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狐说魃道 第15节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我当然不能,何况我的人生观远比她不现实。
    林娟是在认识周铭前就认识周林,这点挺让我意外。那时候林娟学校刚毕业,道北京谋出路,刚巧那时候周林的脚因为意外动了次手术,需要找人专门照顾,于是两人就此相识,于是就慢慢发展出一段挺难形容的关系。
    就像林娟说得,可能因为身有残疾,所以导致了个性上的扭曲,虽然平时相当温和有礼的一个人,周林私下的脾气却是很古怪的,有时候很沉默,有时候很敏感,有时候会挑剔辛辣得让人难以忍受,所以两人交往得很艰难。甚至都没法说这算是交往,因为两人谁都没挑明过,却又每晚一个房间,一张床。
    没有任何爱的表示,却做爱;没有说过一句类似我爱你的话,却又彼此间不容许一丁点的背叛。
    你说这是种什么关系呢,宝珠?说到这里的时候林娟她问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而这段关系在周林出国后终止。
    本就天上风筝似的感情,少一只手去抓,它就飞走,尽管它看上去很美。
    那之后林娟遇到了周铭,这男人原本是来告诫一个不知好歹的乡下女人远离他弟弟的,却就此代替他弟弟留在了她身边。
    再后来,林娟闯到了我所在的哪个城市打天下,用着周铭给她的钱。
    再再后来,发生了现在这些事。
    “你知道周林的眼睛是怎么没的么。”末了,林娟忽然问我。
    我被她问得愣了愣:“怎么没的?”
    “是小时候玩耍,被周铭挖掉的。”
    我一惊。
    “这家人其实都有点不太正常,宝珠。”
    “不太正常……”
    “所以跟他们打交道,你只能想一个字,钱。”
    说完了那些后,林娟很快就睡着了,表情有种发泄后的释然。我却始终睡不着。
    窗外雨一直没停过,啪嗒嗒打在树叶上,一种让人很舒服安心的嘈杂。床也很舒服,很软,枕套带着股晒过太阳后蓬松的味道。可是我就是睡不着,尽管两条腿酸得让人想把它们从身上卸掉。
    脑子一直不停地在转着,没法控制自己不去想,想着林娟睡之前突然对我说的那几句话,虽然带着临睡时的模糊,可是还算让我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被周铭挖掉的?这是怎么回事……
    周老爷子失心疯,周林没眼睛,周铭挖掉自己弟弟的眼睛……的确很不正常……于是又忍不住想到了这宅子的不正常。而这整件事发生的开端,这一切,到底是西欧那个什么时候开始的……
    刚来这里时一切都还很正常不是么,除了门房哪个老太太。一个地缚灵,但不知道是什么年代的,似乎是林娟从她身上过去后身体就开始出问题了,于是我两被迫留在这片宅子里。对了应该……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然后整个摄制组的人也来了,因为车子抛锚,它们被困在了半路上,所以不得不回来,因为周围能让人待的地方,最近的只有这里。
    然后是拜失败了神,虽然他们都不知道自己拜的结果是什么。其实那时候我就应该带林娟离开的……如果知道会发生后面这些事,无论如何都是要带她离开的,哪怕她拉在自己身上。
    想着忍不住咬了下手指,真痛,不是做梦。
    窗在我对面吱吱嘎嘎响着,外头树影摇曳,像人来回晃动的影子。从小就不敢多朝晚上的窗外看,可是越不敢就越容易去看,像是某种强迫症,我必须去认定外头摇晃的确实是树影子或者别的什么我所知道的东西,才可以安心。
    刘君培说,《醇亲王府传》里记载,当年约翰·金准备回国之前,周老太爷曾邀请他到易园小住了几天,而就是那几天,他看到了一些让他大开眼界的东西。也就是那一年,周老爷子突然暴毙了,死在张小洁尸体所在的那口井边,可是没人察觉得出死因,没病,也没受伤。然后,很多很多的事,都被时间给丢失遗忘了,只有那几天约翰·金所看到的东西,被他拍了照片带去了英国,然后放进了那本书里。
    也就是说,周家在几十年前,是惠陵被盗品的第一批所有人,只有是怎么得来那些东西的,树立没提,程舫很直接地说不知道,也没看到过。而这就是刘君培对这宅子历史了解的全部。因为觉得有内容,死因它特意去眼睛了这些照片里的古董,也因为觉得有看头,死因他把很多事情戏剧化处理了一下,改编成了眼下的剧本。除非是一个有计划的组织,也计划不出这么多巧合,而且还包括这个不停生长着的老宅子。
    到底是什么干的。鬼?神?还是如林娟所说的,怪。
    如果狐狸在该多好。两天没打电话回去了,他会不会感觉道我这里发生了什么事?还算趁我不在的时候偷偷溜出去消遣了?后者的成分可能更大些,就像那时候被困在一个叫林默的男人家里,饿得快要死掉,而他根本就对此一无所知……
    琢磨着,眼前突然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把我惊得一个激灵。
    就在那扇玻璃窗外,我打赌一秒前肯定有什么东西闪过去,可是等我迅速爬起床奔过去看,却又什么都没能看到,只有雨一道道划在玻璃上,烙下一丝丝银色的痕迹。
    我把窗推了开来。
    一股带着野草想起的清冷空气迅速从窗外卷入,带着几丝雨,冰冷冷的,扫在脸上很舒服。这让我头脑醒了醒。外头不算很黑,因为有月光,月光把院子里的一切勾了地挺清晰,虽然大部分都隐在了雨幕里。
    真是异常的气象,跟白天一样。天上明明没有一丝雨,这些雨到底哪里来的呢……忍不住抬头朝上看了一眼,突然什么声音在斜对面轻响了下,这让我立刻收回视线朝那方向看了过去。
    然后看到道人影。
    虽然很模糊,我可以确定是个人影,高高的个子,浅色的衣服,在我左前方那道雨廊的转交处站着,也不知道是不是发现我注意到他,身影一动,它朝走廊深处走了过去。
    那方向通往西边院子的门,门半敞着,在月色里晃着湿漉漉的暗光。
    “狐狸……”我脱口而出,一抬腿跨出窗台朝它消失的方向直追了过去:“狐狸!”
