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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炮灰[快穿] 第14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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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遥的身体猝不及防之下向前冲去,即将撞上前面的座椅时,腰间多了一只有力的手,这只手扣着她的腰,将她搂回来。
    陈信知道自己闯祸了,忙不迭地道歉:“萧先生,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就是太激动了,我刚才好像产生了幻觉,你说你开了三枪,打死了三个人,这应该是我在做梦吧?”
    萧遥即使传得不少,也感觉到腰间的大手很是灼热,脸上一下子烧了起来,连忙微微挣扎。
    奚昭满心旖旎,只觉得自己搂着的腰很细,细得刚好被自己搂着,当感觉到萧遥的挣扎,才如梦初醒,马上收回手。
    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他低声问:“你没事吧?”
    萧遥连忙摇头:“没什么。”
    陈信看不到后面的情况,并不知道这里的气氛显得尴尬而暧昧,他重新启动车子,然后继续问萧遥,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萧遥收拾好心情,道:“不是做梦,我杀了他们。”顿了顿,低声问奚昭,“奚三少,这样会不会连累你?”
    奚昭摇了摇头:“我们在那么远,不会连累了我的。不过为了以往万一,我们可以商量好今晚离开大世界之后去哪里的说辞。”
    陈信震惊过后很快又红光满面,“狙击枪这么利害,那岂不是很容易就能暗杀那些高官政要了?”
    萧遥点头:“原则上是这样的没错。”不过,每一个狙击手都需要经过大量的训练,是神枪手中的神枪手。
    可是她没怎么训练过,所以没有说这句话。
    陈信没有想那么多,听到萧遥等于承认的话,激动得快要没法开车了:
    “这简直就是神器啊,和这个狙击枪相比,先前的冲锋枪和手枪,完全就是普通货色,啊,当然,我不是说萧先生改良的冲锋枪和手枪不好,我是想说,狙击枪非常非常好!”
    萧遥笑了笑:“我明白。”
    陈信激动过后,又问出自己一直想知道的问题:“萧先生,你当时开狙击枪时,声音并不大,这是怎么做到的?”
    他就是开普通的手枪,声音也不小呢。
    萧遥笑道:“用了消音设备。”
    一直没有说话的奚昭闻言看向萧遥:“这种消音设备,适用于其他手枪吗?”
    萧遥点头:“可以。”
    奚昭点了点头,没有提马上改良普通手枪的事。
    萧遥生产的普通手枪问世之后,一直有人密切关注着他身边的枪械以及兵工厂,如今并不适合给手枪加上消音设备,最起码,也得等大家的关注下去之后。
    萧遥道:“我觉得,你可以成立一支狙击队,而消音设备,就专门给狙击枪使用。”
    奚昭点点头,继续跟萧遥商量今晚离开大世界之后去了哪里的说辞。
    三人商量了一番,把细节都考虑到了,就回到大帅府了。
    进了大门,奚昭目送萧遥回了她住的院子,自己也转身回自己的院子。
    由于天色已晚,陈信也跟了去。
    回到院子,陈信仍旧很激动,喋喋不休地说道:“三少,萧先生这样的天才,一定要保持好关系啊!我知道,萧先生是君子,既然跟三少合作,就不会跟其他人,可是,萧先生实在太了不起了,我担心有人要挟他啊。”
    他见奚昭似乎在思索,忙继续说道,“所以,三少,尽快让太太定下萧先生和表姑娘的婚事吧。三位表姑娘都是美人儿,性格却不同,萧先生不管喜欢什么性格的,总有合适的!”
    奚昭回神听到这话,淡淡地道:“睡你的觉吧。”说完转身走了。
    陈信心想,这种事奚昭肯定心有成算的,便没有再提,怀着激动的心情回去洗漱休息了。
    萧遥清晨醒过来之后,忽然想起一件或许不是无关紧要的事——苏挽晴是奚暄的妻子,跟奚昭是站在天然敌对的立场上的,可苏挽晴又知道她投资了周恒的药物研究,那么,苏挽晴知道她跟奚昭合作,会不会因此而更加忌惮她和奚昭?
