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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想我六岁时就也在心里想过要看看宫墙以外的世界了。”风夕也拉了拉缰绳放慢了速度。“说不定过段日子江湖又多了两个声名鹊起的小鬼了啊。”
丰息回头看她,秋风拂开了他额际的发,现出了那一弯玉月,“女人,我们可以看遍这世间所有美景。”
“嘻嘻……你一定是把江湖的事全都丢给了朴儿了。”风夕戏谑道。
丰息也一笑,依旧是丰神俊朗让人心折。风夕认得这个笑容这个眼神,那是纵容,纵容着她所有的言行无忌!伸手抚上自己额间的雪玉,喃喃道:“兰因璧月,璧月生辉。黑狐狸,咱们幸运多了。”
丰息浅笑摇头,“不,是咱们聪明多了。”
自恋不改!!风夕撇撇嘴,“我当然是聪明,不过黑狐狸你是狡猾!!狐狸最是狡诈多端。”
丰息依旧浅笑,不过手一挥,风夕的马儿忽然狂奔起来,风夕惊了一下方控住了缰绳,咬牙切齿地怒骂从前方传来,“黑狐狸,你玩阴的!”
丰息呵呵一笑,也策马赶上:“不然怎么对得起夫人评价的狡诈多端了?”
远远地,秋风送来一两句对话。
“女人,我们接下来去大漠如何?”
“然!也看看那‘大漠孤烟直,黄河落日圆’,在那种风景里烤火喝酒定是人生一大美事。”
人影渐行渐远,只模糊地看到墨色和白色的衣袍被风吹起了一角,在空中缱绻纠缠,定格为一幅完美的画卷。兰因璧月玉生辉,黑白分明融至美。
当真是:
千古风华,快意情侠
江湖来去且由他
凌霄楼上睥睨天下
不及与卿并看天地浩大
烟花飒沓,绽如浮花
休管帝位浮沉落谁家
放歌揽月任潇洒
人间神话一笔怎记下?
天高地广
与君相携踏遍绿水青山、塞北江南
终是封那倚天长剑
得那红楼碧水重入画
雨打风吹
流云亦不散
全文完
第55章 【后记】
我谱写的番外,到这里就结束了。
但这绝对不是白风黑息故事的结束,他们去了大漠,还会去很多不曾去过的烟霞山林,他们可能还会碰到很多奇人妙事,或是旁观或是参与地潇洒经历着,他们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
但是我想并不需要我写到他们白发苍苍,儿孙绕膝,我也写不了。即使写《龙凤江湖》,时间跨度也算有些年月,按理说小黑小白都有三十多了,可是我自己都没有这个认知,因为在我心中,他们永远都是二十五六岁的时候,进可手握江山,退可笑傲江湖。我想在很多人眼里也是如此吧,即使我们喜欢了这本小说很多年了,喜欢这些人很多年了,可是在我们长大的时候,他们给我们的印记依然是最初那般,不曾变老。是不是呢?
我们还可以尽兴地去想象丰息和风夕的日子,斗嘴和温情常在。还有他们那日渐长大的小狐狸,可能日后又是江湖一大人物。他们在烟霞山林、大漠孤烟中玩累了又会回到隐居的地方歇一段,整整人,和小狐狸斗斗法……
我喜欢这本书快五年了,直到现在还依然和同样喜欢这本书的闺蜜嬉笑着讨论我们对人物情节的看法。这本书里没有一个人是我厌恶的,或许有些人的所为我不苟同,但我也都能理解。因为喜欢,我想给他们最好的归宿,当然也得是符合人性和逻辑的最好归宿。关于凤栖梧和皇朝华纯然的,我在那一章的后面就写了我自己的看法,是以这里不再废话了。说说韩朴吧,韩朴对风夕的感情说不定韩朴自己都没弄清楚,虽然我认为是亲情的依赖居多一些。但可爱的朴儿自己没弄清楚啊,他成亲的可能性真的太小了,但是有随婉清在,他就不会孤独,他的心就有心灵栖息地,这是风夕都不能给他的。
而随婉清有着女子独特的聪明,和随教之人的任性,她的任性不如她姐姐那般外露,而是任性在骨子里。她懂韩朴,理解韩朴,她不在意世俗。试想想,他们这是不是也是另一种形式的相依相伴呢?若能心安,若能开怀,这种形式也是可以的吧。
我自认为是资深看小说的人,平心而论,《且试天下》并不是我看过的小说中文笔最好的,也不是情节最好的。但我的第一篇长评是写给它,第一篇番外是写给它,甚至愿意花一周的生活费去买它的繁体版,出了新版又去买新版……我自己有时都会奇怪为什么,问过不少也喜欢《且试天下》的网友,我最喜欢一个志同道合的网友给我的答案,她说:“可能因为这书写到咱们心里去了。”是的,因为这本书、这些人都写到我心里去了,所以书本身是否完美不重要。
这本书,这些人,陪伴了我很多意义深刻的日子,喜欢了五年也依然喜欢着,或许以后也会一直喜欢下去。
这篇番外,是我倾尽心血的作品,写的是我心中的白风黑息、我理解的白风黑息。在打下‘全文完’三字时,我笑得很满足,我圆满了!
谨以此文献给我高中时便开始喜欢的小说,喜欢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