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14节
好不容易等到饭吃完了以后,胡若弗准备去江平之的房间,帮他收拾一下房间,却发现他的房间早就被打扫的干干净净,被褥也铺的很整齐。
就房间的整洁和毫无湿气的迹象来看,很显然,这间屋子不是今天就收拾好的,应该提前两三天就开始收拾了。
而不管是她,还是赵蕙兰他们都是今天才知道江平之会回来,那么很明显,做这一切的都是江平之的父亲江堰起。
江堰起应该早就知道江平之负伤,并且会住回家里,所以早就让人打扫了房间,真要是这么看,恐怕酒连江堰起今天回来都不是偶然,而是特意回来的,毕竟他原先十天半个月都不一定能见到人。
其实江堰起还是十分关心这个儿子的,但是想到父子俩冰冷的关系,还有心结,胡若弗不免叹了口气,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才能和好。
可惜,只要这份心结不解,不管做了什么,有多少人劝说,最终都是无济于事。
一直到了第二日,天刚蒙蒙亮,激动得一晚上都辗转反侧的明宛,猛然从床上坐起,她看起来精神得很,毫无困顿,压根不像是刚睡醒的模样。
她把被子铺得整齐一些,然后就跳下床,穿上鞋子,拿起桌上的面盆想要去洗漱。
这时候都没几个人起来,白日里常常能看见的往来的秘书们也不在,难得有几分破晓的寂静和安宁。
李明宛很快就洗漱完了,她又跑回房间换了套衣服,是胡若弗帮她买的小裙子,米白色的纯棉布料,后面还有蝴蝶结,配上纯白色的袜子和黑色小皮鞋,看起来很大方,又洋气。
她没有等胡若弗或者梅华来帮自己梳头发,自己对着镜子就开始扎辫子,或许是因为用着小孩子的手,所以辫子扎的不是很好看,有些松松散散的,但越是这样,越是显得头发蓬松。
按照明宛那个时代的审美来说,其实挺好看的,但如果依照这个时代一丝不苟的发型来看,她很有可能被误会昨天绑的头发,今天还没拆……
但是这丝毫不影响明宛的好心情,她帮自己绑好头发以后,也没有去敲江平之的门,而是兴冲冲的跑到院子里,看起了院子里栽种的花。
这样的明宛其实是很少见的,她几乎没有表现出过这么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一面。倒不是说她之前不好,而是以前总有些沉默,也很安静,她甚至可以在原地坐上一整天,不哭不闹,完全不像一个小孩,也没有生气。
在之前,她可能乖巧的像是幅活灵活现的花草画卷,但却是静的,而现在,则像是像是现实生活中会颤动,会随着风和雨水摇曳的漂亮小花,自由自在的生长,向望着茁壮的未来。
随着鸡鸣声,天光开始大亮,陆续有人出现。
他们惊讶的发现,明宛坐在一簇簇盛开的鲜花旁边,而她笑得比鲜花更灿烂,会主动和路过的人打招呼。明宛的转变让他们都有些讶异,但还是打回招呼。
江平之是不习惯睡懒觉的,即便是在手上的情况下,也起的很早,所以他很快就发现了明宛。但他并不知道明宛先前的作息,只以为是刚好遇见,所以当明宛和他打招呼的时候,他也欣然回应。
然后就去洗漱了。
等到他穿戴整齐的离开房间时,瞥见明宛还在先前那处,他猜到明宛应该还没有上学,就回去拿了几本书出来,他把书放在了凉亭的桌子上,然后和明宛打招呼,示意她过来。
李明宛原本就只是在原地等着,她不用上学,一整天需要做的事情其实很少,大部分是在打发时间,所以在江平之的招呼下,她迈着愉快的步子走进凉亭,然后就看清凉亭的石桌上摆放的书是什么。
是《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几本书。
江平之看到明宛已经注意到了桌子上的书,就顺势解释起来,“我看你还没有去上学,虽然过会儿要陪我去医院换药,但是中间还有许多的时间,不如试着读会儿书,横竖之后上学都是要学的,先温习起来,到了上学的时候也会更轻松一些。”
明宛万万没想到,在这个间隙竟然还要开始学习,她也不是厌学,就是自己实际上是认字的,如果在学校里跟着一群同学学习,那么看着其他人学习的程度,表现的差不多也就可以,可是现在这样,单独跟着江平之学习,没有哥参考对象,明宛就怕自己表现的太好了。
不过,既然是江平之提出来的,又很有道理,明宛是肯定不会拒绝的。
她心一横,上下点了点头,答应了下来,“好!”
