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页
但她转念一想, 与付潮宇结婚以来,她拢共就见过付潮宇的外公三次。
对比自己隔三差五就跑回父母家蹭饭的频繁程度,她觉得付潮宇和外公见面的次数实在太少。
她斟酌了一下, 跟付潮宇提议道:“以后我们多去看看外公吧,他肯定很想见到你的。”
付潮宇听到这句话, 却像陷入了沉默。
他握着杯柄的手指不自觉往里收,力度让他的指尖微微泛白。
他的表情看起来毫无波澜, 但声音却带着淡淡的疲惫:“以前我去看外公,他每次都会跟我同说一句话。”
“什么话?”
付潮宇说:“外公总跟我说,我和我妈长得太像,所以每次看见我,他就会想起她。”
说完,付潮宇看了初荧一眼,目光中糅杂了许多情绪。
初荧微怔地蜷起了手指。
付潮宇的话,她一听就懂了。
因为母子俩长得太像,所以每次见到付潮宇,都会让外公不由自主地想起孙书宁。
——他的女儿,他的掌上明珠。
他那个原本该一生顺遂无忧的女儿,因为识人不慎,失去了所有,最后客死他乡。
那几年他们因为孙书宁与阳阳的离世,过得太艰涩,太悲伤。
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世间最大的悲事,光是提起,就会让外公心痛不已。
如果每次外公见到付潮宇,都会勾起他那些悲伤的回忆,那他宁愿少见外公几次。
这样,他就能开心一点。
付潮宇抿了一口黑咖啡,苦味从舌尖蔓延到喉咙。
他说:“当时付宏铭要带我回国,外公和舅舅因此起了很大的争执。外公想要与付宏铭争抚养权,舅舅却觉得我应该回到付家,他觉得我妈太过懦弱,而我应当回去,拿回那些所谓的,属于我的东西。”
“他们闹了很久,最后,是我自愿跟付宏铭回去的。”
初荧一愣。
付潮宇低声说:“我对付宏铭的财产毫无兴趣,我会答应,只是因为这样能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他冷笑了一声:“反正对我来说,呆在哪里都没什么所谓。”
失去亲人的痛苦已经无以复加,其他的,他都不在意了。
初荧心疼地看着付潮宇。
她还是不能想象,当年只有十几岁的少年是亲历了怎样的人间炼狱。
她握住付潮宇的手,将他的手指一根一根掰开,与自己的扣在一起。
她安慰他:“都过去了。”
付潮宇感受到她柔软的指腹正轻轻剐蹭着自己的指节。
他轻轻笑了声,重复她的话:“嗯,都过去了。”
“付潮宇。”初荧认真地盯着付潮宇,放慢了语调,说,“其实我觉得,无论结局有多么糟糕,但那并不是全部。”
付潮宇眸光晃动:“嗯?”
初荧没有直接解释,她深吸了一口气,问:“你记得我跟你说过我爷爷的事情吧?”
付潮宇颔首。
谈起爷爷,初荧的眼睛难免有些酸胀:“我爷爷当时走得也很突然。他身子骨一直很硬朗,三高一样没有。所以他突然的离世,对我们家来说是一个惊天噩耗。我们全家花了很久时间才走出来。我爸爸也因为这件事意志消沉,生意越做越差。”
她抬眼,毫不避讳地对上付潮宇的目光,坦坦荡荡。
“直到今天提起爷爷的离世,我还是会发自内心地难过。但我不会因为这份难过,就停止去思念他。相反,我会迫使自己去像他,去回忆那些我们一起度过的时光,我想这样,才是纪念他最好的方式。”
“你相信我。”她笑容恬淡,却带着某种不容忽视的强大力量,“你的家人也是一样。”
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会经历过不止一次的生离死别。
但是人生还是要继续。
时时刻刻记得他们曾经带给过自己的美好,砥砺前行,便是纪念他们最好的方式。
初荧说:“我想,你的外公是很愿意见到你的,以后我们多去看看他。嗯?”
付潮宇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她仍用十七岁的眼神看着他。
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初荧总能三言两语就说动他。
她有她的逻辑,和她的原则,那套原则她不会强加于任何人身上,但她身上偏偏总有一种令人信服的坚定感。
可以一直不忘初心的人,真的很难得。
他嗓音有点沉,磁性异常:“好。”
*
飞机原定的降落时间是下午两点半。
因为机场延误,一直到六点,他们才在迎客大厅接到付潮宇的外公和舅舅舅妈。
付潮宇的舅舅孙书庭很久没有回国,一见到付潮宇,激动之心溢于言表。
“小宇。”孙书庭拍了拍他的肩膀,“我们这都三年没见了吧?”
付潮宇补充道:“三年半了。”
“是啊,这几年的变化真大啊,尤其是你,公司都上市了!还娶了媳妇。”说完,孙书庭把视线挪到付潮宇身边的初荧身上,笑着说,“这位就是初荧吧。”
初荧大大方方地自我介绍:“舅舅舅母你们好,我是初荧。”
“小姑娘长得真好看!水灵水灵的。”付潮宇的舅母出国多年,仍旧说得一口道道地地的都南本地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