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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给瑞和医院打个电话。”
文昕拨通了医院的电话,过了几秒后转身,一言难尽地看着他说:“医院那边说王医生昨天刚递交了离职申请,今天已经走人了。”
第54章
目眩耳鸣, 头晕恶心。
王坤从床上坐起来, 穿着背心睡裤冲进卫生间, 他跪在马桶边, 掐着自己喉咙不住干呕。因为食欲不佳, 前一天晚上他并没有吃什么东西,肠胃受到很大刺激。
过了好久他终于平静下来,抬头看着镜中自己的脸,苍白毫无血色,眼圈发青,面部凹陷颧骨凸起,五官也连带着扭曲起来。
白得发亮的脸上, 沿着鼻腔流出一道殷红的鲜血, 一滴滴落到盥洗盆中。
一个月前, 王坤发现自己身上开始出现瘀痕, 伤口难以愈合, 血也没那么容易止住。去医院检查前,他就猜测是少年时的白血病复发了,在长达十四年之后又一次爆发。
原以为存活时间超过十年,就差不多痊愈了, 他可以重新规划自己的生活,忘掉疾病忘掉那些不见天日的痛苦。
可他拿到确诊结果的那一刻, 又一次体会到人生提前到头的感觉。他一个人默默地躺在手术台上,睁眼望着无影灯,手里握着一把执笔式手术刀, 全身的血液都在一点点冷掉,最后和冰冷的手术台一样温度。
自己究竟是运气好还是运气差呢?可能运气差了那么一点点吧。
双手捧着自己毫无血色的脸,靠着墙壁慢慢坐到地上。
王坤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林想容的时候,那时自己还是个初中生,因为恶性疾病没办法去学校,只能成天呆在医院里。他在医院住了将近一年,一开始他爸以为是贫血,拖了挺长一段时间才带他去医院。确诊为急性髓性白血病后,一开始靠化疗撑着,后来实在不行了,才开始考虑骨髓移植的事情。
那时候骨髓移植的费用对他家来说是一笔无法承担的开销,他还清楚记得有一天晚上,他爹,一个四十岁的大老爷们,突然抱着他哭的一塌糊涂,然后打开窗户想要一起跳下去。
要不是当时的血液科在三楼,可能他们就真的死掉了吧。但这样一天天拖着,没有钱,也没有成功配型,和死掉有什么区别呢?
直到那天他趴在窗台上,穿着白蓝条纹病号服,见到了病房内安静熟睡的林想容。二十岁的她特别好看,皮肤白皙,双唇饱满,嘴角向上,明媚又温暖。
最重要的是,林想容为他提供了造血干细胞,还为他付清了手术费用。
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不停地告诉自己,只要身体里有了林想容的血,他就能活下去,像个正常人一样活下去。她赠予他的造血干细胞不仅仅是细胞,是融进他身体里生命里的光,是支撑他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十四年后的现在,他用双手接住流下的鲜血,它们大部分落在了地上,白色地砖一大片惊心动魄的红色。舌尖轻轻舔过手心的血,拿出一包纸,擦着地面,直到鼻腔毛细血管破裂导致的出血终于停止,他才精疲力竭地靠在墙上,试图慢慢站起来。
窗外的阳光特别刺眼,他扶着门框站起来,风声人声渐渐远去,下一秒两眼发黑,天旋地转间失去了知觉。
昏过去的那一瞬间,他在想如果就这么死掉该多好,什么烦恼都没有了,身前事一笔勾销。可惜再醒来时他正躺在病床上,戴着呼吸面罩,输着葡萄糖,周身都是消毒水味道。他认识这个地方,瑞和医院的血液科。
睁开眼,揭下呼吸面罩,扭头看到床边坐着几个警察,正睁大眼睛看着他。虽然他们都穿着便衣,王坤还是认得出来,这几个都是刑侦队的警察,前些天许乘月住院的时候来探望过。
所以是这些警察冲到他家里,把他救了出来。
他确定晕倒的时候没发出什么声音,引不来邻居,自己没报警,也不会有别人替他报警。
“好险,我进你家门的第一反应是差点让人给跑了。”
“然后在卫生间见到你的第一反应是,太险了,差点让人死了。”顾云风诚恳地对他说:“无论哪种,对于我们的工作都非常不利。”
“还好送医及时,你这贫血很严重啊。”他关切地询问着对方的病情:“你知道自己得什么病吗?”
“知道,白血病嘛。”
周围一群人一脸‘原来你还知道啊’的表情问他:“那怎么不去治疗?”
“不想治,花钱打水漂罢了。”王坤挤出个笑容,然后转过头盯着窗外,不再说话。他其实是个很腼腆的人,别人跟他说话他一般都会有礼貌地回答,但今天很累,很难受,也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治病。
窗外飞过几只鸽子,它们悠闲地降落在别人家屋顶,歪着脑袋找吃的。王坤就盯着这几只鸽子,莫名觉得很羡慕它们。
见他身体虚弱又不太配合,顾云风只好挥了挥手,示意其他人先离开。和早上失血晕倒相比,王坤现在的脸色好了许多,稍稍有了点血色,但整个人依然形销骨立,手背上的血管清晰可见。
那会儿冲进卫生间看见地上的鲜血和面色青白的人,顾云风心里真是吓了一跳,生怕当前的头号嫌疑人又丢了性命整个案件难以推进。
还好他们到的及时,人没跑成,也救过来了。
“你还年轻,这又不是没有治愈的可能。”他安慰着年轻的医生,神经始终紧绷。王坤在他眼里毕竟是江家灭门案最大嫌疑人,一己之力杀害这么多无辜的人,还将江洋四肢剁下切成肉片,心理素质强大,从刀口来看,身手也非常敏捷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