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7页
难怪听方大小姐说自家二妹子总是口中絮絮叨叨的说姜四小姐是个“大仙”,这么个料事如神法他都想给她起个大仙的绰号了。
不过,女孩子的料事如神可同大仙无关。想到不过是听到季世子同安国公出城便匆忙出城接替他的女孩子,江平仄深吸了一口气,恍然:不过是小心、谨慎和周到而已。
当然,小心、谨慎和周到是常人都能做的事。只是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做到了极致,自已不是一般人了。
因为更小心、谨慎和周到,自是能比一般人更早做应对,所以才成了料事如神的姜大仙吧!
眼下料事如神的“姜大仙”看着迎面而来的季崇言同安国公二位时停下了脚步,挑了下眉:还好赶上了,若是叫江平仄同季崇言正面撞上……这结果怕是麻烦了。
不过,眼下撞上的是她。姜韶颜笑了笑,看季崇言看向她的眼睛一亮,旋即同安国公说了几句,而后便搀扶着安国公往这里而来。
第四百三十六章 遇见
姜韶颜自不会等到安国公他老人家上前来见自己,是以主动上前走了两步,行至安国公面前施礼道:“国公爷,季世子。”
安国公含笑朝她点了点头,笑问:“你是哪家姑娘?”
姜韶颜道:“家父东平伯。”
东平伯姜家的姑娘啊,安国公心头一记咯噔,上下打量了一番面前的女孩子,旋即恍然:“你是那个姜……姜……”
“姜四小姐。”季崇言在一旁提醒安国公,看向女孩子,眼神温柔,“我去岁才来江南道不久便遇到了姜四小姐。”
细细密密的春雨之下,她撑着一把伞施施然自街头行来,满街的燕瘦环肥仿佛一瞬间尽数褪去了所有颜色只余黑白,唯她是那春红柳绿的江南春日街头唯一的一抹色彩。
那一幕深深的藏在了他的心底,随着岁月荏苒却非但没有模糊,反而愈发清晰。
直至如今,他仍然记得那一刻的感觉,身体好似跌进了火盆,燥的厉害,胸腔肺腑之中却化成了水,暖意流淌过四肢百骸,让人动弹不得。神魂仿佛分离了开来,就似年少时随皇帝舅舅去猎场狩猎,一头被人围追的梅花小鹿冲过人群朝他撞来,鹿角撞到了他的心口,碰了一下。
自此,魂不守舍,动弹不得。
在那之前,他不知道会喜欢上一个什么样的女子,其实不止他不知道,这世间大半人都不知道。去寻共度余生之人时只能以世俗标准的好来衡量,女子要容貌美丽、品行端方、聪慧机敏、八面玲珑等等;男子要英俊潇洒、能力出众、君子风度……可在遇见那个仿佛是宿命般注定的人之后,所有世俗条条框框的标准终是只汇成了一个字:她。
只要是她,就好了。
若是此时安国公偏头看一看自家的孙儿,想来只一眼便知晓了。只是,眼下的安国公并没有偏头,而是好奇的打量了一番面前的女孩子,而后坦然道:“去岁我那不成器的次孙的事给姜四小姐添麻烦了。”
姜韶颜摇了摇头,垂眸道:“此事与国公爷无关。”
这件事确实与安国公无关,以权势逼迫姜兆把女儿送出长安的是季二夫人娘家的徐家同杨家,也不能这么说,或许,准确的说是杨大夫人的娘家魏家,也就是后来贪污受贿被抄家流放的那一家。
之所以如此笃定一则是因为安国公没必要这么做,毕竟安国公对季崇欢的态度是全然当富贵闲人来养的。既是个富贵的闲人,只要不动及根本便不是什么大事,几个女孩子争风吃醋这种小事,他自然懒得过问;二则,若是安国公动的手,她就不是被人弄出京城来这么简单了。
同理,杨衍在其中也是一样,若是他动的手,她也不会至现在还全须全尾的好好站在这里。可与安国公不同的是,对与安国公季家的联姻,杨衍是赞成的,杨大小姐的所作所为也是杨衍默许的。魏家贪污是一把好手,可与之相关的衙门并不能直接逼迫到姜兆头上,倒是杨衍的面子值钱,能做到这一点。
对于哪个才是把她弄出长安城的罪魁祸首,她看的清楚和分明。
眼下,魏家被弄去挖煤了,徐家则听闻徐大公子出了点事情,也是一头糟,所以她当快能回去了。
安国公自也知晓内情,看着面前女孩子平静不争不怒的模样,安国公忍不住暗暗感慨:这才是货真价实的才女啊!他见过女孩子的诗词,虽然自己未必会写,可品鉴还是会的。女孩子诗才极佳,可比他那沽名钓誉的次孙厉害的多了。
姜韶颜是真没迁怒过旁人,就算她是原主,她也没觉得安国公有必要插手帮忙,毕竟此前素不相识,没有交情,自然不会随意插手这些事情。
只是她虽没迁怒,可一想季崇欢这些时日不着调惹下的麻烦,有了这么个人的对比,愈发显得面前的女孩子‘纤弱无辜’,安国公看着女孩子,想着待到这次他离开江南道回京时,倒是可以问问女孩子的意思,她若是愿意的话,可以同他一道回长安。
他倒是不信那两家都这样了,还敢把他带回长安的人给撵出长安城去。
国公爷自是好说话的,尤其面对如此知进退明事理的女孩子更是如此,客套了两句之后,安国公的目光便落到了女孩子的身后,咦?一个人都没有?
虽说时下不兴男女大防那一类的,可她一个东平伯府的小姐一个人出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