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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氏族 第2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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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宁虽然之前一直在晋地作战,但始终着关注国战全局,一方面晋地战事平顺,察拉罕连井陉关都没攻下,另一方面赵宁从来都没把自己当寻常将军看。
    他谋求的是国战胜利,不可能只注意手中战事、眼前敌人,他从重生那一天开始,自身所处的高度就跟其他人不一样,纵览全局是基本。
    他眼下哪怕是刚到郓州,但因为有一品楼跟长河船行在,对这里的军情民情也是了如指掌,知道郓州驻军的遭遇,也清楚刺史府是怎么对待义军的。
    西河城防御使贺平的六万部曲,无疑是郓州战区的精锐,现在这部分将士正在溃败途中,赵宁手中能用的兵马,就只有郓州城外这十余万将士。
    这些将士中,有半数是义军。
    所谓义军,指代的当然是国战爆发后,地方豪强、江湖义士、乡野村民临时组成的队伍。
    他们军备差,没地位,抛家舍业来为国而战,待遇却很凄惨。在陈景河眼中,他们只怕跟牲口没啥区别,否则,不至于连春衣战袍都不供给到位。
    这些将士的心情、士气如何,赵宁用膝盖想也知道。要不是有一腔热血、赤子之心,他们现在就不会还待在军营里。
    眼下西河城丢了,防御使新军损失惨重,郓州需要依靠他们拼命来保全了,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士气问题。
    ......
    受聚将鼓之令,带领几名近卫打着火把进城,义军都指挥使耿安国,人生第一次有了在郓州大街上纵马飞驰的权力。
    这让他看世界的心情变得有些不一样。
    曾几何时,他还是盘踞在水泊梁山的悍匪。
    在说书人的嘴里,他们是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大秤分金银,逍遥自在的绿林豪杰,过着被羡慕的生活,有被敬畏的资本。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一怒杀人行侠仗义,神龙见首不见尾,好似神仙一般。
    这是一种美梦。
    对于平日饱受权贵富人压迫,敢怒不敢言,只能低眉顺眼苟且偷生的普通百姓而言,这种任性豪放无拘无束,可以肆无忌惮欧杀狗官,毫不顾忌砍下恶霸的狗头,大喊大叫抢夺为富不仁者的钱财,而官府大户还奈何不了他们的生活,简直是世间除了做官、做地主之外,最理想的状态了。
    身有万夫不当之勇,手握金刚不坏之刃,天大地大任意纵横。
    这就是大家都想做的豪杰。
    所以说书先生的绿林故事,总是有很多人来听,越是血腥残暴听的人就越多。
    但大多数人都只是听听,真让他们不顾父母妻儿,抛弃还能苟且的安稳生活,去拿刀杀人上山为寇,他们却是不敢也不会的。
    所以他们只是听听书,听完之后吹吹牛,不会有实际行动。
    做人嘛,首先要分得清美梦与现实。
    但耿安国不一样。
    坐起而行并且无所畏惧,是一个好汉的基本素质,所以他上了梁山。
    到了山寨,耿安国才知道,原来美梦之所以美,就是因为它不是现实;美梦之所以是梦,就是因为它照不进现实。
    现实是另一番模样。
    耿安国看到的最大现实是,所谓的绿林山庄,终究只是土匪窝。
    山上没有良田,但大家要吃饭,怎么办?
    好汉们选择抢劫。
    其实山下有百里水泊,水泊里有鱼,大家可以打渔,山中也有野鸡野兔等诸多猎物,大家可以打猎。
    但如果大家去打渔打猎,那跟渔民猎户还有什么区别?
    大家上山,是来当绿林好汉、任意潇洒的,不是来当庄稼汉跟渔夫的。如果只是为了打渔,大家又何必上梁山?
