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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沈宓本想着耳朵终于可以解放了,就要回书房的时候,安少筠嘟起嘴唇对着他凑过来。
沈宓皱眉一脸嫌弃,“你又干嘛?”
“临别吻啊,老婆。”为什么老婆总是忘记这件最最重要的事啊!
沈宓,“……”
一旁的张姨马上很识趣地道,“哎呀,厨房还煲了汤呢,我去看看。”
说着就转身快速离开。
对于老婆的无动于衷,安少筠默默有些伤心地道,“老婆,我上班快要迟到了,你不亲我,我就没办法出门。”
“呃……”好吧,亲了他就可以滚了。沈宓耐着性子,敷衍地在他脸颊上碰了一下。
“老婆,接吻可不是这样的。”显然安少筠不会那么容易放过这样的亲密接触,长臂一捞,将他搂入怀里来个法国式深吻。
不得不说,经过婚后无数的实践,安总裁的接吻技巧越来越纯熟,一吻完毕,沈宓累喘吁吁地靠上对方的身上。
安少筠最喜欢搂着着这样又软又香又无力的老婆了,手上不怀好意起来,“老婆,你怎么那么香喷喷的,我不想上班了。”
“呃……”因为这句话,沈宓没有半刻犹豫推开他,甚至用十分戒备的眼神看着他。
哇,老婆这么防着他,好难过!
“我开玩笑的啦。”安少筠嘴里这么说着,大手却用力地了沈宓柔软的头发一把,挤弄眉眼道,“等我回来,晚上给你吃好吃的。”
“你……安少筠!”当头发又散乱蓬松起来,沈宓当场气得发飙。
而安总裁却心情愉悦地出门了。他家老婆真是无敌爆可爱,连炸毛的样子都像只小野猫似的,不过不知道什么才能像只乖乖小家猫,躺在他怀里任由撸呢?
沈宓将头发梳理好,因某人上班去了,世界终于得到了安静,回到书房坐下,这里除了数不尽的书之外,还有到处摆放着那个男人的小心思——两人的结婚照。
一年前,与安少筠相亲,第一次见面约在一家花园餐厅。
对于对他的第一个印象,面相英俊稳重,身高颀长,穿着成熟得体的昂贵高定制西装,里头的白色衬衣领子亦熨烫得一丝不苟。
其实在相亲之前听过对方的传言,二十四岁美国hf大学毕业,后接手家族企业,对工作无比痴狂。而且对员工也非常严格,被员工们底下称之为“冷面阎王”。
由于自己是omega的体质,独身孤老似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当父母安排相亲,沈宓也没有拒绝。
何况他对谈恋爱并不感兴趣,只想着两人不需要太多的深情,这样婚后大家也不会一点鸡皮蒜毛的事吵架,还可以各自忙碌自己的事业,当时的安少筠的确符合要求,回来后就答应了下来。
但是没想到新婚第一天,那个叫安少筠的男人仿佛像换了个人似的,恨不得二十四小时黏在他身上。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没有感觉到厌烦还更变本加厉。
每九晚五,能推掉的应酬通通推掉,周末必休回来陪他,不过一年婚姻却无端各种纪念日,节日来送礼物送别墅送轿车给他,已然成为所有婚后男士的优秀代表。
却也因对方无时无刻地不来肉麻自己,导致他写文上的进度一直非常缓慢。
特别是最近,他两年前著作的一本侦探小说《失心》要影视化,为了保证这部作品的原汁原味呈现给观众们,他亲自接手改编的工作,根本就没有办法满足安少筠的需求。
也可能来自这方面的压力,让他的发清期变得很不稳定,就好像昨夜突发……
回想起来,都觉得自己是疯了,才会一个晚上像八爪鱼似的扒着安少筠不撒手。
“咚咚咚……”这时,张姨在外敲门喊道,“夫人,李责编给您打电话来了。”
沈宓回过神,微微敛起秀气的眉头,他竟然从进来就一直在想安少筠,本来为免被安少筠各种信息轰炸和更好的专注力,他才不拿手机进书房里,如今看来自己受到了安少筠的很大影响。
不过现在不是担心这个的时候,他捏了捏鼻梁,走出门接过张姨递来的电话,“喂?”
“沈老师,您好。”负责沈宓的编辑李常亭说道,“上次男主选拔您提出要求,不希望用现娱乐圈的流量小生。所以导演今天找了一位气质上和陆轻角色十分吻合的演员,想请您去过过目。”
陆轻,《失心》里的男主。
沈宓在书中是这么写着:此人聪明过份,面容姣好,皮肤苍白得像涂了一层厚厚的粉底,眼底有些阴郁。
在他父亲在他五岁的时候,以残忍的手法杀害了一家五口人。所以他的整个成长过程并不美好,也造成了十分古怪孤僻的性格。
如果在长相上找,好看的男演员的确多如牛毛,可要找气质和陆轻那般相似的,却是难上加难。
所以也正是这个原因,《失心》才会一再二再地推迟拍摄进度。
现在听到李常亭告知的这个消息,沈宓自然是点头道,“好,我现在出门。”
李常亭便道,“那我等会将地址微信给您。”
“好。”沈宓挂上电话,就去房间换了套的衣服,照了照旁边的镜子,发现锁骨上竟有不少的吻痕,只好又将扣子全部扣上。
等下了楼,张姨看见他要出门,问道,“夫人,您是要出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