江平之闻言缓缓露出一个笑容,拿过桌上的三字经,就开始教明宛。
他把书摊开,他读一句,明宛跟一句。
“人之初,性本善。”
“人之初,性本善。”
……
一直教到大家都差不多起来了,江平之带着明宛去吃过早饭。
然后在昨天和江平之一起回来的小兵的陪同下,带着明宛踏上了去医院换药的路。
明宛出门到底还是有限,虽然昨天刚出来过一次,可是看着外面仍旧觉得很新鲜,尤其是旁边又江平之陪着,心情就愈发开朗起来。
她看到街边有一个正在画糖人的老大爷,仍不住多看了两眼,江平之猜到她的心思,主动停了下来,让明宛挑选一个。
而在明宛看着画的极为精美的唐人们,有些挑花了眼的时候,听到旁边过路的人吵架。
一个妇人不知道在骂她的女儿还是侄女,“李招娣,你嘴怎么这么馋?我给你吃饱饭还不够,你还敢跟我要零嘴?你怎么不找你那通奸乱|伦,不知廉耻的娘要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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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李招娣这个名字,对于明宛来说有些过分熟悉了,她犹如惊弓之鸟一般,在她们一提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动作就下意识的顿住。
但是明宛并没有立刻回过头,她谨慎小心的重新佯装成不在意的样子,然后动作幅度极小的朝说话声音处望去。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她穿着偏水红色的棉布对襟,头发拢成一团,油光发亮,脸上还涂了脂粉,人倒是好看,就是看起来精明小气。
女人一只手牵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另一只手腕则放在腰前,应该没怎么干过粗活,所以手腕还算纤细,露出一个雕了龙凤的金镯子。
女人身后斜侧两步,则跟着一个小姑娘,看起来得有九岁十岁了,可能是长得快,衣服穿在小姑娘身上总有种局促的感觉,因为袖子和裤摆都不够长,连头发都是用绳子随便圈了几圈束在脑后。而且小姑娘的手上还拎着菜篮子,或许是因为短小的袖子,把她衬得瘦高瘦高,像是个脖子太长的天鹅,凸起的颧骨也显得她有点儿刻薄,尽管她才九岁十岁。
李明宛只是小幅度的瞥了两眼,她并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
别说万一不是原书的继姐,如果真的是,要是动作太反常的话,或许也会被怀疑。要知道,根据原书里的描写,继姐虽然好吃懒做,心思不正,但人却是很聪明,否则也不会在后来踩着原生家庭作为踏脚石,一路上爬,得到了不错的结局。
明宛一边假装在认真看糖人,一边听着她们的争吵。
只见那个也被称作李招娣的小姑娘,在被责骂了以后,非但没有反驳,反而像是害怕的低下了头,带着哭腔,怯弱的说,“我知道了,好东西都是弟弟的,我没有想吃,是您误会我了,小婶婶,求求您回去别不给我饭吃,别打我。”
女人厌恶极了李招娣的这副模样,她们的动静到底是有些大,蹲下来买菜的路人见了,免不了窃窃私语,更有甚至还会说着说着就指向女人。
女人脸出门买菜都要打扮得光鲜亮丽,自然是要极了面子的,这下被人指指点点的哪里还受得了。
她哼了一声,声音有些不甘愿和尖细,“我说你啊,婶子不过说你两句,还不是为了你好,想让你引以为戒,别和你娘学,我们妇道人家,最重要的还是守节!
你说说你,从你来我家,什么时候亏待过你。”
一边说,女人一边问卖干果的小贩一包干果要多少钱,她显然觉得有些贵了,但还是不情不愿的递了钱过去。她闲着的另一只手还捋了捋额头上的一绺垂发,自夸道:“我啊,就是刀子嘴豆腐心,你看看,这一包干果的钱都要抵上一日的菜钱了,我这还不是买了给你。”
被叫做李招娣的小姑娘也很上道,接过女人手里的油纸包就低头道谢,一个劲的吹捧女人,“我就知道,小婶婶您是最疼我的。您哪是刀子嘴豆腐心,分明是世间难寻的好心肠,还不就是小婶子您疼我。像您这样又美心肠又好的人,真是打着灯笼都难寻了。”
女人虽然多花了钱,买的心不甘情不愿,但是被对方这么一通夸,心里多多少少舒服了起来,毕竟从前也是过惯了舒服日子的人,其实一包干果的钱对她来说可大可小,换成从前,恐怕还比不上她赏伺候婆子的银钱多。
她捻了捻手上的帕子,脸上重新有了笑意,略有些傲慢的说道:“你别说这些好话来哄婶子,只要啊,你日后别成了小白眼狼,反咬我们李家一口,那就成了。”
女孩的脸上立刻堆满了笑意,奉承道:“怎么会呢,小婶子对我的好,我都记在心里,日后报答还来不及呢!”
之后三人就又变成和和睦睦的样子离开。
李明宛对于那个女孩是不是原主的继姐并没有把握,因为招娣这个名字实在是太常用了,几乎先头先生了女儿的人家,都爱给女儿取个招娣盼娣的名字。
她记得原书里原主的继姐本名叫陈凤霞,后来,被原主的叔叔一家接走,等到再出现在书里的剧情中时,一家是正经的高中生,还取了一个新名字,叫李韵柔。
在没有看到标志性的痕迹下,明宛是很难凭借原书中对外貌描写的只言片语认出人的。
而原书对继姐陈凤霞的刻画,更多是描述她好吃懒做,口蜜腹剑。
可这些都太笼统了,她觉得刚刚那个人有些像原主的继姐,但又不能武断的肯定。
明宛犹豫间,江平之似乎注意到了她的不同,对着这摊糖人,她好像犹豫得有些久了。于是,江平之主动说道:“是不是觉得很多都很好看,所以一时间难以下定决心要选哪个?