    第17章 (番外)七夕.百鬼夜行
    印象里,好像从没有过属于自己的情人节,中的洋的都没有。倒不是说从没恋爱过,而是每次恋爱时间都不太长,真奇怪,每次都是好端端去爱,认真真去谈着的,可是每次都长不了,必然会在那么一小段时间过后,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分手。
    曾以为问题出在自己身上,后来按着书本的分析去学去改,结果改得连相亲都成了种无能。书上说,女人不能太主动,当然,也不能太被动;书上又说,女人不能太温柔,可是也不能太不温柔。书上还说,可爱的女人是活泼又俏皮的,可是你太活泼又俏皮了,那就不可爱了……总之,这样做不对,那样做是错,最后束手束脚弄得大家不欢而散。
    而对此,姥姥却不以为意,她的意思是,谈不长是老天可怜人家,也是为你积德,你命太硬了宝珠,跟别人相处太久,那会害了别人。
    看,这就是我唯一亲人对我说的话。以致现在每次看着墙上她那张笑脸,我总忍不住想问,姥姥,那我是不是真的活该要一辈子打光棍呢,再过几年就奔三啦,您外孙女身边如您所期望的,除了妖怪和鬼,一个正常的男人都没有,姥姥,我这德到底要积到什么时候……
    而就是那不长的几段感情,偏又跟所有情人节擦肩而过。
    于是每个节日,对我来说就是看着别人牵手约会,然后酸溜溜唱几句好花不常开好景不长在的日子。于是每到那个日子林娟总是看到我就躲,因为那歌我总是对她唱得最乐呵。话说回想起来……莫不是正因为此,所以丫才会换情人跟换衣服一样勤快的?
    罪过……罪过……
    今年的情人节,依旧如此,虽然狐狸还是会跟以往任何一次一样装模作样地对我说:走,小白,咱约会去,想吃啥,我请客……
    其实他连买只包子都买不起……
    就是这样一个家伙,每年情人节可乐呵呐。因为总有被色相塞满了眼睛的无知少女满怀爱心偷偷送礼物给他,送的方式什么样都有,而送的东西么……普通如巧克力啥的就不去说了,就那衣服,什么commedes garcons,prada,giorgio armani……你那天一翻他衣柜,准保能翻出好几件。我曾经问过他,你怎么好意思收人家那么贵的东西?又不跟人家约会……
    他老人家挠挠头一脸的费解:送的为什么不收,那多不礼貌。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我说礼尚往来懂不,拿人家的,迟早是要还的。
    于是他老人家甩甩尾巴就直奔厨房了:哦呀,也是也是,那明天她们买点心的时候一人加一馒头吧。
    然后,通常,在我准备看电视的时候,他会从厨房里探出一只头朝我看个两三回。凑巧我有不小心没看到他,于是他会敲敲房门对我叫:哦呀,今晚可忙了,小白,来,帮忙……
    话说,为什么明明是他收的礼,我却得帮着他还?不帮还真不行,他会闹腾到让你觉得电视机里发出来的都是他的鼓噪声……这叫什么世道……况且还是情人节,本来就没什么活动了,可怜我为什么连休息时间都要赔给一只妖怪?就因为我命硬么??
