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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油瓶日常[重生]_分节阅读_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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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油瓶日常[重生] 作者:大江流

    柳芳怒视曾元祥,“我是他亲妈,我为什么要公正?”

    宋宏立刻阻止,“我反对,这跟孩子的抚养权没关系?”

    曾元祥对马玉龙解释,“法官,我认为有关系,这关系着他们接回许乐的目的。”

    马玉龙点点头,“反对无效。”

    曾元祥接着再问一遍,“你们用什么保证?公证书吗?”

    金成雁回答,“我们是父母,养育自己的孩子,我不认为我们需要公证书这样的东西?”

    曾元祥盯着柳芳的表情反问,“那你们拿什么保证对许乐的肾毫无觊觎?当你们把许乐接回家中,他今年已经十二岁了,是个健康的小伙子,会打球,喜欢运动,每天在你们面前生龙活虎,而你们的另一个儿子金哲,却因为身体的原因需要常驻病房,每天都苍白着一张脸躺在病床上,因为限制吃盐,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对了,他会全身浮肿,出现胸腹积水,还会尿血,到了晚期,因为病情的恶化,会时不时晕厥,全身都插满了管子抢救,偶尔醒来的时候,会可怜的叫妈妈,哀求你,妈妈,我不想死,妈妈,救救我。在这个时候,你是否能保证,你们也不会在许乐不同意的情况下,逼迫他为金哲捐赠肾?”

    这句话一问出,宋宏立刻就喊了声,“我反对,这是对原告的无故……”

    “你为什么要逼我这么说?他是胜胜的亲生哥哥,胜胜那么可怜,病的那么重,马上要死了,他为胜胜捐一个肾又有什么?他又不会死,胜胜没了肾是要死的啊!他怎么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亲兄弟去死!”

    也许是曾元祥的描述过于逼真,也许是柳芳真的害怕见到那一幕而对此深恶痛绝,更多的是柳芳原本的情绪就已经不够稳定,又在他的描述中不停地被吊起,尤其是那句妈妈救救我,让她整个人都崩溃了,续而说出了心里话。

    这一声一出,宋宏没说完的话就戛然而止,而曾元祥立刻乘胜追击,“法官,柳芳已经说出了她的真实意图。她认为,许乐作为一个被遗弃了七年的孩子,为他过着父母双全、锦衣玉食生活,从未见过的,同母异父弟弟贡献出一颗肾脏,是应当应分的。我认为她要求变更许乐抚养权的目的不单纯,并有侵害许乐身体的故意,我请求法官撤销她的监护权,并追究她的遗弃罪!”

    马玉龙问宋宏是否还有要说的,金成雁求救似得看着他,可宋宏知道,这完全是大势所趋了,压根没有辩驳的需要,他连看都没看金成雁,干脆地回答,“没有。”

    马玉龙随即宣布休庭,等合议庭评议过后,再次开庭,马玉龙当庭宣布了判决结果,驳回原告请求,许乐依旧由曹玉文抚养。原告柳芳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承担抚养费每月30元。至于柳芳的遗弃罪,则需要另案审理。

    开庭的时候,许乐一直坐在下面旁听,案件一结束,曹玉文就跑了下来,直接一把将许乐摁在怀里了,旁边的奶奶也高兴,拍着胸脯说,“艾玛,打官司可真吓人,下回可再不来了。”曹飞则终于将提着的那颗心放了回去,许乐不用走了,他不好意思去曹玉文怀里抢人,只是在后面摸了摸许乐的脑袋,虽然这一上午,他都不知道去拉了多少次许乐的手了。

    曹远显然是坐烦了,嚷着要出去,从后面走过来的黑妹心疼的抱着他说,“玉文,别在这儿了,赶快出去,咱请上曾律师,庆祝庆祝呗,乐乐,可不用担心了,多吃点,这一个多月瘦多了。”

    一家人高高兴兴地跟马玉龙道了谢,还邀请他一起吃饭,不过马玉龙拒绝了,曹玉文也觉得为了避嫌,马玉龙应该不会出来,就作罢了。招呼着曾律师往外走。

    就出了二号厅,没想到柳芳居然带着金成雁从后面追了上来,她脸上的妆已经花了,一身狼狈,情绪依旧在激动中,只是怕是知道许乐不归她了,没那种应该应分的态度了,而是扯住许乐的衣服求他,“乐乐,乐乐,胜胜真的不行了,他没几个月了,我求求你,我求求你,我给你当牛做马,你什么要求我都答应,你救救他好不好?”

    曹飞一听就急了,上去就扯开她的手,一把把她推到了地上,顺手将许乐拉到了他身后。许乐知道他这是保护自己,心里挺暖,拍了拍曹飞的肩膀示意他自己没事,才走出曹飞的遮挡,蹲下来,直视着柳芳说,“你刚刚用根本不存在的母爱骗了我,现在又用这么可怜的模样来求我,可好笑的是,都为了你的二儿子,你觉得我凭什么答应呢?”

