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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城生长日志_分节阅读_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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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城生长日志 作者:黑糖煮酸梅

    龙骑士算是个例外,不过龙骑士与龙的契约与其说是骑士征服了龙,不如说是龙看中了骑士。

    “如果可以,尽可能告诉我那条巨龙是死是活。”龙吼在洞穴中回响,塔砂静止不动,只有几根发丝随之飘动,“我需要知道自己在对付什么。”

    一个被发现、被占领的龙眠之地,与一个能束缚**巨龙的基地,两者的危险性天差地别。

    她镇定的声音让巨龙冷静了一些,它的尾巴尖焦躁地拍打着地面,闭着眼睛回忆了一会儿,摇了摇头。

    “没法判断。”巨龙说,“但如果是你,不用担心那种针对龙的陷阱。”

    “道格拉斯和你一起中了招,现在还爬不起来。”塔砂提醒它。

    “龙骑士与巨龙分享力量,可以被看做一种地位差没那么悬殊的眷族。”巨龙说。“你只是塑造躯体时有一点龙属性……人体构成中有水,不代表水就是人类。”

    红色的巨龙低下头去,从胸口拔下一枚硕大的鳞片,它在接触到塔砂额头时融化。塔砂能感觉到一股燥热的能量钻入皮肤之中,她下意识摸了摸额头,手指下皮肤柔软,血肉发烫。

    “现在你也能感觉到它了。”巨龙停了一会儿,又补充道:“你最好赶快动手,在被那东西困住的时候,我能感觉到它在不断抽取我身上的力量。”

    塔砂听得出它的言下之意。

    魔法阵短暂的束缚能从巨龙身上抽走这么多力量,漫长的运行又能从远方的巨龙身上夺走什么?如果这抽取昼夜不停……之前朦胧的想法变得清晰起来。

    铁轨构成的魔法回路抽取力量,铁轨上的魔力也连接着上头不知装着什么的“蒸汽火车”。它们在运行,像一个巨大的电路。

    这些能量是用来推动这辆火车的吗?但无论外形多狰狞动力多强大,火车依然需要沿着铁轨前行,局限性巨大,不能脱离轨道当碰碰车用。火车用来运兵吗?塔砂很怀疑人类会对拿着冷兵器的军队寄予厚望,几次交锋中已经足够证明这一点,在机械与炸弹交火的时候,再多士兵也只是血肉炮灰。

    无论如何,塔砂打算去把电池拆下来。

    “你要去?”维克多敏锐地觉察了她的意图。

    “嗯。”

    “‘你’打算去?”维克多在第一个字上加重了语气,“要你这个头儿亲自出马,手底下没别人好处理了?那你养他们干嘛?”

    “看家。”塔砂说。

    地下城的军队大部分为战场准备,用来防守更好。幽灵与飞龙等地下城造物无法离开附近一定范围,人类间谍无法感应到龙之力也无法和塔砂实时通话,其他契约者都有着多多少少的问题,要么身负要职,要么战力不足,要么应变能力不够——这不是一场打一架就能搞定收工的任务。

    这并非回合制战场,又不是说塔砂行动时火车就停着不动了。敌人的新援军随时可能来,必须有人看守大本营,他们在这里能起到的作用会比与塔砂一起离开更大。

    塔砂打算自己一个人出发,龙翼之躯能够飞行,力量充足,能感应到龙之力,随时与地下城保持联系,而且死亡也不代表彻底毁灭。兵对兵将对将,无非物尽其用,人尽其才。说到底,这具龙翼的躯体也只是塔砂手中的资源之一。

    出发前,梅薇斯倒能帮上大忙。

    精灵也算自然属性的种族之一,自然之心一样提纯了梅薇斯的血脉,不过这没有体现在攻击力上。当自然的能量冲刷过她,增长的力量体现在了别的方面。

    “半精灵梅薇斯:自然之心的能量冲刷过森精灵的后裔,将她的血脉提纯至母亲那一代。自然属性药材与食材将与她的手相处得更为和谐,除此之外,圣树的枝条将与她产生更强烈的共鸣。这是每个拥有圣树宝具的弓箭手或魔法师都梦寐以求的变化,箭矢能更快更稳,法杖施法效力增强……什么?你说没用?自己签订的精灵后裔不会射箭且不会施法,这能怪谁呢?”

