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快叫我爸爸[快穿] 第114节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说着,宿傲白给孩子指了指自己那两柜子书,原身就是样子货,但他不是啊,他也不能给孩子灌输吃软饭光荣的念头吧,还是得培养他成为独立自主的人。
    蒋念白懂了,他悟了!
    *****
    这天他和往常一样在外头玩,向来和他不对付的宋铁柱别别扭扭走到他身边。
    “蒋念白,以后我认你当大哥,你告诉我这么才能像你爸那样,顿顿吃肉喝骨头汤好不好。”
    他真傻,以前他奶说蒋念白他爸没本事他真信了,可昨天他偷偷摸摸跑去蒋念白家,看他爸拿着一根快有他半个手臂长的大骨头啃得老香了。
    这要是没本事,他愿意做这种没本事的男人。
    看到死对头服软,蒋念白别提多骄傲了。
    他上上下下瞅了瞅宋铁柱,然后语重心长地说道。
    “人丑就要多读书!”
    他爸脸好又会读书,所以能吃软饭,可要是脸不好,那必须得读更多的书。
    这个秘密,一般人他可不会告诉。
    宋铁柱瞪大眼睛,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就跟小牛犊一样。
    他知道,他奶说过,蒋念白他妈经常给他爸买不顶吃不顶穿的破纸子,偏生蒋英子不仅不管还纵容他,也是个傻子。
    原来这就是能吃上软饭的秘密吗?
    他悟了,他真的悟了!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11231 09:44:02~20220101 17:42:4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繁花过眼 50瓶;樱城 30瓶;啦啦啦 14瓶;青青 12瓶;阿啊ji、yuzu遥酒、独自闲 10瓶;曙光、step2 8瓶;~雨天☆hug~、读者号 5瓶;佳期如萌 3瓶;独怜幽草、青青陌上桑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88章、软饭男不当白眼狼(八)
    “给。”
    大伙儿都玩疯的时候, 蒋念白一点点挪到了二妮儿身边,然后趁别人不注意,将黄皮纸包着的两块红烧肉塞到了二妮儿的口袋里。
    “啧, 小没良心。”
    蒋念白对自己那是怒己不争,哀己不幸。
    二妮儿那么没良心, 他居然在有好吃的第一瞬间,想到的就是给二妮儿留一点,蒋念白在心里很鄙视自己。
    他想好了, 这是最后一次, 下次他要是再给二妮儿留好吃的, 他爸就是头猪。
    越想越气愤,蒋念白抓了抓二妮儿绑着的那一小撮黄毛辫子,一不小心还带下了两根,看着二妮儿本就细软又稀少的头发, 他有些心虚地将手里那两根小黄毛丢在了雪地里,还用脚踩了踩,确定毁尸灭迹后才松了口气。
    二妮儿不知道黄纸里包着什么, 可她大概猜到了,肯定是什么好吃的。
    小姑娘的手紧紧握着口袋里的东西,眼泪汪汪地看着蒋念白,她没想到对方居然还愿意和她好,这叫小姑娘愧疚极了。
    她想自己是不是太坏了一些,小白哥对她那么好, 他只是想等他们长大后吃她的软饭,他有什么错?
