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3页
他们果然是爷孙,来兴云庄不为做客,却是上门来说书的。
李寻欢好酒好菜款待了两人,顾晓晓一眼就认出了二人,他们便是在剧情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孙小红和她的爷爷天机老人。
这世上有许多巧合,其实多是有心为之,剧情中林寻欢和孙小红还有她的爷爷是在孙驼子开的酒铺中相遇。
如今,李寻欢不再每日买醉,搬回了兴云庄中,孙小红和他爷爷为什么会来这里。
只因一个人的托付,而这人不是旁人,正是看似普通懦弱的酒铺老板孙驼子。
在两个人入门不到一个时辰的功夫,孙驼子也到了。
李寻欢在救了阿飞回来之后,如约到酒铺里,又要了七壶酒要了一碟豆干一碟牛肉还有两个馒头。
孙驼子没说什么特别的话,像往常一样给他端了酒菜。
后来在林诗音的劝说下,李寻欢终于不再酗酒,但偶尔也会到孙驼子的小店里坐一坐,点一些小菜。
两人之间有一种难言的默契,他们虽未有过交心之语,但已然成了朋友。
孙驼子突然上门,李寻欢好酒好菜招待毫无轻慢之意,但看孙晓红和蓝衫老人这两位新客,却是和孙驼子有几分相熟的意思。
正是多事之秋,龙小云听说来了客人,想要到前厅凑热闹。林诗音深知他的性子,怕他又做出什么飞扬脱跳之事,干脆将他拘在小楼里练字。
龙小云虽然常常对林诗音的话阳奉阴违,但他也不愿惹得她伤心流泪,况且他也知道了林诗音如今身子极差,只能按捺住心中好奇心。
孙小红是个十分健谈的人,蓝衫老人更是神奇,他白发苍苍精神矍铄,对江湖人江湖事却如数家珍,好像天下没有他不知道的事,好像天下没有她不知道的人。
李寻欢虽不知蓝衫老人真实身份,但对他十分恭敬,一个神秘而博学的老人,值得所有人尊敬。
连阿飞都听的有些入迷了,孙小红快人快语,与蓝衫老人一问一答,声音清脆笑容明媚,落落大方十分可爱。
孙驼子默默的坐在那里,眼神中却闪动着别样的光芒,和从前那个沉默寡言的他很不一样。
三人同时来到兴云庄究竟是为什么呢?顾晓晓手中拿着茶杯,心下猜到了几分。
果然,爷孙俩一唱一和说了许久之后,喝了凉茶润喉,孙小红娇俏的看着李寻欢到:“说了这么久,多谢几位捧场,我这儿倒还有个故事,和探花郎有些关系,不知您是否愿意借一步说话。”
她眼神明亮,充满了生命力,像是夏天的光,冷肃的天气因为她的笑温暖了许多。
一个年轻又有活力生的貌美的姑娘,总是招人喜欢的。
如果没有顾晓晓这样的绝色大美人在场,孙小红或许会更加美貌,但有她在,再美的女子都要黯然失色几分。
李寻欢好爽一笑,朝着孙小红和蓝衫老人敬了一杯:“无需借步,这里没有外人。”
他是一个聪慧的人,虽然孙驼子和孙小红二人只说了几句话,但李寻欢仍看出几个人关系匪浅。
阿飞眼神亮起,心下有些激动,李寻欢说没有外人,也就代表着他认可了林仙儿。
无论林仙儿是否愿意和他在一起,阿飞都希望她能得到李寻欢的认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可以摒弃前嫌。
孙小红咯咯一笑,走到了孙驼子身边大大方方的叫了声:“再次介绍一下,这是我的二叔孙二侠。”
她抿唇笑时,整个人都亮了起来。
孙驼子咳了一声,摆手道:“老叟一个实在当不得什么孙二侠。”
孙小红却是往他身后一站,手放在他的肩膀上,有些感慨的说:“论起来,也是多年前的事儿了,我二叔当年游侠江湖间,曾经被王怜花前辈救过一命。”
(么么哒大家,爱你们~!)
☆、第六二七章 小李飞刀之还情26
他们竟然是叔侄关系?
除了顾晓晓外,大家都有些唏嘘,一个是如花似玉的娇俏姑娘,一个是面目丑陋的侏儒,说句不当的话,他们着实不像一家人。
李寻欢也有些诧异,他没想到一进门就快人快语的小姑娘,和孙驼子竟是这等渊源。
虽然印证了他的猜测,却也出乎了他的意料。
孙驼子神情唏嘘,目露追忆之色,孙小红爽利的说了下去:“说起王前辈,他的一生亦正亦邪,后来被知己好友感化改邪归正,一起扬帆出海,但在离开前他将记载了自己一生所学的《怜花宝典》留了下来。”
说书之人常卖关子,孙小红虽是给众人解密,但仍习惯性的抛出几个包袱来。
林诗音已经将此事告诉了李寻欢,故而他听完之后,恍然道:“此事大嫂曾提过,王前辈当初来李园托书时不在家,她将《怜花宝典》收了十几年,如今为了给我治病,这才拿了出来。”
若论起不解风情来,李寻欢恐怕是头一个,明明该捧哏的时候,他却提前掀了底,孙小红明亮的大眼睛看了他一眼,也不生气继续笑着说:“李大侠说的没错,但王老前辈当初将《怜花宝典》送来时,你不在李园,他担心有人听到消息前来夺书,所以让二叔守在这里。”
李寻欢再看向孙驼子时,眼中已经全是敬意了,他****买醉时,每日闲的无聊常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消耗脑力,比如孙驼子到底是什么身份,又为什么屈居在这样的小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