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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犬得了狂犬病_分节阅读_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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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忠犬得了狂犬病 作者:钟晓生

    “没有。”沈博衍看了下手表,“你很准时。”

    这下所有人都来齐了,沈博衍点了几个菜,大家就开始开会。

    昏君这个剧本是谢喻写了五年才写成的。她跟郭川的经历有点像,她也是在这个圈子里混了很多年了,但是一直没有混出头。她的编剧功底很深厚,对于故事的节奏和矛盾掌控力非常强,对于人物的内心也挖掘得很深,没有一个角色是简单粗暴的,都有他们的立场和合理的情感。但是她最大的问题是创作的剧本不够商业化,在这个浮躁的市场里难以生存。

    现在的市场比较畸形,大家都在喷电影院里都是烂片,故事狗血,人物剧情简单粗暴,就靠大场面和大腕明星来撑场。但是偏偏就是这种电影卖的最好,甚至故事越雷,骂的人越多,看得人也越多,甚至有些剧组直接就拿雷当做卖点,观众想知道这片子到底有多雷纷纷掏钱去看。投资商都是朝钱看,什么片子只要能赚钱,投资商才不管口碑怎么样,一股脑都往里投。就像商品一样,有时候群众买商品,实际上买的是营销,已经不是商品本身了。而能够静下心好好讲故事的人,因为收益太低,风险太高,也已经被排挤到边缘化。

    一部小成本影片,因为投资少,片酬也就少,请不到大腕明星,场面也不宏大。这样的剧组往往人脉和资源也都少,在影院连排片都拿不到,又要如何与商业大片抗衡呢?

    谢喻写了很多故事,没几个卖座的,唯一一个卖的比较好的是《太平公主》,是剧组另外请了个很有名的擅长狗血的编剧改了她的剧本,把一个好好的故事改成了霸道总裁和傻白甜女主觉得爱情故事,人物和逻辑都被扭曲了,结果她还拿不到编剧的第一署名,所以这么多年来一直籍籍无名。

    现在这样一群人凑成了这么一个班子,换了谁都不会看好这部片子,要是没有沈博衍,这个项目很可能就要流产了。

    沈博衍清了清嗓子:“那我们开始吧。”

    第七十三章

    昏君这个剧本其实是架空的,编剧套了个五代十国的背景。

    皇族有三位兄弟,分别是太子离、皇子永、皇子卫,小时候关系很好,因为朝堂争斗,皇后被赐死,太子离失势被软禁,好几次差点被人害死,幸好宫中的宦官对他颇多照顾,几次三番救下了他的命。在这期间,皇子永差点继承皇位,后来皇帝驾崩,朝臣出于政治目的还是把太子离推上了皇位,卫在他身边辅佐,永逃出宫外。

    离即位以后重新当日救过自己的宦官,而自己沉湎酒色不理政事,导致宦官弄权,天下大乱。卫是贤良之人,一再劝诫离,离充耳不闻。永则野心勃勃,一直在外招兵买马,打算卷土重来。

    离是个懦弱但善良的人,他之所以成为昏君,其实是在逃避。他知道宦官为祸,但是因为宦官对他有恩,所以一直包庇。最后在卫的劝诫之下,离知道他的纵容实际上害了很多人,设计剿灭了宦官集团,自己也生无可恋,但是他认为永不适合当皇帝,他最后设了个局,让卫领了一切功劳,得到众臣民拥戴,并杀了他这个昏君。

    陆凌恒很喜欢剧中的一些细节和对人物的刻画。

    大太监荣虽然贪财好权,但他是真心爱离的,他将离当成自己的孩子一般。当他发现离要除掉他,他挣扎过,但最后他为了保住离的性命还是放弃了。最后他喝下毒酒,死在离的面前,离含着泪对卫说:“他不是好人,但是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真心对我好的人。”

    还有卫斥责离不顾天下百姓的时候,离反问他:“天下百姓,与朕何干?朕顾他们的死活,他们顾得了朕的死活吗?当日朕数次临死,是宦人一再救朕。朕快冻死之时,是宦人脱下自己的衣服给朕穿;朕快饿死之时,是宦人割自己的肉以饲朕;朕中毒濒死,是宦人不顾自己的性命为朕吸出毒汁才勉强保住朕的性命。那些当日要朕死的人,如今成了贤臣,一心为朕的人,却是佞臣。这世上固然有情义理法,于朕而言,朕顾了情义,却只得亏了理法。”

    最后离死在卫的面前,卫说:“你是个好人。”

    离说:“我或许是个好人,但我不是个好皇帝。好人做不了好皇帝,只有圣人才能做。上了这高位,就不能有常人的七情六欲和亲疏远近。我把这担子交给你了,愿你成为明君。如有明君治世,或许这世上情义理法便能共存,如我这般的人,也可少些。”

    在《昏君》的剧本中,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端看从谁的立场去看。好的编剧就是能掌控人的情感,在剧本中上一刻你还觉得这个人可恶至极,下一刻又觉得他可怜可爱。

    饭桌上,众人讨论了一下各自的想法,沈博衍觉得这个电影项目可行,投资应该能控制在几百万以内,风险不大,所以也就痛快地表示了态度,接下来就可以拟合同了。

    而制片人和导演对陆凌恒也很满意。郭川柴芸都看过他演的《刀锋》,对他的形象和演技表示了肯定;再则他们也知道陆凌恒接下来要上的项目,陆凌恒的人气正在稳步提升,如果《姜门飞将》能大爆,他晋升二线不成问题,如果能成功加盟《大武林》,那地位和人气就更高了,以《昏君》剧组的预算,请不起大腕,能有这样一个前途光明的上升期艺人挑大梁,对于剧组而言是性价比最高的选择。

    一切谈妥之后,《昏君》剧组就开始进入流程了。

    没多久,陆凌恒又接到了马瑜的通知,告诉他他顺利拿到了《大武林》中汪凌的角色,准备跟剧组签合同。但是在正式进组之前,公司给他安排了近一个月的封闭训练,请专业的老师来为他设计动作,进行形体训练以及武术指导。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陆凌恒跟沈博衍正在家里看电影,陆凌恒挂了电话就把这件事告诉沈博衍了。沈博衍快气死了:“一个月封闭训练?家都不能回?凭什么不能请老师到家里来训练?”