如果,有都很喜欢的,不妨一起买下来。”
江平之或许是怕明宛难以做出抉择,便贴心的提出来。他也担心明宛会太过安静内向,不好意思同他说,但既然带她出来了,小姑娘喜欢什么也就买下来,他的津贴虽然不多,但买些明宛喜欢的东西,还是绰绰有余的。
总要叫她高高兴兴的出来,开开心心的回去。
李明宛原本还有些沉浸在自己的思路中,听到江平之清冽但不冷淡的声音,才猛然回过神来,她下意识的说道:“这些糖人都很好看。”
说完,她才反应过来,江平之后面一句说的是什么。
果然,一听到明宛这么说,江平之并没有犹豫,而是直接说:“那就都买下来。”
“不不不!”李明宛连忙摆手,“我不是这个意思,嗯,我是说这些都很好看,但是我更想要别的,可以有和我长得很像的糖人吗?”
做糖人的摊主是个年纪偏大的大爷,他也没有因为江平之的话就迫不及待的想要他们多买些糖人,而是很好脾气的笑呵呵的说,“小妹妹,你是说照着你的样子画一个糖人吧?嗐,这又什么不可以的,我几十年的糖画功夫可不是摆设。”
“不过嘛。”大爷停顿了一会儿,说道:“这可是要加钱的,得多给我五分钱。”
明宛对钱的概念还有些不明确,她也不知道这算不算多,所以抬头看向江平之。
江平之微微一笑,欣然应允,他对大爷说道:“自然。”
说着伸手就取出钱递给大爷,大爷乐呵呵的收下,然后保证道:“您放心,一准儿给您妹妹画出七八分的像来。”
谁知道明宛这时候却摇了摇头,“不要画我的,画平之哥哥的。”
大爷的动作一听,看向付钱的江平之,江平之对这样的小事不会有什么意见,不过,在看到明宛甩着两个齐肩的小辫子乖巧可爱的样子后,他道:“画两个吧,一个画我妹妹,一个画我。”
“欸,好嘞。”大爷把找好的零钱又往回放了两张,然后才递给江平之,之后就开始卖力的画起来。
大爷画的很快,到底是画了几十年的糖人,虽然有些吹嘘的成分,可也是有点真章的。等糖人凝固之后,他就把两个糖人拿起来,递给明宛。
明宛抬头望了眼江平之,看他眉目坦然,并没有接过的意思,索性就自己接过两根糖人。
买好糖人后转身离开,而大爷还喊了声,“下次再来啊!”
李明宛如获至宝般拿着两个糖人,听到大爷的声音还转身对他点了点头,明宛的脸上还带着笑,看起来甜甜的,两个小辫子也跟着她的动作晃了晃,可爱的不得了。
一路上,握着两个糖人,明宛就十分心满意足,即便江平之询问她还有没有别的想要的,明宛也都是摇头,因为有糖人就够啦。
江平之无可奈何,只好眼里带着淡淡笑意,揉了揉明宛的头发,让本就摇摇欲坠的松散辫子雪上加霜。
但医院还是离得很近,才走完一个街道,没有多久就到了。
进了医院,明宛才觉得有些新奇,这个时代的医院和她那个时代,差异还是很大的,不管是穿的白大褂,还是医院的布置,即便是在北平这样的大地方,都显得有些简陋。
医院上的椅子是刷了漆的条状木质长椅,上面的漆有些掉了,而且能很显现的看到钉子拼接的痕迹。因为坐的部分也是好几条木条和在一块的,所以略有些膈人。
可能是因为战事结束不久,医院的人还是很多的。
有不少军人在医院内,有的坐着轮椅,有的拄着拐,相对而言,江平之看起来会好许多。
但其实他也是在手术台上九死一生捡回了一条命,在后方医院休养了许久,才有了现在的精神,如今只需要日常换药,小心伤口不要再崩裂就可以了。
陪着江平之的小兵很熟练的去交钱,然后在药房拿了伤药,和江平之一同去了治疗室。
换药到底是有些狰狞,所以在江平之的安抚下,明宛留在了治疗室外,她坐在长椅上,手上还拿着买来的两个糖人。
刚刚那个卖糖人的大爷着实是吹嘘了,哪有七八分像,明明连她的辫子,还有江平之手上的绷带都画的不清楚。但是吧,虽然很多细节的地方都不太像,可这么一眼望过去,好像真能看出江平之的几分神态来,专注认真,鼻梁坚毅,眉目俊朗。
正当明宛想着的时候,旁边走过了两个穿着黄色军装的人,其中一个娃娃脸的人,瞥见明宛手上的糖人,和同伴嘀咕了句,“诶,这个小妹妹手里的糖人怎么瞧着有点像平之那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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