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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琬懂他,笑道:“去就藩,进可攻,退可守。”
“是。”秦夙握着江琬的手说,“琬琬,比起这深深宫墙,我更想带你,去看这大好河山。去了封地,只要经营得当,以你我功力,这天下之大,何处不可去得?”
对啊,虽说藩王不可随意离开封地,但只要经营得当,到了实地以后,想要怎么操作,那还不是看他们自己吗?
留在京城被无数双眼睛盯着,才真是龙困浅滩不得展。
谈话及此,两人都觉心意相通,前路方向,再无隔阂。
江琬甚至畅想起来道:“那我要去看大漠的孤烟,天山的雪,四海的无涯,长城的长……”
她还可以走遍天下,去无数奇绝之境,去签到!
哈哈哈,那可真是太美妙了。
就是把每一座城的城隍庙都签一遍,说不得都有无数有趣的东西可以签出来呢。
秦夙轻轻笑道:“是不是还想吃草原的烤全羊,品蜀道的仙崖石花,喝江南的三味酒?”
对了,人生至乐之事,除了与心上人相伴去走天涯海角,这天下美食必然也是不可辜负的呀!
江琬哈哈一笑,乐得又捧住秦夙的脸,笑嘻嘻道:“郎君为何这般懂我呢?快来给奴家瞧瞧,这心肝儿里头是不是装了一副水晶?”
嘿,这就是个小坏蛋!
不但“郎君”叫得亲亲密密,连“奴家”都出来了。
秦夙心口一荡,将手覆在她手背上,又拉着她的手环到自己肩头,然后倾身,将唇轻轻印在她眉心。
这夜,江琬莫约是四更天的时候回的秀园。
回去后,她躺在床上,却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要不怎么说人生自是有情痴呢。
她上辈子一直单身,好不容易穿越一回,鼓起勇气谈了一回恋爱,才终于知道,情生意动,是真的容易让人心旌摇曳,神思不属。
才别离,便又相思,对方一言一动都仿佛自带滤镜,使人无限回味。
这热恋的感觉,是真的来了。
江琬又一翻身,猛地从床上坐起。
嗨,不睡了!
再辗转反侧下去,可就真成恋爱脑了。
起来起来,干点正事儿!
正事儿是什么呢?
江琬决定,要将自己先前计划好的,酝酿已久却一直没有时间实施的“运笔如飞”用起来。
对了,她还有从江氏祠堂签到得来的速记之笔,墨池毫素。
有了墨池毫素和运笔如飞相配合,她可以做一个日码万字……不,应该是日码两万、三万都不成问题的超级话本写手!
哦,不,也不对,有这条件,格局还可以放大点。
什么写手呀,她要以小说家为目标!
做一个以文字影响西京人民,务必引得西京纸贵的畅销小说家!
哈哈哈……
别小看小说的力量。
在古代这种缺乏娱乐的条件下,有趣的故事是能引得百姓争相传播,甚至为之效仿的。
江琬之前一直在想,要推广应对雪灾的方法,到底怎么做才最合适。后来听得东市巡城司的人对话,她才模糊有了灵感。
第二百六十章 运笔如飞,墨池毫素,用起来
江琬认为,自己如果将一场雪灾作为故事的背景,引导主角提出各种应对之法,写一个精彩的故事出来,应该是会具备一定引导作用的。
最大的问题在于,这个故事要怎样才能精彩,要怎么才能引人入胜,受人追捧,甚至使人疯狂。
要想弄清楚这一点,首先就得明白现在的百姓爱看什么,现如今在坊间流传最广,最受人津津乐道的是一些什么内容。
盲目去写那肯定是不成的,她不能想当然地去硬塞东西给读者。硬塞也没用,百姓不爱看,她也不可能施法让人家从不喜欢变成喜欢吧?
江琬要真能有这本事,那也不用想这种迂回的法子了。
她是看过话本子的,也知道先如今流行的有两大类。
一种是以情爱为主题的才子佳人类,穷书生与富小姐是永恒不变的主角,套路无非就是那些。
什么书生小姐两心相许,小姐父母棒打鸳鸯,旁人风言风语,书生赶考反转,小姐再多来几个……
反正只要作者文笔优美,多写一些花前月下,诗文酬答的场景,最后给一个大团圆的结局。
就算书生最后娶了一个又一个小姐,二美并收,甚至是三美并收等等,故事也总能为人所喜。
当然,也有传奇一些的。
比如书生夜读,窗前桃树成精前来相报,夙夕陪伴,红袖添香,助其直上青云。
又或者书生赶考,路救野狐,狐妖化人前来报恩,书生既受野狐美人恩,又能在世俗中再娶一房权贵妻,等等。
江琬之前看了几部,还把故事内容骂得不行。
这都是什么酸腐文人的意、淫?
想吃软饭还三心两意,老天爷惯的他们?
也就是酸书生自己爱看吧?
结果,偶尔课间与同窗们谈论,江琬发现身边爱偷看这种故事的小娘子居然还不少!
江琬坐到了桌前,揉了一把桌上的宣纸,想到这里,差点拍桌子。
嗐,好气!
不行,打住,思维不能跑偏。
先提炼第一个点,去其糟粕,思考一下,才子佳人的故事为什么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