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帝大道 第66节
“好啊。”缨雪大喜,可是马上又担心地说,“灵鸾宗里豢养的全是飞禽,没有一匹马。我,我不会骑。”
“在空中骑着魔禽都轻而易举,骑马更不算什么的。这样吧,我教你。”晋凌一手扯着缰绳,一手指着白星肚子左侧的马镫,“你站过来,左脚先踩着这只马镫,翻身上马,坐到马背上。”
缨雪依言,踩着马镫,身子轻轻一动,就上了马,端坐在马背上。
“就这样坐着,手扶着马背,不要乱动。”晋凌说着,自己也翻身上马,坐在了她的身后,双手握着缰绳前伸,两人身体半贴在了一起,这模样就像把她揽在了怀中一般。
这种情形,确实有些小暖昧。
从上马那一刻,晋凌的心就一直在怦怦剧跳,生怕她变脸,说自己借机沾她便宜。他感觉自己的脸在发热,手也在微微发抖。
可是,缨雪倒没觉得什么,大大方方地向他半回首莞尔一笑,问道:“然后呢?”
“像我一样,抓着缰绳。这是控制马前进和停下,以及往哪个方向去最重要的工具。”晋凌又指着插在马颈下方的马鞭,“那是马鞭,如果马不听话,或者跑得慢了,就用鞭子抽它,它就听话了,就会快快跑。”
“这马这么乖,你怎么舍得抽它?”缨雪不解。
“再好的马,也有懈怠偷懒的时候。”晋凌说,“坐好了,看好,我骑给你看!”
双腿一夹马腹,轻轻一勒缰绳,笑着喊道:“白星,走起!”
白星嘶鸣一声,精神大振,冲进了无边的草野之中。
第128章 牧歌(二)
白星跑了起来,迎面是草原上呼呼的风声。
由于惯性的作用,缨雪的身体不由得向后靠着,后背贴在了晋凌的身上。一种很温暖,很温心的感觉,顿时涌上心头。
少女身上青春的气息,还有淡淡的香气,随着风飘入鼻孔之中。
少女的发丝舞动,在他的脸上,颈上滑动,撩拨着他的每一寸神经。
少年的心,乱了。
“前面那一大片是陷阱区,是我以前用来捕捉一些小型魔兽的。”指着前方的地区,晋凌向左拉着缰绳,白星立马改变了方向,“你看,就这么拉,马就会乖乖听话,往你想去的方向奔跑了。”
“嗯,这马真听话。”缨雪说道,“远方可没这么乖。”
似是听到了她在说坏话,展翅在头顶百丈高处的远方,回以一声唳鸣。
“你还要快一些吗?”晋凌将马鞭抽出来要交在她手里,“用这个抽打马的后臀,马就会更快。”
“不,不要,它这么乖。我才不要快。”缨雪摇头,不愿接。
“它不痛的!”晋凌哈的一笑,“这个动作,只是让它感觉到,主人在催它了!”挥起马鞭直接抽在了白星的后臀上。
白星希律律嘶叫一声,前蹄微起,然后就猛地冲了出去,向着广袤无垠的草原远处,尽情狂奔。
“哇!”缨雪被这突然的加速也吓了一跳,紧紧地抓着缰绳,后背也紧紧地贴在了晋凌胸前。
阳光下,两人一骑,在海洋般的草野上奔驰着,无比的自在与洒脱。
就连经过他们耳边的风,也是快乐的。
一只野兔被飞驰的骏马惊了起来,慌不择路,竟然一直向前蹿去,而不懂得改变方向,眼看就要被马蹄踩成肉泥。
“小心!别伤着它!”缨雪急叫道,猛地一勒手中的缰绳。听她这么急切,晋凌也迅速勒紧了缰绳。
缰绳在白星颈上勒出了几道血痕,吃痛的它骤然转向,打横着摔了下去。
晋凌左手不自觉地揽着缨雪的腰,从马背上蹿了出去。由于去势较急,摔落地上时的力道很大,为免她受伤,又控制力量将她推向上方,自己朝下,后背重重地撞在了草地之上。
这还不算,由于力道未衰,他不得不抱紧了缨雪的腰,二人一直在草野上打了十几个滚,这才停了下来。
“没事吧。”吧字一出口,晋凌就觉得后背剧痛,喉头一热,嘴角溢出了一道血线。
“你,流血了。”缨雪呆呆地看着他的嘴角。
