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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值:“……”
“哦买噶!你怎么又胖了!”正吃得热火朝天的兰斯百忙之中又在孙值心口补了一万刀。
陆余舟跟杨怡笑得嘎嘎的。
“你们就可劲儿糟践我吧。”孙值人一发福,脾气也朝着憨厚方向去了, 不气不恼,乐呵呵地给他家怡姐挂包拖椅子。
他俩前两年就在一起了, 孙值同志经历了人生中最漫长的追求历程,活活熬了八年才“上位”,之艰苦之心酸堪比八年抗战。
陆余舟看着如今踏踏实实的孙值,颇有种老父亲般的安慰。杨怡变化也挺大的,长发变成了干练的短发,得体的职业西装, 霸气的高跟鞋,活脱脱一个商业女强人的样子。
就连天天见的兰斯也跟最初认识的时候不一样了。
一成不变听着是挺好,但想想也挺可怕的,岁月如果没能留下点什么, 便是蹉跎。
“这洋小哥就是兰斯吧,这多帅啊。”杨怡用英文跟兰斯打招呼,“嗨,你好兰斯,你很帅。”
转而又用中文埋冤孙值,“你怎么把人形容成那样,我一直以为他长得跟只鹦鹉似的。”
兰斯:“……”
陆余舟捂着嘴哼哧嗓子,忍着笑说:“杨姐,兰斯现在中文还行。”
杨怡:“……”
孙值:“……”
这就尴尬了。
“是嘛!”孙值立刻坐在兰斯旁边的位置上,拉过人家正在烤串还沾满油的手,殷勤地握了两下,“这么厉害吗兰斯同志,欢迎加入我们中文家族,哥哥给你科普一下哈,鹦鹉在中文里就是形容人鼻梁高的意思,也就是说这个人基因很好。”
陆余舟:“……”
杨怡:“……”
兰斯的中文大部分是跟余帆相处的时候学的,基本能听懂,但自己说不好,还是半瓶子水平,很容易被人忽悠。
“啊,好奇怪的形容。”兰斯点点头,接受了这份科普。
这么好忽悠的帅哥,杨怡哪能放过,当即拉着兰斯大聊特聊,挖掘他上的才华。“你还会作曲呢!有空给姐姐写两首啊?”
兰斯多才多艺的,音乐方面几乎什么都会,他最喜欢摇滚流行,梦想有天能出道成歌手。不过他爸妈只允许他走演奏家的路,所以喜欢的只能玩票,杨怡这番嘴皮子是白瞎了。
“姐姐是做音乐工作室的?”兰斯一听杨怡能跟歌手接触,立刻问道林凌的事,“我能见见‘零’么,我给你们写歌,免费,只要介绍我认识他就行。”
“谁?”杨怡没听懂。
“林凌。”陆余舟说。
杨怡“啊”了一声,“林凌啊,这还不容易,正好下周他有一场演唱会,我送你张门票不就完了吗。”
“真的!”兰斯激动万分。
他俩热聊合作的时候,孙值问陆余舟:“老陆,什么时候回去?”
这问题陆余舟还没想,他给姥姥姥爷还有帆姐他们安排了半个月的欧洲行,并不着急回去,演出行程有大约十天,会辗转几个地方,正好带兰斯看看中国,时间弹性很大。
只是,没定归期的根本原因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是为了兰斯的中国游,还是为了别的什么。
“还没定。”陆余舟一边翻着烤架上的肉说,“兰斯想在中国转转。”
孙值看了他一眼,没说什么。
孙值跟杨怡来了之后,四个人开了一箱啤酒,边喝边聊,一直闹到十二点才意犹未尽地散了,因为店要关门了。
“再去K俩小时?”出来后杨怡看兰斯意犹未尽,提议说。
“好啊好啊!”兰斯这家伙每天都像打了鸡血,浪一通宵是常有的事,时差对他来说没影响,“我太喜欢中国的夜生活了,我要K歌!”
孙值看陆余舟好像有点累了,问他:“要不明天?”
“明天二位老板有空?”陆余舟知道他俩忙,抽一天空不容易,“就今天吧,反正我也睡不着。”
于是四个人又辗转去了一家ktv。
兰斯一美国佬,很少有机会K歌,自从前两年陆余舟带他体验了一回中国式K歌房,这家伙就爱上了这口,并且为此学了很多中文歌,曲库比陆余舟还丰富。
“我要点林凌的歌!”兰斯一进包间就拿着麦不撒手,“fish,你快帮我点歌。”
自从知道林凌唱吴也的歌,陆余舟就有点抵触林凌,尽管知道这不是他的错,但是心里上会不太舒服。
“我来给你点。”孙值主动解救了陆余舟,坐在兰斯旁边,“你喜欢他老歌吧。”
兰斯:“对,就是《爱的模样》那会儿的歌。”
这里头有外人不知道的缘故,林凌最前几年唱了吴也几首歌,成了他的转型代表作,后来他抛弃了这种轻柔摇滚的风格,又走回情歌路线,后面的歌都是他自己的作品。
兰斯喜欢的显然是吴也的风格。
前奏响起的时候,陆余舟就坐不住了,但他强迫自己坐了一会儿,他想,如果能坚持听完整首歌,也许下个十年会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然而他实在高估了自己,兰斯刚进副歌他就逃了。
“啤酒喝多了,我去趟洗手间。”陆余舟顺手拿走桌上一包烟。
孙值跟杨怡对看一眼,孙值破天荒造一回反,朝怡姐翻了个白眼,传达的意思是:你就不该提议K歌。
杨怡这波理亏,她发展业务养成的毛病,习惯了察言观色投其所好,关注点都在兰斯身上了,没多想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