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亿万美元保姆 第67节
“你感到难过,我也为你难过。文雅,我想象不出来为什么你的家人不珍重你,你明明哪儿都很好——”肯特先生实在想不明白。他没法说下去了,再说下去就要归纳出“他们不爱你”的结论,这应该会更令她难过吧。
他在一个温馨有□□里长大,即使现在跟丽雅离婚了,也尽量保证克里斯不会受到影响,他知道世界上不是所有的父母都会爱他们的孩子,但他仍然无法理解,为什么居然会有父母不爱他们的孩子呢?
他想了一会儿,从厨房拿来一瓶白葡萄酒,拿了一只香槟杯,倒了小半杯,递给她。
又拿来一盒夹心巧克力,“吃点巧克力,心情会好一点。”
*
巧克力吃完了。
酒也喝完了。
一点点酒精,一点点甜。
心情好不好的不知道,倒是一下子就睡着了。半夜才起来上洗手间,刷了牙,洗个澡。
克里斯醒了,睡眼惺忪的跑到厨房里找吃的。
张文雅惊讶的问:“你每天夜里都起来吃东西吗?”
“也不是每天,”他有点被抓到在干坏事的羞怯,“就是有时候半夜会饿醒。”
“你现在正在长身体的时候。这样吧,以后睡前半小时吃一点宵夜,应该晚上就不会被饿醒了。”嗐,也难怪呢。半大儿子吃穷老子,这么大的男孩胃就跟无底洞似的,怎么都填不满。
给他做了番茄沙拉,放50克甜玉米,50克黑胡椒牛肉片。
美国超市几乎应有尽有,就连牛肉都有成品,还是切片的,开袋即食,非常方便。
“别吃太多了,不然你的身体需要消化食物,会好半天睡不着。”
克里斯只顾着吃东西,马马虎虎的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在学校怎么样?”
“挺好的,比之前所有的学校都好。”
“那是因为你现在长大了,也长高了,那些小坏蛋看你个子高也不太会欺负你啦。”等他进了篮球校队就更不太可能被人霸凌,中学里两大球一小球的运动员最吃香,而且还是仅限男生。
*
选民部门也很有意思,除了能锻炼听力和口语之外,还能见识到物种多样性。工作了两周,张文雅已经见识过许多平时见识不到的事情,想想也就能理解警方的“911”接线员的压力了。
除了接听电话、解决问题之外,她的工作还包括为参议员、幕僚长、行政主任买咖啡、做一些杂事。政府部门每个办公室都有咖啡机,但咖啡机的咖啡这些“老板”是喝不下去的,太难喝,不够香醇。美国人嗜好咖啡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地步,参议员要是一整天都在办公室,一天上午三杯下午三杯;幕僚长不是全天都在,但要是来办公室,必定至少两杯起步。
斯科特喝的少一点,但也喝的很凶,早上他上班路上自己买一杯咖啡,上午两杯下午两杯。
星巴克的生意非常好,一天到晚都是来给老板们买咖啡的实习生。
张文雅每天上午到办公室,埃莉诺会给她一整天的咖啡钱,这时候就该去买第一份咖啡了。买了几天咖啡,张文雅已经熟悉几个老板的口味。
参议员喝意式浓咖啡,下午最后一杯是卡布奇诺。
幕僚长喝美式咖啡,斯科特喝咖啡拿铁,有时候也喝卡布奇诺。
跑腿嘛,也没什么,就当锻炼身体了。肯特先生给她买了自行车代步,第一天骑车上班,她很诧异居然美国人都不锁自行车的!可能是太便宜了没什么好偷的吧。
骑着自行车去买咖啡也很方便,下了单排队等取咖啡,啥时候买到啥时候回去,一点不着急。
办公室里其实有一半都是实习生,因为薪水便宜,普遍周薪200美元左右,张文雅的薪水更低,一周也就100美元。她跟其他实习生不一样,并不想争取正式职员的名额,所以办公室关系比较融洽,没人整她,或是把什么事情都推给她。
毕竟能想办法进来的实习生都是野心勃勃的,也很清楚想要长期干下去可不能混,也不能偷懒,你做了多少工作,行政主任都很清楚,老板们不喜欢偷懒的下属。
要是买回来咖啡,但老板们已经走了,这几杯咖啡就随便她处置了。一般她会给埃莉诺一杯,埃莉诺负责管钱,当然得有她的一杯;另一杯给特维特,顶头上司;要是有第三杯,就随便给第一个遇到的同事。
她不喜欢喝咖啡。
对于办公室的咖啡机,她研究了一下,主要问题是咖啡豆不好的原因。咖啡机全自动,全自动是方便了,但口感不如半自动咖啡机。她自己不喜欢喝咖啡,也就对此研究不多。采购部门舍不得买品级好的咖啡豆,普通职员也只能凑合刷锅水了。
*
周一上班,接了一个电话,斯科特用内线电话叫她过去。
“阿妮娅,坐。”他随意指了指办公桌前面的座椅。
“什么事?是不是我有哪个电话回答的不好?”张文雅摸不着头脑。
“不是。”他笑,“是关于你的工作,但不是你做的不好。我看了一些记录,你工作的不错,及时解决问题,回访满意度极高。做的好。”
她放心了,“那就好,为人民服务嘛。”
斯科特抿唇笑,“你从中国来,觉得美国国会怎么样?”
