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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大二时的义无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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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倾听,是人中最难学会的事情。
    你必须全神贯注的在对方的眼睛、鼻子、嘴唇的摆动,甚至偶尔需要加入观察肢体行为,才能彻底明白对方现在手舞足蹈的缘由。明白对方此刻的心情、状态,然后什么废话都不要讲的、安静的聆听对方说话。
    倾听之所以困难,是因为你要注视着对方的眼睛,察言观色,耐心的、忍着不要发表自己的论点。在「倾听」这个动作里面,它所包含的并没有「回应」、「发表」和「交流」。
    「倾听」不是「沟通」,不需要任何回应,却比任何社交行为还要困难。王圣杰那个小人没办法抓到倾听的要领,他只听自己想听的,对于其他人说的话充耳不闻;谢宇恩,大概同样是个女人,所以在倾听这方面她是高手,光是看着她闪着亮光的双眼皮大眼睛,你便会毫无疑虑的把自己的故事像一千零一夜那样说个没完;经理算是倾听中的中阶层,经理之所以聆听,是因为工作和职业需求,在诚品集团里位阶比经理高的人一堆,要能在这种大集团下生存,倾听是必学的本领,能广纳諫言者才能做出改变;至于andy,他的倾听是一种细水流长的温柔,在他柔顺的眼光下,你不堪一击的脆弱他能守护、你的坚强他能融化、你的痛苦他会明白,看着andy,我老是怀疑他是不是谢宇恩家族的人,不然为什么像我一样拥有高顏质、闪闪发光的双眼皮大眼呢?
    「原来啊...」
    他听完我的故事,没有平日的幽默訕笑,反倒很严肃。因为那双眼睛容不下谎言,所以我也顺便告诉他我母胎单身二十年的事情,真是太丢脸了,我一度像是遥控器遥控一样,把音量渐渐缩小到没有。
    「你同事说的有点过火喔,毕竟这是你的人生,跟她无关,她怎么能那样讲?」他说「如果是我朋友那样说我,我大概会揍他一拳。」
    「那又太over了。」
    「我觉得没谈过恋爱这没什么,为什么觉得丢脸呢?缘分就是这么一回事,有些人会遇到对的人过得很幸福,有些人遇到错的人过得很痛苦,同样的,如果是那样的状况,单身或许才是最好的选择。母胎单身又如何呢?我谈过的几段恋爱都不是很顺遂,女方劈腿不然就是分手,恋爱的波折就像人生,但是未必什么事情都需要尝试,喔,我不是在说服你不要恋爱,恋爱毕竟还是有恋爱的美好,不过你别因为母胎单身所以觉得丢脸。」
    每当他提到「单身」两字都会降低音量,我觉得这点很贴心,因为他知道这是我彆扭的地方。
    「所以你和那个同事因为这件事吵架了?」
    「吵架吗?我觉得比较像是闹彆扭吧。」
    「你几岁?」
    「啊?这也太突然了。」
    「对喔...你刚刚说你二十岁嘛?二十岁的年纪,恋爱确实是大事,本该就轰轰烈烈。」
    怎么跟艾亚说的话一样?
