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御书屋

第三百六十二章 大荒的使者们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看,那就是鱼伯!”
    有人惊呼。
    鱼伯微微笑了笑,被人指着夸奖的感觉还不错。
    就连他的队友们,包括排头带路的海城文官也稍稍昂了昂头颅。
    有个这样的人在队伍里,让他们感到与有荣焉。
    文官带他们来到一处两层石头屋:“到了,这就是我们海城在丰碑城住的地方。”
    其实这是何晨说过的“某某城驻丰碑城总事务馆”,不过这些文官都记不住,所以就是“住的地方”。
    “每个人可以住一间石屋,其他很多规矩都和海城差不多,不过向不能在屋顶奔跑跳跃这些规定你们也要知道的。”
    文官交代完,然后带着他们去了各自的住处,就去丰碑山那边的大荒研究所交差了。
    鱼伯走进住处,看到有一张木床靠墙,上面铺着大葱鸭的鸭绒棉被和枕头。
    ——大葱鸭是在西南边发现的,一被发现这精灵就被大荒人大肆捕捉,然后抓来养着。
    除了吃肉,浑身的毛还有各种用途,而且大葱鸭自带的大葱,混合着大葱鸭一起烹饪,无论是煮还是烤都美味无比。
    鱼伯用粗糙的手抚摸了一下柔软的被子,有些不敢相信。
    这种东西,是用来睡的?盖在身上的?
    他总感觉这东西应该是用来看的,心情不好的时候摸一下,柔软无比,心情就能变好了。
    用他这种身躯睡上去,弄脏了怎么办?
    不过继而他又看到了和他屋子连着的另一个屋。
    另一个屋里有一些竹管子。
    “这是之前说过要搞的……那什么自来水?”
    鱼伯好奇,上去试了一下开关,然后竹管子里面“哗哗哗”流出水来。
    还真是!
    鱼伯赞叹,技术部的人真的什么玩意儿都能想得出来。
    于是他直接就用这种凉水清洗了身体,穿上在床边找到的草拖鞋,然后出门去晒晒太阳。
    年轻时候随便淋雨都不会有感觉,现在年龄大了,洗了冷水澡就想晒晒太阳。
    这个住处他上来的时候看到,一楼后面还有一个院子,正好去那儿晒一下太阳。
    来到院子里,除了他,还有一个青年也穿着拖鞋坐在木头椅子上,身旁有三只精灵,分别是巴大蝶、大针蜂和黑鲁加。
    三只精灵懒洋洋地趴在一旁晒太阳,青年正在给黑鲁加顺毛,没有理会鱼伯。
    鱼伯知道,这种年轻人都有傲气,一般不会和他这种糟老头子浪费时间的。
    所以他也自己在门口那拿了一个凳子,过去旁边坐着晒太阳,把湿漉漉的头发弄干。
    不过后来他发现,不止是他,好几个人都洗干净了身子然后出来晒太阳。
    ——虽然现在到处不缺水,不过洗澡还没丰碑城那么方便,还是要自己去打水的,一般就用来喝的。
    所以现在有这种机会,他们还是选择洗干净,晒太阳。
    毕竟今天可是要见晨巫的。
    小院子里人越来越多,还有他们各自各具特色的精灵。
    什么小拳石、毽子棉之类的还好,不占位置,而布卢皇、火焰鸡之类的就有些占位置了。
    更别说有的人还有巨金怪之类的。
    好在隆隆岩、大岩蛇之类体型庞大的精灵在城里有专门的寄养处,不然这个院子都要垮了。
    一两个人的时候,院子里很安静,但是当人多起来后,自然就有外向的人开始和周围的人交流。
    总共估计二三十人左右,坐满了小院子,精灵们也在交流,还有的精灵脾气暴躁,更是差点打起来,不过被劝阻住了。
    鱼伯是唯一没有精灵伙伴的,而且还是年龄最大的。
    不过他也不在意,就在旁边静静坐着,听这些天骄们或是聊天或是讨论或是炫耀。
    “晨巫越来越强大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挑战他。”
    “嗤,就你?”
    “怎么?不服?你哪位?”
    “白城,焦。”
    这是一对暴躁老哥。
    “你的身材真好,爱我胖那么多。”
    “哪有哪有,平时吃肥肉吃的多,妹妹多吃点也可以的。”
    “我是冰雪城的晶,你呢?”……
    这是一胖一瘦两个女人。
    鱼伯就在旁边,听着周围的人乱麻麻地交流,感叹一句真的不一样了。
    五六年前,大荒里的人,只能居住在山洞里,每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为了食物和水奔波劳累。
    而现在,大家竟然都开始关注身材了。
    鱼伯估计五十来岁,听说技术部部长毛的年龄比他小,有好几个交配对象。
    “看来我要多买点肥肉吃吃。”
    鱼伯嘟囔了一下。
    作为晨巫的使者,骨瘦如柴的怎么行,那不是给晨巫丢脸吗?
    就在大家吵吵闹闹的时候,院子里忽然进来了一个人。
    这个人体型健硕,旁边跟着一头龙头地鼠。
    “大荒人们,安静一下!!!!”
    刚进来,他就发出一声巨吼,震得众人一窒,然后纷纷怒目看向他,甚至有的精灵口中已经准备着喷吐技能了。
    “我是晨巫叫来通知你们的,今天晚上一起吃肉,顺便他交代你们一些事情。”
    来人自然就是李巫了。
    通知完事情,李巫就带着龙头地鼠一溜烟跑了。
    这里强者没有,都是些小年轻,但是这些小年轻和小年轻的精灵们都火气旺盛得很,等会说不定想和他对战切磋什么的。
    这可是大荒的传统艺能,他们空石部落打架从来都是人和魔兽一起上的。
    指挥精灵打架,他还没尝试过。
    至于那个小院子里,此时根本就没有在意这个穿着很“土”的人。
    ——大荒人现在对于兽皮衣的制作和要求越来越高了,以至于他们再看五年前的兽皮衣只觉得很土。
    而此时,他们的心思都没在兽皮上,而是在刚刚李巫留下来的那句话上。
    晨巫,要请他们去吃肉!
    在座的都是脑子转的很快的人,明显知道吃肉不重要,重要的是可以和晨巫一起吃肉,一起说话!
    他们知道,晨巫除了强大的力量之外,最令人津津乐道的不是精灵伙伴们,而是知识。
    是的,晨巫仿佛拥有无穷无尽的知识几乎没有晨巫不知道的东西。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