    况且,庄稼汉跟渔夫没法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秤分金银,想要实现这些,就只能抢劫。
    把别人的银子抢到自己的口袋里来,这事儿很爽快,比起辛辛苦苦没日没夜种田、打渔、跑商,“抢”这个动作是既省时又省力。
    省下了时间与精力,大家才能有更多日夜喝酒吃肉。
    对有本事的人来说,抢劫这伙计也不难,至少比忍受风吹日晒,年年面朝黄土背朝天强。
    到了梁山,耿安国的差事就是劫道。
    一起行动的兄弟们自称为豪杰,耿安国也是这样大声喊的,但他内心深处知道,自己就是个劫匪。
    既然是劫匪,手上就免不得沾人命,哪怕耿安国本意不想这样,但经不住对方反抗,有时候反抗还很激烈,是跟他拼命。
    到了需要拼命的时候,是非对错已经不重要,道德礼义也没了存在之地。
    第一次杀人后,在深林中毁尸灭迹的地方,耿安国伫立了很久。
    他记得那天的烈日很耀眼,茂密的树叶也遮挡不住,他想躲进阴影里,却始终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他记得那天的山风很凉,虽然是炎炎夏日,却让他觉得骨头发寒,双腿禁不住有些发抖,似乎站不太住;
    他记得那天的山林格外寂静,寂静到让人头皮发麻,总是担心有鬼魅扑过来,商贾临死之际的哀嚎与咒骂,始终萦绕在耳边不肯散去,在寂静中格外清晰刺耳。
    耿安国一遍遍的问自己:这个商贾是不是恶人?
    如果是,那杀了也就杀了,自己这是替天行道,为民除害。
    但如果不是呢?自己岂不是冤杀了好人?
    一个杀好人的人,一定是十恶不赦,应该被千刀万剐的。
    自己要真杀了好人,跟那些鱼肉乡里的狗官,欺压良善的恶霸有什么区别?
    就算商贾是恶人,那是不是已经恶到该杀的地步?
    如果商贾是恶人,他的伙计,商队的护卫,是不是都是恶人,是不是都该杀?
    自己上梁山,为的是不受狗大户的鸟气,活得自由自在,难道是为了杀好人?不分好坏就杀人的劫匪,还能说自己是替天行道?
    下回劫道的时候,自己是不是该在动手之前,问一问对方是不是好人?
    可谁会说自己是恶人?谁会觉得自己是恶人?
    那根据对方的言行举止来判断他们的品性,是不是就可以避免误伤?可面对一群要抢劫自己的悍匪,哪个血性男儿会慈悲善目?
    那一天,耿安国心中无法解决的问题有太多,就像他杀完人后,扶着树干呕吐的酒肉残渣一样多。
    可当耿安国把这些问题,说给见他面色不好来关心他的山寨兄弟时,对方却浑不在意道:我们干的就是杀人越货的买卖,想那么多还吃不吃饭了?
    第三三八章 危难之际(5)
    这个答案虽然很现实,但显然不能让耿安国满意。
    回到山寨,在当晚的庆功宴上,耿安国向大当家提出,下回他们下山做买卖的时候,能不能先摸一摸商队的底,或者去攻打那些恶霸大户的庄子,亦或是专门劫官员的银子?
    耿安国提出这个问题后,喧闹的大厅一片死寂,所有厮杀汉都用看怪胎的模样看着他,一动也不动。
    大当家语重心长的教导耿安国:大户的庄子是不能随便打的,一方面攻坚这种仗很难打,弟兄们会有大折损,另一方面这种事影响太过恶劣,容易被官府报复,咱们绿林豪杰行事要谦逊。
    相比起来,劫道多好,看见打得过的就上,看见打不过的就放过去,简单易行,符合闷声发大财的基本要义。
    这番话引得众兄弟点头如蒜,大为赞同。
    耿安国不死心,他问大当家,杀了好人怎么办?
    大当家笑道:咱们干的是劫富济贫的买卖,劫富济贫总没有错吧?你再想想那些狗官,都是勾结富人大户压榨平民百姓,比起他们,我们是不是高尚很多?你总不能要求我们一群绿林豪杰,都去做圣人吧?
