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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大荒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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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这些石头摆在哪里?”
    何晨都记不得这些杂物丢哪儿了。
    “山上。”
    “山洞里?快带我去看看!”
    何晨想一出是一出,紫更是二话不说起身就走,果断的不行。
    只留下呱呱泡蛙、藤藤蛇和巴大蝶三只精灵大眼瞪小眼。
    而何晨随着紫跑上丰碑山,直奔其中一个山洞。
    里面堆放了大大小小的杂物,什么破了一边舍不得丢的石碗、通了八九个洞的兽皮啥的。
    说是杂物,其实就是一堆破烂,原始人舍不得丢罢了。
    不过何晨还是发现了一些宝贝。
    “这是……直冲熊的爪子?”
    “惊角鹿的角?”
    “这是什么,象牙猪的象牙吗?”
    何晨发现自己以前根本没来过这里,原来这里还有那么多宝贝!
    “这是丢又舍不得丢,但是也不知道怎么利用吗?”
    何晨有些开心。
    这些都是宝贝啊!
    比如惊角鹿的鹿角,上面还有一颗珠子,前世他看过这些鹿角是可以令人陷入幻象的。
    只是不知道怎么利用罢了。
    还有像象牙猪的象牙、直冲熊的爪子、大狼犬的犬齿之类的,应该可以做成不错的武器。
    不过怎么磨制是个问题,这些东西看上去就很坚硬,不然毛早就应该把这些利用起来了。
    往里走,何晨终于看到了八九块叶之石,如果分开来就是十几块。
    旁边还有一块光之石,甚至还有一块日之石。
    这里不是垃圾堆,这里是宝库!
    “这些石头有什么用?”
    紫感觉到了何晨的激动,有些疑惑。
    在她看来,这石头虽然有很特殊的能量,但是人类并不能使用它。
    “这些可都是宝贝!”
    何晨语气激动:“这些石头可以让特定的魔兽伙伴进化,比如美丽花就是用日之石进化的。”
    他拿起日之石给紫介绍。
    “你的能力是不是已经觉醒了。”紫没有关注进化石,反而看着何晨:“这种能力……很厉害。”
    语气中有着明显的羡慕。
    她以为何晨能认识这么多,是他的能力在起作用。
    “哪里哪里。”何晨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能力可还没觉醒呢!
    “走吧,以后这里要派人守着。”
    何晨打定主意了,以后大对战的奖励,可以从这些“破烂”中选。
    比如惊角鹿的使用方法,弄清楚搞懂了之后也算是不错的武器。
    家里有走路草的部落人,也要考虑是不是进化成霸王花或者美丽花。
    以前大对战的奖励,都是奖励出去收服精灵,不过现在部落精灵处于半饱和的状态。
    为了防止属性太单一,何晨不打算继续给部落人收服更多精灵了。
    现在把奖励换成这些东西正好,不然单纯的给予贡献点也不太行。
    “紫,你是不是能感应到进化石所在的地方?”
    何晨好奇。
    “拿在手里才可以。”紫摇了摇头。
    好吧,失去一个进化石探测机。
    “走了走了,去看看大凶残。”
    ……
    时间流逝。
    连续三天过去了,部落人都在部落里闲着,而且连对战打架都被禁止。
    因为对战会消耗能量,甚至会受伤。
    伤药和食物还是省着点用比较好。
    而何晨则是闲的骨头都软了,所以他先是弄出一块石碑来,当然,还没刻字上去。
    他还没想好,第一句话刻什么。
    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现在还不适合,没到时候。
    所以他就把石碑立在山巅,但是目前为止还是无字石碑。
    然后第二天,他就写歌。
    没错,歌曲。
    想他前世,那可是钢琴十级、小提琴十级、声乐十级等等一系列音乐成就……都没有的男人。
    但是架不住原始人们以前没听过啊!
    以前的原始人们,每天就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哪有空搞什么唱歌跳舞的。
    所以何晨觉得自己当歌手的机会来了。
    这几天,部落人们是真的闲死了。
    不能对战,不能狩猎,什么都不行,甚至交配也不行,因为交配节还没到。
    虽然何晨也疑惑。
    按照黄虫部落那边的人说,他们随时随地随人,想交配就交配了,所以人口才那么多。
    而绿虫部落这边,只有交配节才能交配,也不知道当年那个“虫”是怎么想的。
    这是传统。
    后来,大荒部落也延续了绿虫的传统。
    所以,娱乐太少了。
    何晨就想着把歌搞出来,想着让大荒人们震惊一把。
    何晨在小白的帮助下悬浮在空中,下面的木屋顶上还有藤藤蛇、呱呱泡蛙和大凶残。
    原本闲躺在各处的狩猎队人,包括一些正在干活的部落人也好奇地看向半空中的何晨。
    何晨手中拿着一个叶子卷成的喇叭。
    他看着下面的人,心里有点紧张。
    这是他第一次“个人演唱会”。
    “呜——”
    没有直接唱,因为没有乐器和伴奏之类的,他闭上眼睛,一声长呼。
    声音一开始很平缓然后渐渐变得稍微高昂,最后,他用一种抒情的方式唱了出来:
    “大荒,我的家,我最爱的家,有我的亲人,有我的……”
    原本前面那几声“呜呜”还挺有感觉,让部落人都沉浸进去。
    但是何晨一开口就让大家无语了。
    “晨巫这是干啥?”
    “为什么有想打他的感觉。”
    “晨巫在用虫鸣吧?”
    “不行了,我要打人了……”
    部落人议论纷纷。
    虽然他们以前没听过歌曲这种东西,但是能感觉到何晨唱的一点也不好听,甚至有点像噪音。
    一曲终了。
    何晨期待地睁开眼睛,看见下面议论纷纷的人群,满意地点点头。
    前世他哪写过什么歌,顶多知道一两句“大海啊你全是水”这种诗歌。
    “效果不错,晚上吃东西的时候再一起唱唱歌。”
    何晨想到了前世军训时候班级唱军歌,那是很有感觉的。
    他刚降落下去,差点就阵亡了。
    “晨巫,你刚刚是不是很痛苦,生病了吗?”
    “是啊是啊,怎么嚎起来了?”
    “晨巫……”“晨巫……”
    ……
    何晨脸色漆黑。
    “那是歌,唱歌!”
    不过他看众人的表情,显然刚刚的演唱会举办比较失败。
    众人尴尬症都犯了。
    “哈哈,晨巫,你刚刚唱的不对!”翅推开人群。
    “那样软踏踏的,不行的!”
    翅笑着摇了摇头。
    何晨疑惑。
    就在这时,翅忽然哈哈大笑,声音浑厚有力,然后吼道:
    “大荒!大荒!”
    听起来就是大白嗓,但是何晨莫名地感觉到一丝热血沸腾。
    他立刻醒悟了。
    “淦!我唱什么抒情?”
    对!这样的世界,歌曲不是唱的,是吼的!
    “我们战斗!我们狩猎!”坚也大吼两句,听起来五音不全,不过豪迈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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