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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自我催眠听久了也无比厌烦,更厌烦的是我想不出其他的说辞。
自愿退场的最诱人处,就是以后再不用为苟延残喘找理由。我甚至决定连遗书都不留。活着都找不出理由了,想死还有那么多啰嗦?
接受最新药物治疗后的头几年,果然病毒数量大减,体重也开始恢复,我也曾抱着感激上天以及重见生命之可贵的全新态度正常饮食作息,运动健身,甚至也在心理谘商师的鼓励下上过交友网站,尝试与人再次约会的可能。
曾表现过兴趣的那几人,在听到我如同再次出柜般,艰难地坦承自己是带原者后,有的立刻表情大变,有的或许在隔天留一则很有礼貌的讯息,跟我说不好意思。
也有当场怒斥为什么一开始不说的,也有几位曾跟我说,没关系,他不介意,先交交朋友。
然后不知哪天后者终于发现,自己没有想象中的进步开明(或者只是又遇到了别人),于是用自责又疼惜的口吻告诉我,他想过了,他觉得没有办法再继续,再下去只会伤害到我,因为一想到也许两个人并没有未来,我不知什么时候会发病,他就受不了,他想要的是一段稳定长久的关系……
初次听到这样的解释还会动容,等听到第三个人类似的分手告白,我心里已经在暗暗嘲笑:听你在放屁,我三年里保证死不了,请问你上一次跟别人有超过三年的交往是什么时候?
然后学乖了的我开始主动给已公开是 HIV 阳性的网友留言,结果好几个不但没有同病相怜,反而语带酸狠反问,为什么我觉得他一定要跟另一个带原者交往?难道他只能跟带原者交往吗?
对对对我就是那种走不出自我羞耻感的害群之马。
好好好你就继续等那个对爱滋病患情有独钟的人上门吧——
面对这种被迫害妄想狂,你能说什么?
从没料到,两个爱滋病患谈情说爱,原来也并不顺理成章。一遍遍听到的都是同样的恐惧,大家都想要“长久”,都对“白头偕老”无限向往,认为事前睁大了眼睛,就能筛选出能够为自己带来幸福的那些条件,却不愿面对人生本就是处处风险的真相。
嘴巴上说没病的就一定没病吗?
共度白头难道就不需要照顾老弱卧病的另一半吗?
没有社会的共识接纳就不能去爱了吗?
这些人,宁愿无爱也不愿接受自己的不完美。
难道爱情只是福马林,用来浸泡他们已如死胎的梦想吗?
卡带 A 面已经结束,我却浑然不察。
关掉了随身听,莫名有点心烦,遂把卡带全装进了一个纸盒,并用胶带封起。
送不出去的将心比心,并不是垃圾。
我最后能做的,也只剩如此慎重地将它们妥善包装,将纸盒与我父母的骨灰坛子一起排放在茶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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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比等待执行自己的死亡更需要优雅与从容了。
二十多年不见总不能蓬头垢面,要碰面之前我还特别理了发。我介意的其实是事后万一被报纸写成了又脏又残的独居老人,所以才会先费力把老家彻底清理,再让自己看起来神清气爽,因为久病厌世也是另一个我极欲摆脱的污名。我太清楚人们对这种事都懒得费脑筋,或是说根本害怕多想,所以都轻易相信了以这种方式结束不是正常人作为的说法。那只是因为他们没有像我一样,发现这也可以是一个冷静而愉快的过程。
冷静而愉快的过程难免还是会出现小瑕疵,设计师自作主张剪去了我的刘海与鬓脚,这是过程中我唯一假手他人的部分,果然不尽如人意。短发的长度非但未让我显得较有精神,反是让我瘦削的脸庞看起来更加嶙峋了。坐在发廊的大镜前,看着自己那张皮相松弛衰败的脸孔,我一时凝视得失了神。
也许,这就是最后一次好好的自我端详了。
那个镜中的人影,双眼中先是流露出些微的不安,但随即便以坚定而充满期待的注目回视。这样的对望让我第一次意识到,一生中曾骄傲、曾欣喜、曾落寞、曾痴痴恋恋、踌躇满志、痛心疾首……所有那些值得记忆的当下,我们都看不到自己的脸。
永远看不见自己最真实的表情,莫非是老天爷特别为人类设计的一个残酷玩笑?
总是在忙着揣测他人表情里的含意,搜寻着他人目光中所看到的自己,更多的时候,无不是借着假设他人的目光,才得以面对自己:我看起来得体吗?我看起来有魅力吗?看起来 gay 吗?……
镜中的那人,虽已满头花白且面色灰澹,却有一种让我感到陌生的无畏眼神。有那么短暂的几秒,我竟然不舍与他道别。
与姚见面的时候,我能够维持住此刻在镜中看到的眼神吗?
我要怎样记住自己的这一刻?
①?即罗伯特·雷德福(Robert Redford)。
②?即鲍勃·迪伦(Bob Dylan)。
第9章 痴 昧
几个小时过后,将近破晓的时分,阿龙发现自己竟然被上了手铐。
“为什么会跑去‘美乐地’纵火?”
“我只是烧纸钱,哪有纵火?”
“房子差点都被你烧掉了,还说没有!烧纸钱?你是烧了五斤还是十斤?”
同样的那间派出所,同样的那两位员警,同样的一副自以为是的口气。阿龙不屑地转过头去,看着自己被上铐的手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