    不出意外,这番话又迎来众兄弟的齐声喝彩。
    耿安国觉得大当家话不对,劫富济贫是不是有错,关键要看那个富人是不是好人,好人的干净钱财,谁都没有道理去动。
    他还想说什么,但大当家觉得他这是初立大功——跟商队厮杀时,耿安国击杀了对方的最强之人——激动得脑子有些糊涂了,为了让他安静下来,就提拔他做了十八当家。
    耿安国安静了下来。
    他不是被大当家说服了,还是忽然意识到,面前这些人,其实根本不想深究他提出的问题。
    正常人谁跑到山野中躲着?要么就是犯了事,上了官府通缉榜的,要么就是天生的泼皮杀才。
    前者或许是受了欺压,心中有怨忿戾气,早就不在意杀人了,后者则是从始至终,就没觉得打家劫舍有什么问题。
    上了梁山,当了山贼悍匪,过上刀口舔血的生活,大家都不再是好人。
    耿安国的梁山岁月在继续。他下山越来越频繁,因为他要忘掉很多事,而紧张的劫道厮杀生活,会让他没空去探究那些让人头疼的是非黑白。
    他会经常告诉自己,天下富人,十个有九个为富不仁,九个里又有八个没少压榨百姓的血汗,所以劫富济贫是对的。梁山好汉都是苦出身,是贫穷之人,拿富人的银子给他们,符合劫富济贫的基本纲领。
    死在耿安国手下的人越来越多。
    或许是自我催眠起到了作用,或许是鲜血真能洗刷很多东西,又或者只是单纯的时间起了作用,他习惯了梁山的生活。总之,耿安国成了典型的梁山好汉。
    当手下有数不清的人命官司后,耿安国也就不在意杀的是什么人了,下山、上山、修炼、喝酒吃肉、吹牛笑闹、再下山,他的生活过得很平顺。
    在这期间,他也终于意识到,任何地方的山贼悍匪,都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不仅官府不待见,到处散布海捕文书,那些喜欢听他们的故事的平民百姓,也基本避之如蛇蝎。
    喜欢他们的故事,想要他们的生活是一回事,真要百姓们面对一群穷凶极恶的杀人悍匪,没谁会不心惊胆寒。碰到有上了通缉榜的好汉进城玩乐,他们还会向官府检举揭发,毫不客气拿他们的性命换取赏金。
    下了山,举目皆敌。
    除了那座山,天下没有一群杀人悍匪的容身之地。
    绿林豪杰的名头,劫富济贫的口号,不过是他们往自己身上贴得亮眼标签,和说书先生中嘴里的唾沫,以及平民百姓借来做一个自己反抗压迫、扬眉吐气的美梦的药引罢了。
    因为赫赫战绩,耿安国成了梁山二当家。
    那天,耿安国在热闹非凡的宴席上,接受众好汉的祝贺,面对一双双崇敬的目光,他笑得很大声,喝了个伶仃大醉。
    朦朦胧胧中,他忽然意识到,原来,过不受鸟气,可以喝酒吃肉的自在生活,只是人生的基本需求;获得旁人的认可、尊重与羡慕,才是人生的更高需要。
    那晚,站在山寨主楼的屋顶上,俯瞰夜色下的水泊梁山,耿安国意气风发,觉得自己的人生其实很成功。
    能获得弟兄们的尊敬,杀人什么的,并不需要在意。
    天下有那么多狗官,狗大户,一个活得比一个滋润,也没见他们遭了雷劈。自己杀一些富人怎么了?只要能让手下的兄弟们活得惬意,也算不负此生。
    只有皇帝老儿,才需要对天下人负责,自己一个山贼,能让跟着自己的兄弟和他们的家眷有肉吃有衣穿,岂不已经是非常了不起?
    走在梁山,能让千千百百的汉子恭敬叫一声二当家,能让到处跑的孩童围着自己打转笑闹,能让妇人们都用看强者的目光看自己,难道还不能称一声豪杰?
    在这个物欲横流、光怪陆离,充满了压迫与戾气,充满了不公与悲惨,是非无人理会,道德都被漠视的荒诞世道,还有什么是比自己人过得好更重要的?
    耿安国记得那晚的夜空很璀璨,繁星像是宝石一样点缀着天穹,看起来是那么美轮美奂;那晚的山风也很凉,但吹在身上却有说不出的惬意,舒服得让人想要哼上几声;黎明时分的梁山寂静无声,在他的脚下是那样壮阔浩远,沐浴着万丈红霞,仿佛人间仙境。
    那一晚后,耿安国本以为,他这辈子会这样继续下去。
    他觉得经过这么久,他已经认清了自己与自己的道路,知道了自己真正在乎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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