    想到这里,她顾不上看昨天跟毛子国换回来的资料了,马上吩咐丫鬟去请奚昭过来,自己则赶紧洗漱。
    她洗漱完时,奚昭便过来了。
    萧遥看了一眼奚昭,见他眼下青黑,身上又有烟味,不由得讶异:“你该不会抽了一夜的烟,一直没睡吧?”
    奚昭深深地看了萧遥一眼,点了点头:“在思考一件事。”
    萧遥闻言,又看了奚昭一眼,见他眼下虽然有青黑,但是精神却很不错,甚至比过去更有神采,仿佛涅槃过一般,便笑着说道:“看来你想开了。”
    奚昭凝视着她,嘴角翘了起来:“你说得没错,我想通了。”说着看了一眼桌上的早餐,“可以请我吃个早餐庆祝一下么?”
    萧遥点头,一边请他落座一边说道:“这是自然。我们一边吃早餐一边说话。”
    她将自己的担忧告诉奚昭。
    奚昭道:“我已料到,不过她迟早都要知道的,所以就不费心去隐瞒了。”
    让萧遥来沪市帮忙看资料是必须的,这么一来萧遥的存在,根本就瞒不了人——不管萧遥住在哪里,都瞒不住真正有心要追查的人,所以他便不折腾了,让萧遥住进最为安全的大帅府里。
    萧遥听了松了口气:“那就好。”
    罗馨和奚云珠一起用早餐,想着奚昭和朱小姐认识也有一段时间了,得问问他相处得如何,如果还好,就准备提亲事宜,于是让丫鬟去请奚昭过来。
    丫鬟不一会儿就回来禀报,说奚昭被萧遥请去了,如今正在一起用早餐。
    罗馨听到这消息,脸色就变了变。
    奚云珠见了,便安抚道:“妈,萧先生既是大哥的朋友,又是大哥的得力助手,一起用早餐有什么?瞧把你急的。”
    罗馨看了女儿一眼,心说你个傻丫头知道什么,我不是怕你兄长胡思乱想越陷越深么?
    当然,得知是萧遥主动邀请奚昭的,她不免又担心,萧遥是不是也对奚昭有什么想法。
    想到这里,罗馨更急了,对垂手站着的丫鬟道:“你去等着,昭儿吃完早餐,你便进去说我有事要找他。”
    等丫鬟出去了,罗馨问奚云珠:“你觉得你大哥和朱小姐相处得如何?”
    奚云珠道:“我感觉三哥对朱小姐有点冷淡。”说完见罗馨皱着眉头,便又道,“不过娘也不用太过担心,我当时看出三哥这一点时,问过三哥的。”
    罗馨连忙问:“你三哥怎么说?”
    奚云珠道:“三哥说,朱小姐识大体,又是被精心教养过的,会是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
    罗馨听了这话,心里很矛盾,既觉得安慰,又觉得担忧。
    觉得安慰,是因为奚昭理智尚在,知道自己肩负的责任以及未来该如何,觉得担忧,是因为奚昭这话里,看不到对朱小姐的半点爱意和感情,只有十分理智的分析。
    这么想着,罗馨早餐便吃得有些没滋味。
    不过她吃完没多久,奚昭就来了。
    看到奚昭来得这么快,罗馨松了口气,问道:“怎么来得这么快?”见奚昭眼下虽然有青黑,但是神清气爽的,心中不由得咯噔一下。
    这又疲惫又满足的样子,该不会……
    罗馨变了脸色,连忙问道:“你和萧先生——”瞥见旁边好奇地看过来的奚云珠,好险压下即将出口的话。
    奚昭道:“我们跟毛子国的柯金做完生意就回来了。”说完看向奚云珠,“云珠,我有些话跟娘说,你先回去吧。”
    奚云珠很不喜:“什么话我不能听?”
    奚昭笑道:“和你的人生大事有关的。”
    奚云珠瞬间红了脸,一边跺脚一边叫道:“我才不要嫁那么快呢。”说完飞快地跑出去了。
    等屋里没人了,奚昭收起脸上的笑容,一脸认真地看向罗馨:“娘,对不起。”
    罗馨捏紧了手上的帕子,一颗心直往下沉:“为什么突然说对不起?”