    是她不对, 不像蒋姨那样厉害, 她喂不起这份软饭。
    别看二妮儿小, 她的主意正得很,她大伯家的大姐被大伯一家嫁给了城里人,对方在煤厂上班,这样的人本来是看不上他们乡下人的,可谁让对方比她大堂姐大了二十多岁,有一段婚史,还有四个孩子呢,她大堂姐嫁过去就是给人当保姆的,几个继子女都快跟她一样大了,压根就不把她当回事,对她呼来喝去。
    大堂姐日子不好过,即便这样,大伯和大伯母隔三差五还去找大堂姐要钱要东西。
    二妮儿虽小,但是她冷眼看着她爸妈平日里对她的态度,以及言语间透露出来的对大伯大伯母的羡慕,将来等她说对象的时候,保准给她说一个比她大堂姐还要“风光”的。
    她才不要一辈子都被这家人奴役,她早就想好了,等她能嫁人的时候,她就把自己嫁的远远的,或者干脆逃出去。
    她知道有一个叫妇联的组织,之前他们村有一个男人不养老娘,妇联就过来调解过,那个组织就是给妇女做主的,要是的死都不愿意嫁,即便是爸妈也不能逼她。
    二妮儿捏着口袋里的黄纸,差点脱口而出要不他们到时候私奔吧,但想了想,又把话咽了回去。
    小白哥在家吃的可好了,蒋姨隔三差五就能弄来好东西,真要私奔,她也养不起小白哥。
    算了,到时候她自己跑,小白哥还是留在家里过好日子吧。
    二妮儿看着蒋念白傻呵呵的那张脸,心中充满了悲愤。
    七岁的蒋念白压根就没想过和他差不多大的二妮儿已经成熟到构思完私奔这件事了,他脑子里还想着他妈过几天能弄回来的羊脊骨呢,那玩意儿炖萝卜老香老香了。
    小白哥,你放心!
    二妮儿在心里默默发誓。
    她长大后逃出去要是挣到钱,像蒋姨一样厉害了,她肯定会回来带走他,让他跟着过去吃软饭的。
    ******
    “咦,英子,今天你怎么围着这条围巾,这不是你买来送给你男人的吗?”
    今天蒋英子去厂里帮忙的时候,围上了宿傲白昨天围过的那条红围巾。
    蒋英子自己有一条旧围巾,可能因为洗过几次,围巾的针眼有些大,保暖力度也不如从前了,但她火气旺,也不觉得这条围巾哪里有问题,没想过给自己再买一条。
    这条红围巾还是宿傲白提醒她换上的,反正他大多数时候都不出门,这年头衣物一家人换着穿是常有的事情,蒋英子早出晚归又骑自行车,这迎面而来的风都跟刀子一样刮脸,这条红围巾足够宽大,可以将她的脖子连同大半张脸一起包裹严实。
    蒋英子不愿意用,直接被宿傲白一句是不是嫌弃这条围巾上有我的味儿给堵了回来。
    她怎么会嫌弃呢,她觉得这条围巾香得不得了。
    于是这一路上,她就晕晕乎乎在充满香味的围巾的包裹下,幸福得来到了工厂干活。
    这条红围巾和她一块干活的人都看见过,当时蒋英子买到了这条围巾表现的老高兴了,说这样正的红色,肯定很配她男人。
    虽然大伙儿都不懂,什么样的男人会喜欢大红色,在他们的印象里,只有女人才喜欢这样鲜艳的颜色。
    蒋英子对她男人有多好大伙儿都是知道的,每次她帮忙领到的补贴都会被她托关系兑换成她男人用得上的物品,张口闭口就是我男人,我男人,有一些看不过眼,从来也没见她男人为她做过什么,蒋英子这样能干的女人,配那样一个男人实在是可惜了。
    他们这儿地方不大,打听点消息还是容易的,大伙儿都知道,蒋英子的丈夫是个知青,明明靠着蒋英子,却还是心高气傲。
    其实按照蒋英子的情况,她完全可以选择进厂干活,只要她答应,这些个工厂的厂长争先恐后愿意给她一个正式工的身份,可不就是因为她男人是知青,户口关系在乡下移不过来,再加上一个厂挣到的钱比不上她多跑几个工厂帮忙给的多,能更好满足她男人吗。
    蒋英子这样苦了自己还不一定能卖好的做法让大家都不太能理解。
    但蒋英子也不需要大家理解,因为有些事情根本就不像外人看到的那样。
    大伙儿觉得她扛五六百斤的东西可能花了吃奶的力气,很有可能是咬牙硬撑着,提前透支了自己的精气血气,是拿命卖力。
    其实她扛这些东西真的没外人看到的那么累。
