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第103章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妙,太妙了!”
    如此一来,整个案件直接结案了,他怎么就没有想到,给上面这么完美的答卷????
    反正这边案件,田地,该弄的都结束了,东婆大概率也不会再折腾,与其找徐有功收尾,自己直接找个死囚来收尾,不更方便吗?
    县令看着徐有功娟狂得字迹,一遍又一遍,啧啧咂嘴,那赞赏的表情不像是演的,徐有功此刻不是假传圣旨,而是真心有皇命在身,也嘴角微抿,感觉——
    这次真能成。
    两个人各怀心思,但都喜上眉梢,一拍即合。
    徐有功又补充说道——
    “不仅如此,我还想专门制造出一起案,让他主动出击。”
    县令后撤:“老弟啊,你这样我会觉得你像是东婆派来的奸细!不过,他真的会来吗?万一不来,那怎么办?那我……可真借此结案了啊!你知道的,我这汝阳现在乱的咧,天后陛下都骂了几回了……”
    他说的,徐有功并不相信,毕竟他早就见过了天后知道这一切是怎么一回事。
    而他要做的也仅仅只是……让他要找的人放松警惕。
    县令这边是什么心思,他在微微高兴后就反应过来,这是想趁乱解决,把屎盆子扣他头上。
    好在徐有功不怕这个,他连死都不怕,直接说,“都听你的。”
    说完,屏风后陡然传来一声喷嚏声……
    徐有功往后一看,一名妾室模样的女子,撩着头发从屏风后走出,她揉着鼻,嘟囔的指责着屋内的油灯熏人,迷迷糊糊,假装看到徐有功,然后赶紧躲在县令的身后,装的太明显,徐有功都懒得戳穿。
    不过,也是这一幕,让徐有功意识到——
    也许汝阳县令也受到监视。
    也对,这么大案,不是他一个人做的。
    于是在县令指责妾室道歉中,徐有功一句也没听,起身告辞,去紧锣密鼓的布局。
    县令这次全权配合,找了不少秋后处斩的死刑犯,不够的还从别处借来。
    在给死囚乔装打扮成杀人的东婆后,徐有功又给他加了些额外处理,还配上了元理给特别制作的——
    鬼爪兵器。
    那是元理设计一半,找铁匠连夜做的。
    一日后,便要处以极刑。
    徐有功本人也做出出城假象,当然,他随后又乔装打扮回来,接下来,就是静心等待了。
    等待,大家都以为东婆死了。
    等待那个官府里的假东婆,再次犯案。
    可意外的发生,有很多。
    行刑的那天,不少百姓前来哭,和唾骂。
    眼看东婆人头落地,徐有功也在人群中和霄归骅元理乔装打扮,试图寻找不同,当然……是没找到的。
    这是意料之中的事,只是闲聊中,徐有功突然又被霄归骅的一句话点到重点,“你是说,孕妇必然会抓药?”
    他之前怎么没想到!
    孕妇从怀孕到生无不需要大夫把脉,所以,去把全城的铺子都问一遍,孕妇遇害前可有异常?说不定有蛛丝马迹。
    说干就干。
    这次,徐有功带着官兵上门询问受害者家属,有官兵镇压,总算是得到不少的有用口供,其中最有用的当属——
    众口一致的说是同一家医馆!
    “这些孕妇都在同福医馆抓药安胎?”
    整理口录的霄归骅也发现了这点,稍后,徐有功都不等她整理好就带着众官差出发!
    同福医馆,他走访时候见过的,但是从来没进去过,可也有些印象,里头人还是蛮多,但……当徐有功带着兵马到时……居然闭馆了?
    不是普通的闭馆,是像是赌场一样,连夜关闭一样。
    旁边有商户,徐有功询问后,得知他们确实是连夜搬走不做了,说是家里出事……徐有功明显感觉到这其中有诈!
    一名衙差还在疑惑,徐有功已踹开门,进去后,果真——
    人去楼空!!
    所有的药柜都一扫而空。
    徐有功留下,想要仔细查看,尤其是他去过梁惠识家中,这年头,在自家挖个密室不算新鲜事,厉害的还能通出到城外。
    徐有功在医馆找了一夜,果真——
    找到了。
    地下室内,恶臭熏天,徐有功眼看到不少女子染血的衣,物。
    这让他确认,目前是抓到了蛛丝马迹。
    挨个问,究竟什么时候闭馆,什么时候有什么异常。
    可怎么也没想到的是,就在徐有功转头打算出去,他刚爬上医馆,就听到了一群人的声音在头顶响起——
    “来啊!把这贼人,速速拿下!”
    徐有功愣住。
    想要反抗,都因为身在地窖的楼梯而施展不开。
    等他被抓后,才算是明白,自己这是……解决完了案件,要被弄死了。
    不过,他干干净净一身白,即便是被羁押,也昂首挺胸道:“我乃是朝廷命管徐有功——在此查案!尔等竟敢羁押!”
    官差冷笑,“你说是就是啊,我还说我是公主殿下的驸马爷!来啊,给我绑起来!此人,借东婆案残害无辜女子,罪证物证确凿——押入大牢!”
    “放肆!”
    徐有功不是没想过对方会抓自己,但没想到用这么蹩脚的方式,直接栽赃!
    “本官乃是朝廷命官,大唐律法,便是你们汝阳县领也只有参奏职权,没有羁押之权……呃……嗯……”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