“不,不碍事。”晋凌说道,同样呆呆的。
现在的情景就是,他躺在草地上,紧紧搂着缨雪的腰。缨雪半趴在他身上,两人四目相对,鼻尖相隔不过寸许距离,都能感觉到对方呼吸的声音。
少女的头发散落,大部分垂了下来,落在他的脸上,让他痒痒的。
吐气如兰,每一下呼吸的声音,都仿佛在少年人的心里,烙下深深的难以磨灭的印记。
长长的睫毛下,清灵的大眼睛,望着少年人,那眼光纯净得,仿佛没有一丝杂质。
她的身体轻软如绵,拥抱起来非常舒服。
少年人觉得自己的喉咙很干,想说什么,却半个字,也发不出来。
“你不放开我?”少女闪了一下眼睛,终于问道。
“哦,哦。”晋凌如梦初醒,急忙松开手,尴尬地笑着,这时候,才感受到了背后的剧痛是如何的痛,不禁嘶的一声。
缨雪将他扶了起来,取出一枚手帕给他擦了擦嘴角的血渍。她的动作是如此的轻柔,让少年人恍在梦中。
“你看,那兔子没事。”缨雪指着远处跑开的野兔说,又指着站起来的白星,“它也没事,还在吃着草哪。”
“没事就好,我也没事。”晋凌慢慢感觉了一下,就是背后受了撞击,连带着受了一点小小的内伤,有护体仙力,伤得不重。这口瘀血吐出来,就没事了。
他抬头四望,四下里都是青青长草,草料场也不知道身在何方。刚才骑得兴起,也不知道来到了哪里。
“我们先休息一下,养养伤。”缨雪从怀中又掏出一个药瓶,倒出一粒黄豆大小的丹丸,“这是治内伤的药,你吞下去。”
她伸手将丹丸送到了嘴边,晋凌自然不会拒绝,一口吞了。丹丸的热力下肚,顿时身体又舒服了不少。
“谢谢。”晋凌说。
“不必。”缨雪说道,“毕竟,你是因为我要救那只兔子,才紧急勒住马的。若不是因为我,像你们这样的人,只怕是不会在意这小小的生灵吧。”
“听说,你的草园居,每年捕杀的魔兽,至少都有数十只。”
晋凌摸摸脑袋,这话,怎么接啊。
缨雪见他讷在当场,走过来挨着他坐下,又是笑了:“我只是自已不杀,能救则救。但我也知道,这世间万事万物,都有着各自的造化。所以,别人如何,包括黑风大人如何如何,叶枭如何如何,以致于你如何如何,我也是不干涉的。”
她看着面前广阔的草野:“我原以为,你从小就在这样的地方长大,想必性格也如同这草原一样,宽广而淳朴的。却没想到,你在灵山上的所做所为,哪里像一个淳朴小村里出来的少年,倒像是久经战世的老手。”
我若真的从小只是像杨力宣他们那样,在草原村长大,那确实是会非常淳朴的。晋凌心想,只是我是晋氏王族嫡系后人,自小见惯了国破家亡的场面,父母又早亡,后来自己在溪中昏迷后,脑中又多了另一个世界的记忆,那个记忆中的经历,亦是血与火中闯出来的。
这样的脑子,怎么淳朴得起来?
他想让她,更真实地理解自己,理解自己多一点。
“其实两年多以前,我曾经无故昏迷过一次,昏迷了好多天。”对着缨雪这样的少女,他真的是没有任何说谎的意思,“昏迷之中,我做了一个梦,非常非常长的梦,也非常非常清晰的梦,直到现在梦中的一切,仍然历历在目。”
“那时的我,才十二岁。而梦中的我,从有记忆以来,长到了二十六岁。那是个很神异的世界,虽然没有仙力,没有仙士,但是有一种被那里的人们称为科技的东西。通过科技的进步与发展,那里的人们制造出很多很多神奇的发明,包括在天上飞的钢铁巨鸟,能在万丈海底遨游的钢铁巨兽,还有势不可挡的战车,以及威力巨大,甚至能毁灭一颗星球的强大武器”
缨雪瞪大了眼睛。
“梦中的那个世界里,我也学习了很多这样的科技,当然是从低级的开始学习。后来我当了兵,当了几年兵之后退伍,又去当了雇佣兵。不管在国家的军队里面,还是雇佣军的军队里面,我担任的都是军械士的工作。你知道,什么是军械士吗?”