    陆凌恒好笑地摸摸他的头发:“别闹。”

    啪在陆凌恒脚边的小公狗好像也听懂了,突然站起来,两只圆滚滚的眼睛瞪着陆凌恒。可惜拜哈士奇二逼的长相所赐,陆凌恒从它脸上看不出分别在即的伤心,反而看出了“噢耶主人终于滚蛋了我是不是可以肆无忌惮拆家了”的欢脱感。

    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为了演好一个角色,演员在背地里下的苦功观众是看不到的。也不是看不到,观众能看出好坏,却不知道这好与坏之间差得绝不是天赋这么简单。圈子里有位著名的男演员,拍水中戏,拿到了潜水执照;拍武打戏拿了全国拳术冠军;拍围棋棋,围棋升段。想要在这个圈子里走得长远,机遇天赋固然重要,不敬业也是不可能成功的。

    道理沈博衍也懂,可是陆凌恒要是拍戏他还能去探班,封闭训练就见不到面了,他心里实在不好受。

    “我们去度假吧。”沈博衍突然说。

    “啊?”陆凌恒为他突如其来的想法吃惊,“度假?”

    “对!”沈博衍委屈地说,“咱们连蜜月都没度过呢。”

    “蜜、月?”陆凌恒啼笑皆非,“我们俩读什么蜜月,又不是结婚了。”

    “可以结啊。”沈博衍说,“你要是愿意的话我们现在就去订机票。”

    陆凌恒:“……”

    沈博衍的速度太快了,他一下跟不上。刚才还在说封闭训练的事,到底是怎么三言两语突然就扯到结婚上了?

    “最近太忙了。”陆凌恒说,“忙完这阵吧,如果《暴君》顺利的话,正好接上《大武林》,拍完是该休息一下了。”

    沈博衍两眼放光:“拍完《大武林》我们就去结婚?”

    陆凌恒敲了下他的额头:“结毛婚,当然是去度假啊!”

    沈博衍不爽地切了一声。

    陆凌恒无语。他本来还以为沈博衍是开玩笑的,难不成还是当真的?别说他跟沈博衍都是男的,就算沈博衍是他的女朋友,他也不会想到结婚,他压根就从来没想过这件事。不过说起来,沈博衍的思维也是够跳跃的了,他很怀疑一旦他说那就结吧接下来沈博衍就会提出让他试着生个孩子了……

    想到这里陆凌恒哆嗦了一下。

    沈博衍有点不大高兴,但是过了一会儿想到陆凌恒答应跟他去度假,又高兴起来。他以前就一直想找陆君乾跟他一起去度假,只不过以前陆君乾从来没有答应过,顶多陪他到河边走走已经很赏脸了。现在他们关系已经定下了,想想看,海滩,阳光,裸体,休闲……想到那个场景沈博衍心里就冒泡泡,迅速开始构想海滩一百零八式了。

    陆凌恒一看沈博衍猥琐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无语地站起来:“我先去洗澡了。”

    本来还依偎在陆凌恒腿边的小公狗一听到洗澡两个字撒腿就跑,躲进房间里去了。他害怕洗澡害怕到形成了条件反射,有时候沈博衍嫌它粘着陆凌恒太烦,就念一声洗澡魔咒,轻松搞定。

    陆凌恒拿上衣服进了浴室,沈博衍开始上网刷微博。他登陆了自己的微博,随便翻了翻。他很少发微博,以前跟陆君乾在一起的时候,偶尔PO点他们的合照以及名车跑车之类的高端咨询,现在开始自己创业了,所以会分享一些金融和商业咨询。总体而言,他的微博风格还是很高贵冷艳的,就跟他带给不熟悉的人的感觉一样。

    沈博衍看到一条某公司上市的信息,随手分享了。微博刚发出去就有不少回复。他是富家少爷,长得又帅,是不少粉丝幻想的对象,每次他发微博总有一堆人发花痴,比如“王思聪留给你们吧把敷衍留给我就好”之类的,还有“爸爸我是你的好儿子”这种毫无节操的,沈博衍平时也不看,偶尔看到了笑笑也就过去了。

    刷完自己的微博,沈博衍又拿起另一台手机,登上了另一个微博账号。这个账号的名字叫做“噬天神犬”——是的没错,就是小公狗的账号。

    虽然《姜门飞将》还没播出,但剧组给小公狗注册的账号已经开始用了,平时剧组的工作人员没事就转转小公狗的卖萌照,尤其楚伊娜转得最勤,因为她最喜欢小公狗,几乎是沈博衍发一条他就转一条。因此这个账号已经积累了不少人气,演员的粉丝们、爱狗狗的群众们都来这个账号围观小公狗卖萌。

    现在《姜门飞将》的后期制作已经进入了收尾阶段,就等找到电视台卖个好价钱,所以最近沈博衍发微博发的也比较勤快。

    他跑到房间里,看见小公狗这贼狗居然自己扒开了抽屉,用嘴叼了条陆凌恒的内裤出来。见到沈博衍,小公狗也知道自己做错事了,立刻在地上趴下,一脸无辜,但嘴里还叼着那条内裤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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