“很好。”
“多说一点。你的看法呢?”
“大家都很忙碌,虽然我不知道参议员到底在忙些什么,可以看出来,很忙,权力也很大。”
“那是因为参议员代表千万民众的利益,民众的利益就是参议员的利益。”
呵,好官方呀。
“我看了一下,实习生里只有你的工作不多,明天有一个选民组织来跟参议员开会,他们会想要参观一下国会大厦。你去解放大厅拿一些资料,熟悉熟悉大厦,跟导游走走,明天由你来接待他们,陪同他们参观国会大厦。”
作者有话说:
*被动独生子女了属于是。
第64章
◎张文雅的社交初体验◎
那就是说她今天上午没啥事了。跟埃莉诺和特维特打了招呼, 便去了解放大厅,找礼品店店员借了一本国会大厦旅游手册,跟着一位导游走了一圈。
去哪儿旅游首先要搞明白哪里能吃东西、哪里能上厕所, 实乃人生重要大事。国会大厦内的各种标识齐全, 文字和图形,就是不认识英文也能根据图形找到洗手间和餐厅。
各位议员的办公室基本都是开放式的,可以说想进就进, 随便得很,你要是神态自若直奔议员办公室,职员们也只会以为你是跟议员约好的客人;只有一看就是游客的那种、东张西望的,职员才会来问你找谁。
职员里白人占绝大多数, 非洲裔很少,墨西哥裔、亚裔更少, 亚裔几乎少到她还没遇到过。她的肤色在中国偏白,还是跟白人差距很大, 能一眼看出来她不是白人或美国人, 但因为她长得浓眉大眼,不够“亚洲”,经常会被人当欧亚混血。
亚裔普遍政治意识不高, 即使在纽约州这样亚洲移民众多的州, 也没有亚裔议员。
混了一上午,大致了解了一下美国历史。在课本和试题卷里看到的美国历史跟实地跟着导游转一圈,感觉还是不一样的。美国大概因为建国时间太短,唯恐被欧洲亲戚们说不够“有历史”和“有底蕴”, 特别喜欢到处竖雕像, 开国大佬们的头像、半身像、画像随处可见, 自由女神像也哪哪都是, 大概是从古希腊古罗马寻找“底蕴”吧。
中午跟同事们出去吃饭,特维特说这种选民和选民组织来找参议员谈事的情况很正常,有些没来过的选民会要求参观国会大厦,只要不是暑假期间必须带一大群小混蛋就都还好,这些国家的花骨朵有的实在讨厌。
烦人的熊孩子到处都有,理解理解。
普通职员吃不起高级餐厅,普通餐厅要远一点,菜色普通一点,味道差很多,好处就是上菜快,比员工餐厅要稍好一点。员工餐厅嘛,只求吃饱,要说有多好吃那是不可能的。
这附近的房租肯定很贵,因为生意真的很好,客流量好到张文雅甚至都想在这里开餐厅了。
或者就像唐朝餐厅那样,在稍远一点的街区开店,生意也不错,只要口碑打出去了,总会有人来就餐的。美国华人华裔特别喜欢开餐厅,华盛顿特区有不少中餐馆,从大排档式的到高级餐厅都有,菜系也多,不过基本都是混搭,没有哪家中餐馆说我们只做某个菜系。
咖啡?星巴克开的满哪都是,还有许多其他咖啡连锁店、咖啡车,不然怎么能满足美国人这么旺盛的咖啡需求。每天早上上班路上一杯咖啡提神简直是上班族标配了,再不爱咖啡这一口的,早上来杯咖啡提神也实属正常。
或者奶茶?从她在纽约和华盛顿开车熟悉路径的经验来看,美国人不爱喝茶,亚裔华裔在家喝茶,法拉盛新中国城有不少茶馆,但奶茶店还真的没有。
搓搓手,兴奋。
奶茶其实跟英国人喝下午茶差不多,可能也是从英式下午茶派生出来的,或者是元朝以前的“沏茶”复古了。元朝以前中国人喝茶不是清汤寡水只用水冲泡,里面会放很多料,什么红枣枸杞都是有的,这是因为明朝之前没有“炒青”的炒茶工艺,茶叶多做茶砖,需要“煮沸”,然后茶里的料越加越多,以至于“吃茶”是真正的“吃”。
英式下午茶加糖加奶,基本可以算是奶茶基本款,现代奶茶店往茶底里加奶、糖、水果、布丁、木薯粉小丸子,也可以加咖啡粉,所谓奶茶、奶咖、奶咖茶,一整个大混搭。
餐厅极为麻烦,要找门面、招聘厨师、店员,食材进货倒是不麻烦,但万一出了什么食物污染事件也很要命。就在不久前,纽约一家挺有名的米其林餐厅闹出了大肠杆菌污染事件,原因是用来做蔬菜沙拉的生菜被污染,当天就餐的几十人不同程度上吐下泻,引发了一小波恐慌,以为被犯罪分子投毒了。
——美国人现在还没有被恐怖主义毒打过,还想不到这一点。
奶茶店需要的占地面积也小得多,这附近寸土寸金,想要租下一个完整门面谈何容易!租金也贵到上天,是她现在不敢考虑的事情。
奶茶店就不需要多大的地盘了,十个平方都可以。以她目前对美国制造业的了解来看,应该可以去工厂定做奶茶料理台,说不定还可以顺便申请个外观专利。
烧水、制冰都有专门的机器,设备成本有个一万美元算可以了。
嗯,可行!