    奚昭没有回答,只是看向一处:“我曾想过,娶个妻子,相敬如宾地过一生,就当多了一个在家庭方面的合作伙伴。我方方面面都想到了,可是做这些,我并不甘心,也一点都不开心。直到昨晚,我跟萧遥一起出去……”
    他俊脸上的郑重之色,渐渐变成温柔,目光也柔和下来,“我发现,待在她身边,这个世界一下子变得美好起来,即使我和他永不可能。”
    罗馨看着奚昭俊脸上的神色,一颗心很冷很冷,过了许久,她才用有些颤抖的声音问道:“你决定了?”
    奚昭看向她,脸上的神色重新郑重起来:“没错,我已经决定了。”说到这里自嘲一笑,“其实这么做,很对不起朱小姐。可是,我自己也是个溃败的兵卒,实在顾及不到她了。但愿我做这个决定,算对得起她吧。”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在相处中肯定会表露出来的。
    没有感情的婚姻,注定不会幸福。
    罗馨没有说话。
    这一刻,她多希望自己一点也不了解自己的儿子啊,多希望自己不是个大家闺秀出身的女人啊。
    如果这些都成立,她就可以像很多固执的老太太那样,不断地追问为什么,逼迫奚昭娶她相看好的女人。
    奚昭看到罗馨这个样子,抿紧了薄唇,伸手握住罗馨的手:“妈,对不起。可是,现在是新时代了,云珠的孩子也可以传宗接代的。”顿了顿又道,“而且在这个乱世,大家也不知道明天会如何,不如尽量让自己每一日都过得开心。”
    罗馨看向奚昭:“真的不可改变吗?”她的脸上满是难过,“如果萧先生有了心仪的女子,高高兴兴地结婚了,那你该怎么办?”
    奚昭看向窗外,见小雪又落下来,不免想起昨夜,然后轻声道:“他结婚,是他的事。我爱上谁,是我的事。”
    人活在世上,并不会事事如意的,对萧遥的求而不得,就是他的不如意。
    苏挽晴出了月子,已经可以像从前那样在外行走了。
    不过由于奚昭拿出来的手枪风头太盛,她出门时,能感觉到原先那些打算偏向奚暄的墙头草都似乎要偏向奚昭了,对她虽然也热情,但是没有了从前的热情。
    杜鲁门先生对她,也没有原先好了。
    苏挽晴知道,这是因为自己没法帮杜鲁门拿到他想要的资料。
    虽然知道奚昭早晚会出车祸而死,奚暄才是笑到最后的大赢家,可是身处其中,感受到各色人的各种态度,苏挽晴心里还是很不痛快。
    为了让奚暄不露劣势,她仍旧像从前那样出门应酬,壮大自己的人脉。
    只是她才生产没多久,做这些事时,难免比平时显得疲惫。
    这日清晨,她便睡到快十点才醒过来。
    正在用早餐时,她耳尖地听到外头几个丫鬟在说话,提到什么“三公子”“萧先生”,不由得凝神听了起来。
    听着听着,苏挽晴变了脸色,问侍候自己的丫鬟:“她们说的萧先生是怎么回事?”
    丫鬟连忙解释:“是三公子的朋友,昨儿三公子亲自去火车站接回来的。人生得异常英俊,听说比起三公子来毫不逊色,更显文质彬彬。这些小蹄子,见着了个好看的,可不得一直说么。”
    苏挽晴又问:“可知道这萧先生是哪里人?全名又是哪个?”
    丫鬟道:“哪里人倒不知,不过名字好像叫做萧遥。”
    苏挽晴的俏脸沉了下来:“是她!”瞬间没了吃早餐的胃口。
    单单只是萧遥,她丝毫不放在眼内,可是这个萧遥,跟周恒是合伙人,那就值得注意了。
    更叫她觉得心惊的是,萧遥的出现像是变数,既定命运的变数。
    上一辈子,奚昭跟周恒虽然认识,但并没有合作关系——周恒也是个短命的,在国外时被抢劫身亡,因为上了报纸,她将日期记得很清楚,在国外留学时,便在那一日,找了个理由,让周恒没有外出。
    那时她还不够老练,生怕叫人看出不妥,半点没提国外危险之类的,只是找了理由让周恒不外出,以至于周恒根本不知道她是他的救命恩人。
    苏挽晴想到这里,脸色更阴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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