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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已经很长了,有时她甚至会想不起长生的模样,只能用力去想。事实上,人的一生很短,怎么可能忘记对自己重要的人呢?或许面容会模糊,但绝不会忘记他的存在。不过李思念想要一直记得长生的样子,她不想忘。
可是书里过了三千年,三千年,她甚至能忘记自己是谁。这不是时过境迁,而是沧海桑田!
长时间疯狂地等待并没有夺去敬长生的灵气,反而让那双琥珀色的眼睛在看向她时,变得越发热忱。
嘴唇颤抖,她俯身去亲吻那伤痕,一道一道,每一处都不落下。
痒他轻轻哼唧一声。
等这么久,一定很辛苦吧。
辛苦?辛苦是什么?
还好他并不明白这是什么东西。她希望他永远都不要明白。
辛苦就是李思念停顿半晌,决定换个解释。
直接扑在他身上,把他扑倒,扒开衣裳,从下到上,亲吻伤痕,最后咬住他的嘴唇。
纤细的女孩子能有多大力气?只不过是他在放任李思念对他这样做而已。
为了让你不那么辛苦,我决定这次在上面。她在他耳边悄悄说。
李思念想要我。他喃喃自语,然后恍然大悟般笑道,可以啊,李思念在上面。
李思念想怎样都可以。
双手掐住她的腰,好让她别倒下去。
如今鱼儿岿然不动,倒是那池中的春水,四处涤荡,哗哗哗。
掐腰的手顺着腰线下移,从大腿摸到小腿,最后捏住脚腕。
那枚苗铃银镯呢?叮当叮当的声音很好听。
在包里在那边戴不太方便。李思念气喘吁吁。
果然,在上面是要比在下面累一些。下次还是在下面吧
我想给李思念戴上,以前都会有这个声音。
嗯。说起这个,她脸有些红。
叮当叮当,铃音乱响。这次的铃声要小一些,但高低起伏,依旧错落有致。
李思念。长生喊她的名字,声音很轻,喘/息着,如雾般缥缈。
嗯?
我想,我大概不是喜欢你,而是爱。
李思念停下来,静静地看着他。
是爱。他忽然变得狂热,我爱李思念,永远永远。
因为爱你,我会拥有永恒的生命,而我会用永恒的生命去爱你,如此往复,便是永远永远!
只有爱你,才会让我活过来。
枯骨生肌,贫瘠的灵魂开出花朵,一俱行尸走肉才会有生命的方向。
长生为何长生?这便是原因。
[嗨皮恩钉系统主动为您服务,让我来测一测他的好感度。]
[嘶烫烫烫烫烫!!!冒烟了冒烟了,呼呼呼]
[早上中午晚上好,除了你们两个!有事才叫我,没事别乱喊,再见!]
看着长生狂热的模样,思念笑起来,眸光晶莹,似是有泪。
俯身吻住他的唇,我也爱你,永远永远。
作者有话说:
正文完结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