要说奶茶能不能在美国打开销路,嗐,压根不用发愁!奶茶其实就是加了茶底的有固体物质的果汁,对嗜甜如命的美国人来说,没有什么接受难度。
她自己在家做过奶茶,自制奶茶不是什么难事,烧水泡茶,汤色出来后拿走茶叶包,稍凉后加牛奶,这中间的时间可以准备其他材料。
芒果从中间切两刀去核,切下来的两片果肉切花刀,再将果肉与果皮分离,切出一小碗芒果果肉。椰果罐头捞出椰果,切小块。没有木薯粉珍珠,可以用布丁,同样切成小块,可以不用切的太小。
茶底倒入牛奶后温度降低,将准备好的水果和布丁放进去,稍微搅拌一下,插根吸管,大功告成!
奶茶的美妙之处就是喜欢什么水果几乎都可以放,香蕉打泥或是切块,草莓打泥或是切块,想吃苹果口味的也没问题,唯一不好搭的只有柑橘类,和生化武器榴莲。
克里斯很喜欢喝奶茶,这种甜甜的牛奶水果饮品就没有孩子不喜欢的。
*
第二天,跟在斯科特后面接待来访的选民组织。
这种小选民组织多如牛毛,只要有几个成员就能注册一个社会团体,团体也五花八门,从反对枪支的到支持枪支的,从反对堕胎的到支持堕胎的,从妇女儿童权益到反家暴的,还有以族裔为名的团体,非洲裔最活跃,亚裔约等于无。
今天到访的是一个妇女团体,美国女性参政意愿逐年高升,类似的政治团体雨后春笋一般,越来越多。
也能理解为什么要她来接待了,斯科特大概以为女人对女人好说话一点,再说她比较“闲”嘛。
妇女团体一行八人,先跟参议员开了一个小时的会议,内容不知,可能跟堕胎合法权有关。上次接了那家私人诊所的电话之后,张文雅看过有关美国合法堕胎方面的资料,对此有了一些了解。
美国因为白人公民占绝大多数,白人一般都信仰天主教和新教,天主教徒很保守,新教中的清教徒就更保守了,极端保守教徒连必要的避孕手段都不用,更别提什么“堕胎”了。他们认为孩子是上帝赐予的,怎么能用医学手段进行干预呢?难道医生能自诩比上帝还牛?
伦理方面的反对意见则声称胎儿也有“生命权”,胎儿有了心跳之后就有了“人权”,遗产分配也要考虑到未出生的胎儿的继承权,所以胎儿当然也是“人”,是人就有“人权”。
美国女性一直在为“堕胎自由权”而奋斗,直到1973年得克萨斯州的“罗诉韦德案”之后,“堕胎合法”才在美利坚联邦合众国推行开来,但五十个州也不是所有的州都承认女性有堕胎自由,比如纽约州附近有几个州就没有,一些女性团体会将没有堕胎自由权的州的怀孕女性接到纽约来做堕胎手术。
张文雅其实特别不理解美国女性居然没有堕胎自由,这明明是悖论嘛!一个处处宣扬“自由”的国家,它的女性国民居然不能自由决定自己身上一块多余的肉的去留?
这么说未出生的胎儿有“生命权”,怀着胎儿的女性却没有“选择权”?
什么二十世纪荒诞剧啊。
*
开过会,张文雅带她们参观国会大厦。
她们先是沉默的走出参议员办公室,几分钟后,她们互相开始小声讨论,觉得参议员有点敷衍。
并且听出来是因为堕胎权的问题。
参议员肯定不想讨论这个棘手问题,这是他资产阶级白人男性的政治敏感。堕胎权不是医疗问题,也不是性别问题,而是政治问题,他要是支持堕胎权肯定会被攻击,不支持堕胎权也会被攻击,但不支持的话,被攻击的面没有那么大,所以他会如何选择很明显了。
今天参议员肯定忽悠了女性团体,令她们很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