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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苏晋离开后,香柳方才缓过神:“姑娘,你怎么会与苏大人同在一处?”
赵明檀抿了抿唇,说的淡然:“遇上登徒子,得遇苏大人仗义相救!”
这一世,自从苏晋从褚州回京后,似乎经常出现在她面前。
如果……她是说如果,前世没有落水那件事,没有嫁入东宫,他是不是也会经常出现在她面前?
目视着苏晋逐渐远去的背影,赵明檀若有所思。
香柳后悔不已,噗通跪在地上:“都怪奴婢,差点让姑娘遭了罪。今日也没带采蜜出门,奴婢怎可将姑娘一个人留下,奴婢实在该死,请姑娘责罚!”
赵明檀道:“起来,想做恶事的又不是你,我何苦来哉怪你。再这样,我可真要生气了。”
被太子堵进死胡同时,她真的怕得要死,怕他霸王硬上弓。她抱着先杀太子再自戕的决心,杀了他就自杀,若杀不了他,在清白与死之间,她依旧会选择死。
那一刻,她想到的是苏晋,想到他又要像上辈子那样孤寂一生,心疼得紧。
没想到,他却出现了。
香柳见赵明檀衣衫完整,唯独少了一支发簪,顿时急问:“姑娘,发簪可是让登徒子抢走了?”女子饰物及贴身之物落入陌生男子之手,谨防会留下后患。
赵明檀摇摇头:“没有,还在。”
回府后,赵明檀便将自己泡进热水里,清洗身上沾染的血迹,并嘱托香柳将她沾血的衣服连同那支发簪处理干净,对她而言,太子的血也是肮脏的。每隔一段时日,那些压箱底陈旧变色的衣物便会被处置掉,倒也没引起他人怀疑。
香柳看着衣袖间的点点血迹,心惊胆战,几次问询确定受伤的不是赵明檀,方才稍稍安心。
“姑娘,还有这枚帕子材质特殊,奴婢想了各种办法,依旧没法洗出来……”
赵明檀抬手接过,帕子本是纯白色的,连任何刺绣花色都无。如今染上血迹,洗过后,颜色泛黄红,甚为难看。
还回去,苏晋未必会用。
留下,上面有太子的血,她膈应。
赵明檀扔给香柳:“一并烧了。”
*
平西王府有一侧妃和两个通房,周淮瑜到西北边疆打战,女眷便留守王府。
周淮瑜出宫回府,瞥见鲜侧妃发髻上戴着一支醒目的步摇——金镶玉树状步摇。
周淮瑜眸子一紧,漫不经心地问道:“步摇哪来的?挺别致。”
鲜侧妃伸手抚了抚云鬓,娇笑道:“王爷,是妾身前几日在首饰铺子挑买的,妾身戴着可好看?”
“这支步摇做工精巧,金玉皆是上等货色,价值不菲,低则千两起步,你的例银……”周淮瑜话没说完,鲜侧妃已明了其意,暗指她挪动中馈作私用。
鲜侧妃惊骇,当即不敢再撒谎,只得老实交代。
兴隆当铺是平西王的产业,王府没有主母,周淮瑜外出打战,都是鲜侧妃代理中馈,打理京中铺面田地等产业。大前天,鲜侧妃到兴隆当铺查账时,正好在内堂看见一名女子当此首饰,且以一文钱当之,她见步摇漂亮雅致,便自作主张据为己有。
周淮瑜扬手取下步摇,眸子晦暗不明:“一文当之?”
花几千两银子定制、独一无二的首饰,竟以一文钱的价格当掉,还真是廉价。
“是。”
鲜侧妃摸了摸被扯乱的头发,敏锐地发现周淮瑜心情不佳,心中惴惴不安,小心回道,“妾身开始也觉得奇怪,本以为步摇是劣质假货,结果却不是。可能,那女子是个傻子,不辨鱼目珍珠吧!”
周淮瑜道:“步摇不衬你,以后莫戴。”
第16章 篆刻
前些天,平西王庆功宴后,太子党便以平西王有不臣之心参了平西王一本。说平西王昼夜兼程愣是将一月的路程拉至半月,只为回京祭拜生母,孝感天地。而西北至盛京远隔千万里,平西王却是来去如风,想来日后回京也便利。
当然,另一层意思便是,谁都知道当年的黎妃是被冤死,真凶虽因平西王势起而伏法,可难保平西王依旧怨憎难平。
平西王有多敬重生母,就有多憎恨仇人。
黎妃之所以被冤死,不就因为不受宠么?不受谁的宠,不就是玄德帝吗?
好在帝王明鉴,叱责太子敲山震虎,勒令太子党安分些。
太子被皇帝痛骂,私自出宫买醉又被刺伤还不得不遮掩丑事,太子憋屈至极,不想这两□□野竟重现了无头女尸的悬案,大理寺久查不破,太子毛遂自荐主动申请坐镇查探这桩悬案,以改善玄德帝对他的看法。
结果查来查去,竟查到了自己头上。
郊外惊现数十具无头女尸,其中有一具尸体较新,死亡时间乃去年,不想竟是太子偷偷豢养过的外室,那外室还是上一任京兆尹之女,小官之女成了太子外室,而那名小官去年辞官携家带口回了老家,其间可发散想象的纠葛甚多。
寒窗苦读数十载,好不容易当了官,为何突然拖家带口远离盛京?
小官之女为何会成太子的外室,可是迫于太子的淫/威?
那外室又为何而死?是曾经缔造无头悬案的凶手重出江湖,还是死于太子之手?
既然,太子牵涉命案,自然无法由他继续查下去,玄德帝遂将案子交由锦衣卫负责。当然,无头女尸本就是二十年前的悬案,主谋真凶未能查出,只查出太子逼死外室,又以权逼得前任京兆尹滚回老家。