查什么也没有办法。
    什么暗谍手段,什么计谋武略。
    他,以及精武门,包括王小桥这些人加起来,也玩不过人家日本人。
    因为,对面是一个国家,正在全力发动,群策群力的进行攻伐,计划一套套的。
    而自己这些人,充其量算是游兵散勇。
    这要怎么比?
    所以,战略战术不如人,就从力量入手。
    只要有着打破一切的力量。
    什么计谋,妙算,都是土鸡瓦狗,不值一提。
    打死清帮暗影双鹤之一的影鹤,得了40点演武声望。
    打败霍元甲,虽然只是小胜一招,因为双方都是全力以赴争胜,应该不算是切磋,竟然也得了80点声望。
    只能说,那位不愧是津门第一黄面虎。
    如果打死他……那得收获多少啊。
    呸呸呸,这个念头起都不要起,我是魔症了。
    杨林哑然失笑,自娱自乐了一回,再次看向演武令面板。
    演武令声望:120
    武功:铁线拳(明劲大成、刚柔并济)可提升
    梅花拳(暗劲初入、制敌机先)可提升
    迷踪拳(暗劲大成、攻速无双)可提升
    秘技:身眼术。
    称号:梅花刀(声名鹊起)
    ……
    称号没有更新,仍然是声名鹊起。
    很可能是与霍元甲的比武因为是内部比武,并没有足够的含金量,所以,名声没有得到质变。
    名声没有突破,秘技试炼自然也没有,杨林还挺可惜的。
    身眼术给他的帮助太大了。
    他还真的想要知道,下一个秘技试炼是怎么样的。
    当然,现在的梅花拳和迷踪拳又可以提升了,这毕竟是喜事。
    ‘霍元甲当日说了,送我入宗师,可能连他自己都没想到,果然会一语成谶,真的送给了我一个进入化劲宗师的机会。’
    不用选择了,迷踪拳已经暗劲大成,这门拳术攻速无双,对战力的增幅无比巨大,就选它。
    杨林心念一动,眼前光影闪动,就变了人间。
    第097章 江山北望
    寒风刺骨,大雪纷飞。
    这一年,入冬之后的汴梁城,少了许多往日里的欢快气息,早就没了临近年关的喜庆气氛。
    原因无他。
    因为金兵南侵,一路攻城掠地,闹得人心惶惶的。
    面对兵锋所指方向,不论朝堂上的诸公到底是如何想法,在平民百姓的心中,早就看得明白。
    这大宋朝,是要完蛋了。
    离着火眼金猿屠京师的传闻,已是过去了十年,在所有人的心中,那个一怒出手,杀生无忌,逼得官家都只能躲在宫中荣养的泼辣猴子,早就成为了尘封的记忆。
    也许,他还活在一些人的心中。
    但在大多数人眼里,他早就死去。
    毕竟,如此胆大包天,全无敬畏的人物,如果还活着,怎么可能不闹出一点动静来?
    无论走到哪里,他应该都是天下目光的焦点所在。
    理是这个理。
    但却不是事实。
    火眼金猿,不,杨林其实还在。
    当他再次花费一百点,进入提升迷踪拳幻境,就发现,自己不但还活着,竟然还过得挺好。
    就如雷霆暴雨之后,必是晴天。
    寒冬肃杀过去,又是新春。
    他一直在东京,一直没离去。
    也许,是在怀念着少年时的过往,每天走过以前走过的道路,记住一些记住的人。
    事实上,这位身高不满一米三的老小孩,已经失去了对生活的勇气。
    活着,也只是活着,如行尸走肉一般,没有斗志,也没有期望。
    “咳咳……”
    吸一口冰冷酷寒的空气入腹,杨林忍不住就感觉到肺部火辣辣的,忍不住就弯腰,咳得死去活来。
    悄悄打开捂着口鼻处的锦帕,绣着碧绿鸳鸯的锦帕已经很是陈旧,此时更是沾上了几块血渍。
    这块锦帕他还记得。
    当年被锁在笼子里扮猴的时候,彩儿总是帮他细细的清理着沾上的金毛。
    小姑娘虽然也是心下惶惶,对生活充满了悲观,却仍然是用最温柔的动作洗去他身上的伤口,小心的帮他包扎好腿上的伤。
    而这块锦帕就是那时留在他的身上的。
    彩儿死去之后,他也报了仇,杀了许多人,锦帕却一直没有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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