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北宋大法官 第840节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老者不语。
    说真的,他自己都不清楚。
    其实这个宗法本就是家族制度,起源于那王公门阀时代,当时大家族周边的乡民都是他们的仆人,当然是要遵守他们家的宗法,但是现在由于门阀凋零,士族兴起,而士族和百姓的地位也从家仆变成佃农,主仆关系变成契约关系,但是官府又需要他们乡绅来管理乡村,于是就继续给予他们这个权力,其实就是介于国法与家法之间。但这跟公检法还是有矛盾的,因为公检法什么都管,其中的民事诉讼与宗法有很大的重叠,这当然需要调整。
    张斐又道:“当然,皇庭也不是要废除宗法,只是要明确责任和义务的关系,因为根据我所了解,宗法只是少数人拟定的,但整个乡村的人都受到宗法的约束,又并没有明确拟定宗法之人对履行宗法之人的责任关系,不能只有约束,而没有责任,这是不对的。”
    不少士绅对此非常不满。
    他们当然只想拥有权力,同时尽量少承担责任。
    反正,模模糊糊是最好的。
    其实模模糊糊就是人治,人治也是要尊法的,讲规矩的,只是法律模糊不清,那就什么都是我说了算,而法治就是要求清清楚楚,越清楚的条例,这人治的机会就越小。
    可是百姓们却非常拥护,是一个劲地点头。
    士绅们也不好多说什么。
    他们清楚,在这个问题争下去,他们是得不到支持的,只能盼着张斐早点谈及下个话题。
    张斐也未对此纠结太多,又拿起第二份文案,“关于第二类问题,主要是关于契约方面的。首先就是违约金,关于这一点,皇庭在法报已经解释过,有人仍然不理解,为什么提前还钱还得受罚。
    因为法制之法不光是捍卫借债人的正当权益,也包括捍卫债主的正当权益。皇庭是很难去判定,债主选择是否借钱给借债人,以及借多少给借债人,中间有没有考虑过年限问题。故此皇庭一律认为,借款年限是属于债主和借债人双方的正当、合法权益,必须受到保护。
    反过来说,债主若是需要借债人提前还钱,可能也需要损失一些利益,去债务人达到和解,在这一点上,皇庭必须保护借债人的利益,同理而言,在提前还钱这事上,皇庭也必须保护债主的权益。
    不过出于道德标准,提前还钱在道德层面上是胜于赖账不还,是一种信用的体现,故此皇庭在处理此类事情上面,给予不同的处理方案。
    借债人可以直接拒绝债主提前还钱的要求,等到期再还,但是在借债人主动提前还钱上面,皇庭是允许缴纳规定的违约金,来终止双方契约。
    这里我在特别多说一句,在商业契约中,如果提前终止契约,就必须赔付对方的所有损失。
    当然,我还是建议大家都写清楚,这样才能够真正确保的利益不受到伤害。如果不清不楚,皇庭的判决,可能不会让双方满意。”
    这时,一个大娘突然嚷嚷道:“大庭长,关于这契约,俺也有一个问题。”
    张斐抬头看了眼那大娘,“大娘有何问题?”
    “契约这么重要,但俺不识字,万一被骗了,那咋办?”大娘问道。
    不少百姓直点头。
    对对对!
    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张斐笑道道:“其实这个问题,有不少人也已经向法援署反应,我也正要说此事,关于不识字的百姓立契,以前的方式,是找担保人或者牙人,也就是第三者来宣读契约内容,现在大家也可以找珥笔、茶食人来帮忙。”
    一个年轻小伙当即道:“但是牙人、担保人也有可能被对方收买。”
    “是的。”
    张斐点点头,“目前关于这方面,还没有法律能够监督这一点,官府还是希望牙人、乡绅能够但此重任,但目前来看,他们做得并不好,我们皇庭对此也正在研究一种对价原则。
    比如说,如果契约规定的是一文钱买一石米,虽然契约是这么约定的,双方也是自愿约定的,但这个价格显然是有问题的,不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在这种情况,皇庭可以基于这个原则,判定契约无效。
    但这个原则目前还在准备中,还需要考虑到很多问题,有些人急需钱时,可能就是希望低价出售,但如果有这个原则在,那么这些人可能会筹不到救命钱,因为没有人敢买。
    因此,我们还考虑将担保人制度化,就是在法援署外面设立一个公证署,就是为大家提供契约公证,甚至包括遗产,等等,但这也需要时间去准备。
    在这些制度没有完善前,我强烈建议各位寻找书铺帮助,花一点点钱买个安心,目前书铺不敢弄虚作假,因为一旦被我查到,将会直接收回他们公文。”
    院外的百姓听得是频频点头,神情感动,皇庭还是那个皇庭,真是切身考虑他们的需求,并且做出非常详细的解释。
    但是大部分官员就头大,你这越来越细,我们官场是越来越难混了。
    同时也有一些官员是持以赞赏的态度,对于张斐出任大庭长,也真是越来越信服,他总是能够想到办法,将一些看似繁琐的事去制度化。
    这绝对是一种进步啊!