    作者有话要说:

    ☆、第70章

    许乐对着柳芳说,“别白费功夫了,我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答应这个要求的。你们还是把经历放在寻找新肾源上吧,我祝福金哲能够找到合适的,早日康复。”

    他说完,就站起了身,不再看柳芳,招呼着一家人离开。

    那句话仿佛是最后的通牒,让柳芳整个人都不可抑制的颤抖起来,她此时此刻才肯承认,她和金成雁的法子太蠢了,她从一开始就看错许乐这个孩子了。她以为他看着白静乖巧,又寄居人下,不得不帮忙看孩子,还要帮着摆摊,日子过的艰难,应该想要脱离苦海。可现在才明白,这孩子压根不是她想象得那样。他不胆怯,不懦弱,不缺爱,最重要的是,他不但有主见,还心狠。她所有的自以为是的诱惑,对他而言,一文不值。

    绝望地柳芳试图再去抓住许乐的衣角,为了病床上的小儿子再哀求一次,可惜的是,许乐抽身极快,她的手指尖没碰到半点实物,只有风穿过。

    她悲切地大喊了声,“不!”

    但没人回头。

    后面的金成雁终于赶了过来,将她扶起来,柳芳就跟抓住救命稻草一样,紧紧地掐住了他的胳膊,她求助似的问他,“成雁,怎么办?胜胜怎么办?他才那么小?我不能没有他!”

    金成雁也只能叹息,他一下庭就跟律师宋宏吵了起来,他当初也是大意了,只觉得老曹家一家小市民,什么也不懂,就没敢去惊动他三叔,毕竟家里如今都靠着他。而是去律师事务所随便找了个便宜的律师,他以为唬唬小市民应该足够了,却哪里想到,跟对方的律师比,那就是个渣?

    他下了庭就着急地问宋宏上诉能否有获胜的机会,宋宏直接否了,态度还不怎么样,不停底数落宋宏本事一般,连这种官司都打不赢,宋宏一听更恼,直接讥讽他隐瞒事实真相,对那么小的孩子居心叵测,活该输了。

    宋宏再渣也是个律师,金成雁那个嘴哪里说得过,白气了一肚子气。撂了狠话后,才追了上来。此时,想到打官司已经无望,再想用法子就得极端了,他衡量着得失,问柳芳,“你确定许乐能配上?”

    柳芳听了这个忙不迭地点头。“我偷偷查过许乐的血型了,他和胜胜都是A型,又是同母异父兄弟,他的几率特别大。”可想了想,柳芳又有些不确定,她有些期望地问金成雁,“要是乐乐不行的话,能不能……能不能让小澈去试试?”

    这句话就跟水滴入油中一样,金成雁立刻沸了,他瞪着眼睛冲着柳芳几乎吼了出来,“你想什么呢,小澈是我们金家的希望,你让他捐肾,我警告你,赶快彻底打消这念头,否则我三叔不会饶了你。”

    柳芳只是试探,可也被金成雁的态度吓了一跳,她连忙说,“我这不是着急,瞎说的。”

    金成雁却没缓和态度,“芳芳,我知道你觉得小澈也是胜胜的同父异母哥哥,觉得他也应该去配型,可你别忘了,他已经过继给三叔家的四堂哥了,四堂哥是三叔唯一儿子,小澈以后也是要接班的,说真的,如今胜胜在金家真比不过小澈重要,金家没人会同意的,你可别犯混,万一被三叔或四堂哥听到一点风声,咱们可麻烦大了,他们两个的手段,你在金家这么多年,没听过吗?。”

    柳芳一想到阴狠的三叔,身体就抖了抖,可算放弃了打金澈的主意。只是这么一来,她只觉得心里一阵难受,前妻的儿子地位高不能惹,前夫的孩子如今也能耐了,不肯同意,为什么就她的胜胜就这么可怜,要去等死吗?她不甘心,她一点也不甘心!

    柳芳哀求地看向金成雁,那是她的天。

    当年她离婚回到家里,面临着没工作的窘境,虽然平反了,房子说是还回来了,可人家依旧住着,他们压根赶不出来。她的兄弟姐妹,曾经的大户人家的子女,都做着那些卑微的可以低到尘埃里的工作。她不信命似的考了大学,但那又怎样,一个月百十块钱,能够一双鞋吗?

    后来,原先的世交,小时候的玩伴,刚丧妻的金成雁出现了,他长相儒雅,风度翩翩,跟她有同样的成长环境,最重要的是,他们家有个有本事的老三,处境比柳家好得多,柳芳只能抓住这唯一的稻草,她从决定嫁进来就知道,金成雁是她现在唯一的依靠,儿子是她将来的指望。

    所以,她祈求金成雁帮她想个法子,几乎跪下。而金成雁拽着她告诉她,“没事,我保证许乐同意。”

    庭审结束后,曹家跟曾律师吃了饭,曹玉文想告柳芳恶意遗弃,但曾律师阻止了,原话是,孩子本来就判给了许新民,柳芳的确不在本地,她有各种理由推脱,而且如果不是特别严重的后果,法庭一般不会判。这场官司打了也白打,属于白费功夫。