    卡片说明一如既往欠揍,第一次看到这张新卡时,塔砂反倒觉得好笑。梅薇斯本来就是非战斗人员,本该待在大后方的奶妈要是进化出了战斗技能,那才叫让人进退两难的鸡肋。不明情况的卡片说明说着风凉话,倒没想过如今的状况误打误撞反而进入了最优选项。

    梅薇斯不会法术,但如今圣树擀面杖自带的障眼法效力更上一层楼。它能骗过的不止人类的眼睛,还有机械。

    覆盖的对象越少,伪装越精良,能维持的时间越长。仿造红色猎犬制造的异族血脉探测器在改良的障眼法面前败下阵来,无论是匠矮人,玛丽昂还是现在不知混入了什么血统的塔砂都能安然站在仪器面前,贴着它走过都不会激起一点反应。它藏住塔砂背后硕大的龙翼,并能让人忽略它们。即使有人不巧撞上这对坚硬的翅膀,他们也会下意识忘掉这一点,就像路人不会记得旅途中踢到过一块石头。

    可惜这东西不能把塔砂整个人的存在一并遮掩起来,否则她没准能再试一试斩首行动,大摇大摆溜进瑞贝湖,在战局正酣时宰掉人类方的将军。

    “你真的一个人都不带?”维克多在出发前又一次问。

    “不是有你吗。”塔砂说道,张开双翼。

    龙翼的女人在这一天深夜起飞,夜幕与云层遮蔽了她的踪迹。她绕过了瑞贝湖的上空,辗转飞向感应的另一头。

    ——————————

    早晨六点半,店老板伍德打着哈欠走下了楼。他左手拿着香肠薄饼,右手拿着一大杯啤酒,准备在前台慢慢吃早餐。这时间没人会来投宿,晨起觅食的客人们一般还要睡上半小时,正是伍德最享受的清闲时光……

    咚咚咚!

    伍德闭上正要对薄饼咬下的嘴巴,环顾了一下台子,确定不是自己不慎撞到了哪里。有人敲门?在这个点?不会又是什么上门推销吧?不等他怀疑是不是自己听错,敲门声又响了起来,依旧是有节奏的三下轻敲。

    “来了来了!”他叫喊着放下早饭,在衣服下摆擦了擦油腻腻的手,绕出柜台打开了门。

    所有被打扰的嘀咕都在打开门时不翼而飞,门外不是哪个一大老早搞推销的烦人精,而是一个高挑的女性。她对着伍德笑了笑,呼吸在空气中变成一团白气。

    伍德连忙让开,请对方进来。正是秋去冬来的季节,虽然还没有下雪,大清早呆在外面的人也难免要搓胳膊跺脚。店老板转头走向柜台,余光扫过女人盘起来的黑色头发,那头黑发像乌鸦羽毛一样黑,鬓角倒有点泛白。伍德吃了一惊,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这才看清那不是白头发,而是覆在头发上的霜。吓!今天外面有这么冷吗?

    “这鬼天气!”他感慨道,把还没喝过的热啤酒往女人面前推。

    “是啊,真是糟糕的天气。”女人谢绝了啤酒,顺着话说了下去,“在这种时候和旅伴失散真够倒霉。”

    “你与旅伴失散了?”伍德同情地拿回啤酒喝了一大口,“嗨呀,真不走运!你们约好在这儿等了不?国都人可多,进去就更不好找了!”

    女人叹了口气,摇头道:“完全没有。我身上倒带着钱,但完全是个没来过这儿的乡下人,没有朋友带路,我都不知该去哪里。”

    “您是去办什么事吗?”

    “不,只是旅行而已。”

    女人眼睛都不眨地定下了最贵的上等房,即便真是个“乡下人”,也绝对是小有积蓄的那种——国都的物价哪怕和周边相比也贵的离谱,但每年还是有大量游客涌入其中,养活了包括伍德在内的诸多店家。这位客人一看就是个典型的游客,一双眼睛好奇地打量着周围,停留在了伍德的左手上。

    伍德卖弄地动了动他的左手,尽管能动的部分其实不多。店老板卷着袖子,两只胳膊都luo露在外,右手粗壮多毛,左手干瘦光洁——这玩意手背扁平,手指枯瘦,连皮肉都没有。

    “我以前吃军队那碗饭的,后来跟异种打仗,胳膊被吃了个精光!”他右手拉着左手义肢的关节,将它拉直又弯曲,弄成虚握的姿势,换手拿起了杯子,“你瞧,这上面的花纹是部队番号,第二十九号军……”

    “国都的编制?”女人随口问道。

    “可不是嘛!”