    蒋英子这人虽然大大咧咧的,可前世能当上将军,怎么可能是个没脑子的人呢,她必须在外人面前装出一副自己虽然扛得了,但是有些吃力的样子,这样人家给起补贴来才能大方爽快,还觉得物超所值啊。
    她扛这些东西,就等于普通壮劳力背一袋五十斤重的大米,完全在承受范围内,每次来扛那么两三趟,就能回家哄男人笑一笑,简直不要太轻松。
    再说了,她买回去的肉,换回来的布料,自己又不是享受不到,真要是那么难,那么委屈,她也不会跟之前表现得跟捂不暖的冰山似的宿傲白过那么多年。
    “我男人怕我冷,一定让我围上。”
    蒋英子看大家注意到了这条围巾,笑的别提多得意了。
    “哎,我戴这条围巾是真不好看,我皮黑,红色称的我更像个黑煤球了,不像我男人,他戴这条围巾老好看了,白的跟雪团似的。”
    不仅要炫耀自己男人心疼关心自己,她还要炫耀自己男人长得有多好。
    蒋英子自认是个大度的女人,她愿意跟大家分享她的喜悦。
    边上的男人听到这话嘴角抽抽,大男人要好看干什么,英子这个女人哪儿都好,就是挑男人的眼光不行。
    她还觉得她男人体贴,怎么不想想,这围巾本来就是她赚钱买的呀。
    今天运输队的人没啥事,因为这次要运来的是一批军用的设备,人家军队武装部自己派人全程安保运输,他们只需要到时候负责搬运进生产厂间就好了。
    运输队的一个老前辈将蒋英子拉到一边,说起一个自己刚得知的消息。
    “我儿媳妇在政府上班,我从她那儿打听到一个消息,觉得应该和你说说,让你做好准备。”
    他说话的时候,还特地避开了其他人。
    “你知道吗,其他地方知青闹了好几场了,有些地方还闹出人命了。”
    闹什么?不就是闹回城那点事吗。
    老前辈特地和蒋英子说这些,是因为知青回城这件事和她是息息相关的。
    “我媳妇说了,恐怕过不了多久,每个地方都会出台相应的政策,放宽知青回城的条件,你想想看,你男人他家那边有没有关系,会不会想办法让他回城,还有你男人自己,他会不会闹着回去。”
    之前知青回城的条件是很苛刻的,但是现在各地都在闹起义,有些地方还闹出了人命,这样的情况中央不可能不重视,知青回城就如同知青下乡一样,也会掀起一阵浪潮。
    这个消息,蒋英子还是头一次听见。
    她有些沉默了。
    如果是之前那个宿傲白,对方抛下她和儿子回城,蒋英子不是不能接受,因为他们最开始结合就是蒋英子见色起意,她图对方的脸,对方图她能干。
    这些年,蒋英子努力对他好,体贴他,照顾他,自认尽到了一个妻主该尽的一切责任,如果这样还不能捂暖他的心,那么他要跑,蒋英子也不会强留。
    她又不是没脸没皮的人,十来年都没有留住的人,她真要花一辈子的时间跟他耗吗?
    所以他要走,她绝对不会使手段留他,要不然,就凭她这些年攒下的人脉关系,在原本的轨迹里,有一万种办法卡住原身让他回不了首都。
    但是现在她的想法变了,因为她在宿傲白身上感受到了另一种滋味,一种两情相悦,互相奔赴的美好。
    这十来年的付出没有白费,她捂暖了那个人的心,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
    这个时候,要是宿傲白敢试着丢下她跑掉,她让他试试就逝世。
    ******
    历时两天,宿傲白终于写完了一篇在他看来很符合这个时代特色的文章。
    可怜的他还不知道就在同一时间,他儿子毫无心理包袱的甩锅让他当猪,他老婆在心里构思好了他逃跑之后的小黑屋36play。
    果然,无知才是最幸福的。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20101 17:42:44~20220102 17:41:08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星越、繁花过眼 20瓶;星阑 2瓶;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