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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家伙,真多啊。黄振义笑了,我家老头老太也这样,如果真藏这儿了,确实很安全,就是不好找。
檀易没吭声,后退半步,目光在两米多高的旧物上来回逡巡片刻,最后落在了顶部。
顶部有只小炕桌,桌面上靠墙的地方倒放着一只黄铜色挂钟。
如果不是个头高,根本注意不到。
檀易带上手套,从一旁拿过来一把小凳子,踩上去,仔细观察片刻,忽的笑了,真是绝了。
黄振义问:怎么绝了?
檀易道:人家还别了根头发呢。他用双手夹着钟的两侧,小心翼翼地端了下来。
手上的重量让他确信,钱就在这里。
黄振义凑了过来,见上面薄薄地盖着一层浮土,浮土上没有任何指纹,摇了摇头,不在这里吧。
檀易把挂钟轻轻放在小柜子上,就在里面。没有指印也许是因为死者孔春香有洁癖,凶手放钱时就是干净的。我一开门就会弄掉头发,所以就不开了,黄支队可以掂一掂重量。
二人交换了位置。
黄振义戴上手套,这种钟的里面确实有个不小的膛儿。挂钟在前七八年很普遍,几乎家家有,他并都不陌生。
他按檀易的方式搬动了一下,卧槽!你怎么一下子就能断定钱在这里呢?
檀易道:我和凶手的身高仿佛,思维习惯有相通之处。东门房基本上与案件无关,痕检员不会细翻,更不会注意上面。
卧槽!黄振义又骂,这人太可怕了,聪明得可怕。
檀易解释道:雷淼读的是财经大学,雷炎在废品公司做得顺风顺水,雷家人的智商都不差。
黄振义道:你和小谢也不差。
他是真服了,明明一堆破箱子破柜破衣服,但人家看几眼就猜到在哪儿了。
檀易踩着凳子又放回去了,就在他把挂钟举起来,往原来的印子上瞄准时,忽然看见挂钟右侧直角处有半个芝麻粒大小的黑色印记。
于是,他把挂钟又举了起来。
太好了,下面还有。
他带着挂钟又缓缓下来了。
檀易道:黄支队,这里可能是血迹,我车里有棉签,钥匙在我右边口袋里。
黄振义精神一振,拿上钥匙就出去了,几分钟后,他带着两根湿棉签回来,在污渍处轻轻擦了几下。
血色丝丝缕缕地浸染了白色棉签头。
黄振义道:这回妥妥的了。
檀易把挂钟放回去,注意了头发的位置,没有动。
再把凳子上的鞋印擦掉,均匀地撒上一层花坛里的浮土
二人带着棉签上了车。
黄振义问:凶手这么小心,现场一个手印没有,一个真实的脚印没留下,怎会在那里留下死者的血迹呢。
檀易挂上一档,踩下油门,车子缓缓向前行驶。
他说道:凶手带了两副手套,行凶后,他把带血的手套插在口袋里了。雷光没那么高,如果他是出谋划策者,他能想到把钱放这里,应该见过挂钟,那么挂钟可能在高处的边缘。所以凶手没踩凳子,直接托挂钟下来,手套打滑,他顺势抱一下,也许就能出现这种情况。
黄振义连连点头,没错,就是这样。他再怎么胆大也避免不了紧张,留下破绽在所难免。
很快,技术室在棉签上检验出四个人的血型,与雷家四口一一对应。
进行到这一步,就无须DNA技术了,足以证明就是凶手把血蹭在挂钟上了。
即,钱并非为被害人所藏,而是凶手所藏。
案件看似有了进展,但警方只掌握了赃款的去处,依然没有实际证据指认凶手。
檀易和黄支队商议后,保持了原状,傅达、李大队等人继续摸排。
在他俩的运筹帷幄之下,干警们把焦点重新放在了雷胜身上。
演戏演全套,调查整整进行了八天。
十月十四日,雷胜被正式批捕,关进了看守所。
谢箐把雷家四口的遗体从冷冻柜里领出来,和雷光、雷淼等人做了交接。
虽然是亲人,但还是怕的。
雷淼哭得伤心,却也只是匆匆看一眼,就被苗小红拉到身后去了。
雷光挣扎着扑到地上,噔噔噔磕了好几个响头。
谢箐不着痕迹地打量着他,劝道:节哀,等案子判下来,雷胜会亲自向他们赔罪的。
苗小红和雷淼一起,把雷光架回轮椅上。
雷光道:小谢法医,真的是雷胜吗?我哥和我爹对他那么好,他为什么那么做?你们会不会抓错人了?
谢箐道:放心吧,我们不会错抓任何好人。他身高符合,有雷家钥匙,雷家到处都是他的指纹,我们还在旧品回收找到了雷家价值千元的录音机,摊主已经录了口供,卖家就是他。
雷光攥紧拳头,在轮椅上狠狠一砸,这个狗东西,我要扒了他的皮。
雷淼又大哭起来。
谢箐道:好好给他们办后事吧,抽空再去分局把钥匙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