    我无语问天,也无语问姥姥,问她也没用,她只会在高高的墙上看着我笑,一如既往的安静和淡定……
    可是今年的七夕却有少许的不同,因为这天晚上,我没打算留在家里陪狐狸还债,而是出去会一个人。
    人在城北,靠近北火车站,那里有片很大的植物园。植物园是敞开式的,西邻北站湖,终年郁郁葱葱。但平时去的人并不多,只有清明节的时候那里挤满了车和人,植物园有个让人不怎么喜欢提起的名字——万松公墓。
    之所以叫万松公墓,据说是因为里头种了一万棵松树。我不晓得是不是真有一万棵,虽然那里头的松树确实很多,但没人真的会去仔细点过。不过没准……他会晓得,住在里头的人应该都能晓得,因为他们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消磨在这种费时又需要耐心的游戏上。
    是不是呢,刘逸,或者还是应该叫……罗恒。
    他的碑上刻着他的名字,名字上面嵌着他的照片,还是记忆里瘦小苍白的样子,所以显得一双眼特别大,大大地睁着,好象在对着你看。难得地微笑着,所以看起来倒也难得的阳光灿烂。
    我在这张微笑着的脸上努力捕捉他长大后的影子,可发觉什么也想不起来。脑子里那张脸模模糊糊的,正如狐狸曾半开玩笑似的对我说过的话:他是不存在的,小白。
    可是还没有忘记当初第一眼见到他时的感觉,十八九岁的少年,三四十岁男子的眼神,十月阳光的笑。
    那笑透着淡蓝色香水百合温和的味道。
    他总喜欢送我那些花,虽然他并不知道它们是只能送给死人的花,所以今晚我也带了一束来,记得当时卖花给我的老板娘看我的眼神很奇怪,她一定在想,怎么会有人在七夕买这种花呢……
    可他现在到底会在什么地方……把花放在他墓碑前的时候我想。
    那晚之后,哪里都见不到他了,无头阿丁也不知道他的去向。狐狸说,他是去了他该去的地方,是这样么?为什么我总感觉不是,从他留给我的那封信上来看。总觉得他并没有离得很远,总觉得有时候可以感觉到一些他存在的痕迹,总觉得他跟那晚的铘一样,只是暂时消失了。
    只是后来,铘回来了,他却再也没有回来。
    再后来,他的家被一个叫做蓝的术士租走了。
    于是我想,是不是以后……可能真的再也见不到那个曾经一直透过对面那扇窗,静静窥望着我的男人了。
    第一个送花给我的男人。
    今晚天气很好,一点云都没有,月光把墓地照得很清澈。风里带着松脂的味道,让人感觉有些清凉,我把清凉的绿豆糕和保温杯里还清凉着的豆浆放到了他的墓阶上。
    “糖多加了两勺,保证甜。”然后对他说。也不晓得他是不是能听见。
    出墓园上车,车刚过梅岭路,又急急忙忙下了车,因为想起家里的调料快用完了。
    这城市味道最好的调料哪里卖?
    狐狸出现前我不知道,狐狸出现后我也不知道。吃过以后才知道。
    店在城北,老字号,听说有百多年的历史。
    平时白天路过,总见它关着门,很奇怪的一件事,这家调料店的营业时间是晚上九点到凌晨五点,这种时间谁会想得到去买烧菜用的调料?
    狐狸说,有,自然有。然后戳戳自己的鼻子尖。
    果然,妖怪总是会找些比较怪异的东西来满足自己怪异的爱好,所谓的物以类聚。
    店的名字叫黄记。
    老板姓黄,我光顾这店不下十次,见他的面却统共不过一次。更多时候,是个长得像只老鼠一样尖瘦的女人坐在柜台里头,不管冬暖夏凉,总是一把扇子不离开手。
    这次倒又见到了黄老板,第二回 ,黄老板是个三十上下,长得很有点书生气的男人。
    也不知道是不是为了应景,上回见他时看他穿了身很少见的长衫,这回还是老装扮,连颜色都一样,深蓝色,细腻的缎面闪着层冰似的光。他低头在柜台那盏黄澄澄的灯下坐着,似乎是在对账,很专注的样子,我没好意思出声惊动他。
    只弯下腰研究那些看起来是新陈列出来的货,老半天,一辆摩托从我身后呼啸而过,他这才被惊动似的抬头看了一眼。发觉到我的存在,颇感意外地挑了挑眉:“唷,这不是狐狸家的宝珠。”
    “是狐狸的老板宝珠。”我纠正。不过也感叹这老板的好记性。
    他上上下扫了我几眼,然后笑:“老板宝珠,今天要给伙计狐狸添些什么料?”
    “老样子。”我挖出狐狸抄给我的清单递给了他。
    他接过,却也不看,两只眼依旧在打量着我,一边手在清单上一撸,就开始瓶瓶罐罐朝柜台上摆了起来,和第一次见他时一样。
    果然是个怪人,和狐狸一样的怪人。
    说起来,黄老板长得并不好看。
    鼻子有些尖,嘴唇过于薄,这让他侧面看去像只鹰。独一双眼睛,却是出类拔萃的好看,细细弯弯的,一笑一个忽闪,软得可以把人心给化开。听说这种眼睛叫桃花眼,因为它们像桃花一样妖娆。也听说有这种眼睛的男人很花心,自然,他花不花心我不清楚,我只知道被这种眼睛盯着看的话,其实会有点不大舒服。
    就像被一只精道的老狐狸在扫描着你的一切,而你却无处遁形,这可不是种美妙的体验。
    所以一等他把那些调料包好,我赶紧把钱朝柜台上一丢就准备走人。却还是比他的声音慢了一拍:“老板宝珠。”
    听他叫我,我不得不停住脚步。
    然后听见他道:“知道今天什么日子?”
    问得有点突然,我想了想,才回答:“七夕。”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