    “我的问题差不多就到这里。”
    张斐看向苏辙,“接下来由苏检察长代表检察院来回答各位的问题。”
    第六百二十五章 答中夺权
    苏辙一边装模作样的整理文案,一边小声问道:“方才那个书生是你安排的吧?”
    因为上回那场禁令官司,并没有解决宗法问题,但是苏辙也感觉到,宗法与公检法确实有矛盾存在,故此他对此有些怀疑。
    张斐摇摇头道:“当然不是,苏小先生未免太小看了当今读书人对于律法的理解,毕竟我都上了这么多天课了。”
    苏辙只是微微一笑,不置可否,当下他无暇顾忌这事。
    要知道苏辙最开始并不知道如何应对这种问答会,也不敢去临场回答,因为你在这里说出去的话,可是具有法律效力,这不是辩论大赛,这些问题都是法援署一早就收上来的,他们也进行过研究。
    但是公开场合,面对这么多人,阐述自己的理论,还真不同于打官司,这也是为什么苏辙要求与张斐一块开,他得先学习学习。
    不过有张斐打样,苏辙这种天才,自然学得也快,他就直接说道:“大家对于检察院的关心,还是在于检察院的权力和检察制度。”
    说到这里,他稍稍一顿,“其实检察院与皇庭一样,都是基于张庭长提出来的法制之法,故此检察院的主要目的也是要捍卫国家、君主、百姓的权益。”
    对外讲述,这旗帜是一定要鲜明,不能说什么基于公平、正义,因为皇帝坐在上面那就是不公平的。
    由此可见,法制之法是为公检法提供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基础,没有这个理论在,很多解释是难以说出口的,很多事务也是无法展开的。
    但是有了这个理由,谁也不敢反驳。
    苏辙又接着说道:“所以检察院的权力,就是能够调查一切涉及到这三者利益的事务,倘若有人因此认为,检察院是可以针对一切事务进行检察,苏某认为,这也是有道理的,因为所有的事务都会涉及到这三者的权益。
    但是我们检察院只有侦查、取证、查证、起诉的权力,而无判决权,我们检察院针对任何事情进行调查,都不代表对方有罪,甚至于我们检察院认定对方有罪,都不代表对方就有罪,具体是否有罪,这都是需要皇庭判决。
    所以我在希望大家能够清楚知道我们检察院的职权是什么,我们不是针对有罪调查,只是针对国家、君主、百姓的利益进行调查,避免会伤及这三者的利益。调查一件事或者一个人,都只是例行公事,不代表违法与否。”
    不少人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这还真是他们没有想到的,他们认为检察院肯定针对有罪调查,人家无罪,你也去调查,你是多闲啊!
    此时,他们才知道,原来检察院并非是有罪调查,同样也是基于法制之法的理念,只要涉及到国家、君主、百姓三者的利益,他们就能进行调查。
    这不是好事!
    这无疑进一步扩大了检察院的权力。
    太恐怖了!