    “可是国都编制的最末尾是二十八。”她慢悠悠地说,随意看着那只钢铁假肢与登记了一半便被放在一边的本子,看上去谈性不错,一点都不急。

    “看不出来您还知道这个。”店老板大笑起来,一点不为被戳穿羞愧,“说二十九那是吹牛不用上税,说二八可就是冒充军人啰!”

    伍德年轻时是给附近工厂干活儿的,有阵子不太走运,一只胳膊被卷进了机器里。好在他还有点积蓄,给自己换了只钢铁假肢(手背上的花纹是假肢工厂的编号),后来还开了家旅店,日子过得挺不错。

    他把这事儿告诉了女人,女人饶有兴趣地听着,不时搭上几句话,本来随口一两句的交谈不知怎么的就变成了好一通闲聊。或许是她的神情太过可亲,又或许是她的谈吐让人舒适,伍德开始滔滔不绝地说起了周边与自己的事。

    他说到以前干活的工厂,国都附近这些年的变化。他说到自己早逝的妻子,还有妻子留下的宝贝阿比盖尔,那孩子正值叛逆期,但叛逆期的小姑娘依然是天使,“她有些神神叨叨,都是我弟弟的错!”伍德抱怨道,顺理成章地讲起了他那个天天呆在房间里的弟弟。

    说起弟弟来店老板可没说闺女时那么温情脉脉,他抱怨了弟弟天天呆在房间里不见光的怪癖,抱怨他糟糕的社交能力,伍德坚持认为弟弟应该出去找个正经的工作,而不是继续窝在小房间里写他没人想看的故事,饥一餐饱一餐,没人接济保准饿死。“他都没机会认识一个姑娘!”当哥哥的忧心忡忡地说,“谁会嫁给一个蹩脚的穷作家呢?”

    “爸爸!”

    楼梯响了起来,有人蹬蹬蹬踩着木板跳下来,怒气从脚步声里就能听出来。从楼上跑下个编着麻花辫的姑娘,她气呼呼地对着伍德说:“埃德温叔叔才不是蹩脚作家呢!”

    “好,好。”伍德的声音迅速软化了下来,“可是小饼干,的确没有出版社愿意……”

    “别叫我小饼干!我都十七岁了!”阿比盖尔羞窘地喊道,仿佛刚注意到阴影中含笑打量着她的女人,脸一下子变得通红。她匆忙拉扯了一下睡衣,跺了一下脚,转头又往楼上跑去。

    “唉,都是大姑娘了,还这么风风火火的。”伍德唏嘘道,脸上可看不出半点惋惜的样子,笑得一脸得意。

    “她很可爱。”客人从善如流地说。

    店老板心情很好地笑起来,他看上去和娇小的女儿完全不同,更像只站起来的熊。伍德心情一好便好心发作,想要帮一帮这位和他相谈甚欢的游客。他推销了国都的地图,又免费在上面画了各种备注(“这些地方是坑外地人的!”),这才热情地送走了对方。

    留下娜塔莎署名的女客人背着包裹上房间去了,大厅又回归一片安静。被撩起谈性的老板倒一点都不困倦了,一会儿想想自己没人陪伴只能跟叔叔混一块的宝贝女儿,一时想想自己光棍至今的不省心弟弟。伍德想起女客人没戴任何戒指的光洁手指,心思又活络起来。

    那真是个有着独特气质的女性,他想。可想到这儿,伍德突然想不起刚才的女人有着什么颜色的头发与眼眸。他迷惑地回忆了一会儿,发觉自己根本记不清女客人的脸长成什么模样,只留下了对方非常美丽的印象……她真的非常美丽吗?似乎这点也无法确认,像一个越回忆忘记得越多的梦境。

    在新客人到来的时候,店老板已经将早晨的插曲抛到了脑后。

    作者有话要说:  塔砂开始自刷新地图,来这么久第一次出远门,一个自带飞机票的女人(头发上有霜是刚从天上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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