第129章 牧歌(三)
缨雪摇摇头,猜测着说道:“是,是军队里的一种岗位?”
“是的。”晋凌说道,“具体来说,是为军人修理破损的武器的,或者帮他们通过改造,来提升武器装备的性能,好的军械士,甚至可以根据战场形势所需,迅速制造出适应战场使用的装备。”
“我的第一支部队,是一个名为华夏国的大国正规军的特种部队,名字叫鹰魂。你知道什么是特种部队吗?那是一支人数不多,专门执行最危险,最困难任务的部队,他们可以深入到敌人的后方,直接对敌人的指挥官实施斩首行动,也可以炸毁敌人最重要的军事设施,还可以窃取到最机密核心的情报。”
梦中世界的生活,一直憋在他的心里。他曾经试着向杨力宣等人提及,但他们根本不能理解。现在,见缨雪对这个话题挺有兴趣,他的话匣一敞开,便收不住了。
那个世界,在他心里憋了太久太久,他迫切地需要有人和他一样,来分享着那里的一切。
“那你们可真厉害。”缨雪佩服地说道。
“是的,非常厉害。我们这支鹰魂小队里的每一个人,都是其他部队中精英中的精英,都是兵王。”晋凌仿佛回到了那个世界的那支部队,想着完成过的那些光荣而艰难的“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笑了,笑容中又隐有泪光。
缨雪本以为他是在给自己说一个故事,看到这样的表情,又觉得这少年人,不想是在玩笑。
“后来,在一次行动中,我的膝盖被流弹击伤了。那处地方,是很重要的部位,伤了之后就很难恢复。没多久之后,我就离开了鹰魂部队,去看守军械仓库,没错,就是看守仓库。到后来,连仓库都没得看了,就退了伍。”
“退伍之后就自在了,可以出国,到国外去接受更先进的手术。我的腿伤,也终于勉强恢复了,但也为此欠下了巨额债务。所以,我就去做了雇佣兵,在海外为人卖命。为什么?因为来钱多,来钱快,更重要的是,还可以摸枪!”
“枪?”缨雪问道,“长枪?”
“不,是这个。”晋凌将火弩取了出来,“这是那个世界里最原始的枪类的一种,在那个世界里,它叫做短铳。在这里,我把它称为火弩。”
缨雪把玩着这件奇形怪状的东西,“是一种袖箭?暗器机关?”
“呃,算是吧。”晋凌将之收了回去,又取出了一枚火雷,“这叫火雷,威力奇大,我曾用之在黑岩仙村开炸矿洞,效果相当不错。后来,也用它来杀了几个人。”
“这我记得了,在灵山之上,曾产生过几声巨响。听叶枭说,仿佛是有人使了一种威力巨大的暗器机关,把地面上都炸了好几个大坑,魔狼,还有仙士,都抵挡不住那样的威力。”
“就是它。”晋凌也收了回去,“这些都是极其危险之物,所以我就不让你试用了,以免误伤。”
“嗯。”缨雪点头,“这两件东西,就我而言,也是从来没有听说过。我有些真的相信,你做过那种奇怪的梦,也记得梦中的世界了。”
“我现在觉得这个世界,这个望仙大陆是真实的,那个梦中世界,只是一个记得清楚的长梦。或者其实,那个世界才是真实的,而现在的我,不过是那个世界中的我,在做的一个梦而已。谁知道呢。”晋凌说道。
“好高深啊。”缨雪笑了。她仰面倒在草地上,感受着草间的风,看着蓝天上的白云苍狗,安静得也像一片云,落在草地上的云。
“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这是一个问题,很复杂的问题。”晋凌摇摇脑袋,同样与她比肩,仰面躺倒在草地上,嘴里咬起一枝青草,“不说这些枯燥的话了,我给你唱个歌吧。”
“你会唱歌?”缨雪侧过脸来,忽闪着美丽的眼睛。
“蓝蓝的天上白云飘,
白云下面马儿跑。
挥动鞭儿响四方,
百鸟齐飞翔。
要是有人来问我,
这是什么地方?
我就骄傲地告诉他
这是我的家乡。”
晋凌慢慢唱了起来,他唱得很慢,比起原唱还有些拖音,但是优美的曲调将缨雪完全给吸引住了。
她万万想不到,这个少年人,嘴里竟然会唱出这样,如同天簌的歌曲来。曲子不长,他只唱了几句,她已经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