    苏辙天赋异禀,自然不用时不时就看眼稿子,都已经烂熟于心,稍稍停顿一会儿,他便又继续言道:“这里我用上回我们检察院针对提举常平司与马家解库铺合作一事进行调查为例来进行说明。
    因为大家的许多问题,也是针对此事。我必须解释清楚,提举常平司有权与任何人进行合作,我们检察院不能进行干预。”
    “你都上门调查,还叫不能进行干预。”一个官员当即质问道。
    “我正准备解释。”
    苏辙微微颔首,然后解释道:“我们检察院只是负责检察,在这个合作里面是否存有贪污受贿,是否会伤及到国家、君主、百姓的利益,我们会针对参与此事的官员、商人进行询问,以及针对所签订契约的内容,进行询问,然后根据他们的回答,我们会派账房进行计算,看看是否如他们所言,但正如苏某方才所言,这都只是例行公事,确保这其中不会有贪污受贿、徇私枉法,而不是因为我们掌握任何证据,才去调查。即便官府是跟徐家、刘家、李家合作,我们检察院也都会进行调查。”
    什么鬼?
    没有证据,你们也能调查?
    那官员当即质问道:“那谁来监督你们检察院?”
    苏辙回答道:“皇庭、警署,包括府衙,以及任何人。”
    “是吗?我们怎么监督你们检察院?”
    又有一个官员问道。
    方才张斐回答问题时,都是百姓在问,但轮到检察院,则是官员在问,可见官员还是更关注检察院,到底皇庭是相对被动的,而检察院是主动出击,对他们的威胁更大。
    “若是有检察员,包括我这位检察长,有任何违法之举,你们可以向皇庭诉讼,也可以向警署进行告发,只要有证据,警署是可以逮捕检察院里面的任何人。”
    坐在另一边的曹栋栋顿时是一脸嘚瑟,现在你们知道,我警署有多大的权力了吧。
    “可是谁能保证,你们公检法就不会狼狈为奸。”
    问题一个比一个腥辣,百姓都傻眼了,还能这么问吗?哎呦!方才真是轻易放过了张庭长。
    大意了!
    张斐似乎察觉到人去中有不太友善的目光,赶紧喝口茶,压压惊。
    苏辙古却是井不波地回答道:“目前据我所知,如果有人要同时告发公检法,只能上京城皇庭、大理寺、开封府进行诉讼。但是,我们公检法的制度是非常透明的,做任何事都是光明正大的,无不可对人言。就公检法目前的调查、审理和判决制度,想要狼狈为奸,应该也是很难的。”
    百姓听得是直点头,对此非常认同。
    现在发生的一切,不就是苏辙所言吗。
    这是一个人突然问道:“苏检察长,不知你们是怎么调查官府发行的盐债和盐钞的。”
    张斐寻声望去,见是一个商贾打扮的中年人,心道,这家伙一定是一个合格商人。
    苏辙道:“我们检察院无权干预官府发行多少盐债、盐钞,这都是由官府来决定,因为我们检察院并不清楚财政情况,但是我们检察院会根据官府所规定的数量,进行突击检查,确保印刷的盐债、盐钞不会超出官府规定的数额。”
    “也就是说官府滥发盐钞、盐债,检察院也管不到。”
    “是的。”
    苏辙点点头道:“但是你们若认为官府在滥发,你们可以不买。”
    “可我们怎么知道官府具体发行多少盐钞?”
    “关于发行多少盐债、盐钞,官府是有具体的制度,不是某一个官员就可以决定的,这都是需要公文审批的,这也是我们检察院无法干预的原因,但是检察院事先也会知道官府会发多少,然后就会针对公文上的规定去检察。在此,我非常建议,官府对外公布具体数额。”
    张斐突然打断苏辙的讲话,“我并不建议苏检察长的建议,我们公检法是不能干预行政的,是否对外公布,官府有自己的制度和规定。”
    苏辙稍稍一愣,旋即道:“但如果有人来询问我们检察院关于调查的结果,我们检察院将会如实告知。”
    他却是没有他兄长那么风骚,但骨子里是比较强势的。
    官府不公布,那我检察院就公布。
    官员们对此是恨得咬牙切齿。
    这就是逼得他们必须公布吗?
    听到这话,商人是彻底放心。
    一个官员道:“难道官府的机密,你们检察院也能对外公布吗?”
    苏辙道:“机密文案是有专门的制度,我们检察院想要知道,也会比较困难。但如果这道机密,会伤及到国家、君主、百姓的利益,那我们检察院也会用专门的方式来应对,履行我们的职权。”
    <div style="text-align:center;">
    <script>read_xia();</script>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