    「有点冒昧,那你呢?」
    「我?我二十五,离『成天只想恋爱』的青春期有点遥远。」
    「怎么会!」我推他的肩膀「二十五岁的恋爱很成稳,我反而很羡慕。另外,真的很谢谢你...免费教我运动,不管是重训还是拳击,这些都是你的专业,你浪费了时间和贡献专业没跟我收钱我真是...」
    「别这么说,我很喜欢和你相处的时光。能遇到聊得来的朋友真的很难得,尤其像在健身房这种环境下相遇,我觉得缘分就是最好的授课费用了。」
    广播中传出一道比andy更低沉的男声:「午安,请教练andy、教练andy速至教练部柜台谢谢。」
    他看了眼手錶、转了纽盘「我要教课了,看起来是学生提早到了。」
    「嗯,你快去吧,真的很谢谢你,我心情好很多。」
    「我也要谢谢你,平常都听我的烦恼。」
    他边说边把拳击手套塞回擂台下方,把手绑带掛在擂台边。我看着他忙碌的身影,琢磨着他说过的话,在我还来不及反应时,他突然抱住我,虽然只有短短一、两秒。
    「谢谢,再一次的。」又来了又来了,又是那种天菜杀人式的完美笑容,我看见他白净的脸有些緋红。他害羞的样子真的好少见──真的好可爱!他挥挥手跑开,留着一脸红的我在原地。
    『我很喜欢和你相处的时光』、『我觉得缘分就是最好的授课费用了』、『拥抱+谢谢』,在那短短一两秒之间,我闻到一个男人身上的古龙水香,他是个男人、二十五岁的男人,褪去了男孩的稚嫩气息,他浑身有面对二十五岁临界年龄的成熟,成熟,因为他是个男人。
    再次的,就算我的天真、义无反顾、一意孤行、劝不动、讲不听会让我深深的在恋爱这条路上跌跌撞撞,那也是我的事。如果爱情电影甚至动作电影里的男女主角都能因为各种原由走在一起,那现实生活中的我又怎么会一无所获?我走在人生中最精华的时光上,皮肤最好、精神最好、状况最好,一切都最好的时机下遇到了andy,我觉得这是我必须把握的机会,这是月老给我的礼物。不知道花枝和奶奶有没有遇到什么奇妙从没有过的艳遇,我随手传了讯息,静待佳音的时候,我忍不住因为他刚刚那个拥抱放空。
    ◎
    「你喜欢我妈?」
    「不是啦!不是我妈,是我、是我,你喜欢我,吗?」
    「我也很喜欢你,喜欢你的声音,低沉又性感;喜欢你的个性,幽默却不失稳重;喜欢你的笑容,那两个深深的酒窝还有我偷偷发现的,你的左边嘴唇上有一个很小、很淡的疤,喜欢你.......」
    「王诗婷,你在发春吗?」
    「妈!」我立马把枕头丢向她「你都不敲门的吗?」
    「我有敲门啊,是你发春太大声没听见。」她把枕头拿起来,拍拍上面的灰尘、扔回来给我
    「那不是你男朋友吗?干嘛扔他,扔旁边那个玩偶啊!」
    「不行!那是我2017年看完我的男神毕书尽后顺利夹到的幸运玩偶,不可以扔它!」
    老妈踢了踢我垃圾桶旁几罐空的啤酒,捏着鼻子坐在我脚边
    「妈!你压到我的脚啦!」
    她一个如来神掌巴我的头,差点没跟着吐出来
    「死小孩,没大没小。」
    老妈环顾我的房间,总结了一句:「男神那么多,怎么会到现在还单身?」
    「妈!」
    「不是醉了吗?喝醉了就赶快睡觉,吵死了。」
    「我没有醉,而且是因为开心所以喝的。」
    「为什么事情开心?」她捉过我手边的啤酒,咕嚕咕嚕「啊─嘶,好喝。」
    看着我几秒,又巴我的头「唉呦!妈!」
    「赚钱来买酒吗?多浪费啊!什么时候买的?也不帮我买一些,说吧,什么事情那么开心。」
    「因为月老看见我了,我的美好姻缘正在路上啦!」
    「看看你那副德性,哪有人敢娶你。我们以前总流行,那种单身特别久的人,常常是最快闪婚的,看看你爸爸家的大姑姑,单身二十七年然后一年闪婚生小孩,一年内欸!」
    「时代变化真快,我们以前哪敢这么衝动闪婚,婚姻每办一次都像是面子在地板上扫过一遍又一遍,如果我能预料到我现在过这种日子,那我当初应该寧愿单身到三十岁,也不要在二十八岁时草草决定跟你爸结婚。」
    「妈是后悔了吗?」
    「我是说,如果有选择,单身在女人的人生中某个程度是最好的选择。」
    「怎么大家都在...」
    「我要睡了,晚上跟你男朋友小声点,不要吵到别人。」她指着枕头「轻点,不然会弄痛人家。」
    「妈!」
    她在一阵狂笑中关上我房间的门,她到底听了多少啊?!真是丢脸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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