    不过,曾律师在另一方面提醒曹玉文,“她将孩子要过去的主观目的是为了给老二捐肾,未经本人同意,摘取不满十八岁人的器官,这都是伤害罪。你可以告她故意伤害未遂。”

    曹玉文眼前一亮,连忙点头。

    此时正在饭桌上,曾律师想了想还是又对许乐说了一番话,“乐乐啊,我本人是同意你不捐的,你是个聪明孩子,应该明白如果不捐,会面临什么,我希望你要做好准备,这个社会可不仅仅是一个家属院那么大。”

    许乐当时寻思,这个范围能有多大呢?他们身正不怕影子歪,何况他们也要搬离这里了。他就没在意。

    结了案子,曾元祥就要回省城,这案子赢得漂亮,曹玉文痛快地给付了律师费,又约好了如果要状告柳芳,还由曾元祥接手,两边就散了。

    等回了家,曹家就开始着手搬家了。这个作坊租住了三年多,零碎东西多得要死,何况,还有作坊的事儿。

    老太太和黑妹归置东西,曹玉文和杜小伟先去了省城,将房子收拾了一下,把该修的修了,该换的换了,然后杜小伟就怎么看他家原先的牡丹花被单不合眼缘了,又扯着曹玉文去了百货商场,连床上用品,外带窗帘都换了一遍,这才了事。

    许乐和曹飞的学校是事先说好的,这所大学就有附属学校,只要迁进户口就能念,这时候省城有文件,只要花钱就能农转非,曹玉文于是给黑妹,许乐和杜小伟一人花了三千买了户口,这才将除了老太太外,所以人的户口都迁到了省城。

    至于作坊,两个人在省城的郊区转了两天,租房倒是不贵,人工也差不多,但他们原有的客户都是在函城,如果做好运过去,路费就加到成本里。但如果将杜小伟留在函城,又缺少左膀右臂,两个人算了半天,还是觉得这个作坊有点鸡肋,利润比起他们做的花卉,实在太低了。

    曹玉文为这事和杜小伟想了两宿,最终拍板割肉,人的精力有限,什么都想做,一点利润也不放,最终往往什么都得不到。因着这里面有许乐两成股份(事实上,曹玉文的生意,许乐都占两成,这是他对许新民的歉意),所以,这事是回来后商量的。

    好在一家人想得差不多,都觉得精力不足,卖作坊的事儿就说定了。曹玉文先问了几个帮工的人,谁有这个想法,价钱他开得不贵,连秘方带渠道,还有工具,一万块。没想到这价格当场就把人吓退了,他们倒是都愿意,可再挣钱的生意,也要有本钱啊。

    曹玉文就以为这事要耽误点时间,可没想到,第二天,黑妹的堂弟杜小明就找来了。

    这小伙子二十出头,跟着亲爹学了多年的木工手艺,许乐和曹飞的加床就是他打的。他不爱说话,见了人最多就是笑笑,但人挺好。曹玉文和杜小伟都在东北的时候,他就过来帮忙。

    他摸着自己的脑袋对曹玉文说,“姐夫,俺就是觉得得干点事。俺其实不太喜欢当木匠,俺喜欢做生意。”曹玉文就问他家里都同意了吗?他就拿出装在信封里厚厚一沓子钱说,“同意了,俺爸说你的活错不了,钱都拿来了。”

    曹玉文这才同意了。不过卖给亲戚,曹玉文和杜小伟自然不能按那个价钱来卖给他,直接打了八折,还带着他熟悉两日,教了他所有程序,搬家的日子就到了。

    新家家具日用一应俱全,所以大件都给杜小明留下了。剩下的衣服被褥,足足有二三十个包袱,杜小伟直接找了个朋友,开了辆小卡车拉上就行。

    等着行李都上了车,杜小伟不知道从哪儿摸出了个照相机,在手里晃着笑嘻嘻地说,“姐,姐夫,创业起始地,又住了这么多年,照张相留念吧。”

    这一提,大家高昂的情绪有了一点低潮,这里是收留他们的地方,无论是当初带着许乐搬离老房子的曹玉文夫妇,还是带着曹远离家出走的曹飞,还有被大儿子伤了心的老太太。这里都成了他们的归属地。

    煤棚是曹玉文搬来时搭的,秋千是曹远来了后做的,大门前的砖地是老太太来了后铺的,为的是怕冬天地上结冰她滑倒。

    曹家人几乎在所有能留念的地方都照了相,等着胶卷还剩下几张的时候,杜小伟招呼一家人照张全家福。

    地点就选在他们住的这间屋的门口,这次依旧是老太太坐在中间,上次被抱在怀里的曹远已经四岁了,不需要让人抱着了,他就靠在老太太怀里,而许乐和曹飞分别站在老太太两侧,曹玉文和黑妹站在最后,随着杜小伟喊了一声“笑”,老曹家第二张全家福出炉了。

    这是1984年的7月9号,许乐来老曹家的第四年,和曹飞同居的第三年,这是他与曹飞拍的第二张全家福,这一次,两人中间依旧隔着老太太和曹远,但两人已经是好朋友了。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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